要问二十七岁的舒断虹最发愁的是什么?她一定会说是一个混小子.一个又坏又不乖的臭弟弟、自从那个“弟弟”满了十四和她一般高时,就越来越不听话,越来越不懂事。
半年前身高比她高了那么一点点后,就更不服管教了,别说心情不好时要捶他的头,就连拧他的耳朵他都不肯低低头配合一下。这回中了举人回来还不更飞上天去了?!
在城门口一站,舒断虹才知道原来镇江府里有那么多人比她这个做姐的还盼着魏子都回家。什么地保、乡绅、富商,外带热闹的三姑六婆,什么人都有
照她看,那些红光满面的大老爷心里八成也打着和那些女人一样的主意一相女婿?!要是有那个心,好歹该先来讨好讨好她这未来的大姑姐吧?都说多一个大姑姐就多一个“妈”好歹也是她一手带大子都的,不比平常那些个大姑姐更像“妈”?!不找个孝顺的好好享受享受那也太对不起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了吧?
舒断虹蹲在道边垂着脑袋,说不上为什么感觉这么累。听见突起的喧闹声,她懒洋洋地抬起头,迎着阳光眯起了眼。
真是子都呢!一袭青衫,骑着的仍是他走时她在集市上亲自挑的黑毛小驴。
“新举人果然是仪表堂堂,瞧瞧那驴,新举人骑上简直就是神仙一样。”
是吗?!是有那么点儿像喔!可那头驴是为了省钱才买的耶!子都没在中了举之后忘形地换匹高头大马就够让她欣慰的了等等——那后面的是什么啊?!
那一大上午,镇江府数十名百姓都亲眼目睹了那次事件的发生。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新举人骑着青驴悠闲地行在官道上,但突然之间,后面尘土飞扬,有一匹又高又壮的疯马冲过来,而且还发出古怪的叫声。
“当时我还以为是匹成了精的妖马呢!”路人甲如是说。
“但其实下是,那怪叫是从马肚子下传出的。”路人乙叙述。
“是有个白胡子老头抱着马肚子。”路人丙说明。
“那老头还真是厉害!那么大年纪还能于脚并用紧紧地抱住马肚子。”有人佩服。
但见那匹马横冲直撞而来,后头居然还跟着个简直就快跟马跑得一样快的人。
“那叫轻功!少见多怪!”这句话据观察好像是新举人的姐姐说的,但当时没人瞧见新举人的姐姐在哪儿,等瞧见时,她已不知何时从人群中窜了出去,看样子是想接住惊得从毛驴背上被颠下来的新举人。
“哇!跑得挺快呢!”
“这新举人的姐姐脾气好像是挺大的。”
“还会武功呢!要是气起来还不动手打人呀!”
“这样的话,嫁过去的新娘还不得受苦?”
“有什么啊!到时候先把她撵出去!”
“那么大的姑娘不嫁人还等什么呢?我说王媒婆,你手上有什么合适的吗?”
“谁要那么大的呀?我听说张媒婆手上有个死了老婆带着两个孩子的要找续室呢!”一干无聊人士闲扯。各打各的主意。
舒断虹拼了命狂奔,仍是迟了一步。眼见魏子都一路滚到路旁的水沟里,舒断虹喊了一嗓子没人应声,急得正要跳下去突听一个声马嘶,慌忙扭头竟是那匹惊马直冲着她而来。慌乱之下,舒断虹运起全身力气正要去勒那马缰绳,横里却突然窜出一人,一掌击出,那马连叫都没叫出声来就轰然倒地。有人从马身下发出一声惨叫。
“哇!神仙啊!”目睹事情发生的人这样传,但据事后新举人的姐姐说明:那是一种内家功人,得有非常深厚的内功才可一掌将奔马击毙,若是只懂拳脚工夫的话,一身蛮力最多也只能像舒家老爹自述当年与亲家公魏大人初次相遇一样力挽惊马了。
不过,新举人姐姐的话也不一定当真,因为当时她很可能已经被吓傻了。在场的几十双眼睛都看见她傻傻地站在那儿,足看了那个跟马跑得一样快又一掌击毙疯马的年青男人有一顿饭的工夫。一直到可怜的新举人从水沟里狼狈地爬出来用病人呻吟般的声音求救,才如梦初醒般地对那青年低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什么感激之类的话吧,没人听清,因为所有的人都把眼光落在那张泛起淡淡红晕的脸上。认识她的人当场合不上嘴,滴口水的声音汇成一片。
“哇!原来那个又凶又辣的女人原来也是蛮好看的呢!”
“还真是没瞧出来!”很多人重重地一叹。
“可惜就是年纪大了点儿。” 不知准突然冒出一句让众人深有同感地点了点头。
“呀!快看新举人!”
“快晕了吧?”也是,堂堂一个新举人当着众人的面滚到水沟里,就算没受外伤那也受了内伤——伤自尊啊!何况他那个姐姐居然看都不看他一眼,只一门心思地瞧那个陌生男人——丢脸啊!
看热闹的瞧得挺开心,舒断虹倒不怎么在意。别说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就是听见也只当他们在放屁。一双黑眸紧盯着男人的脸,只等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来。
“在下”
“公子”识相的呼救声打扰了英雄美人喜相逢的精彩场面。
让舒断虹恨得牙痒痒的,杀人的目光却只能投到肥壮的马身下露出来的小短腿上。可惜罪魁祸首完全无法感觉到她的愤怒,急忙返身救人的白衣青年也感应不到。
倒是可怜的刚从水沟里爬出来的新举人完完全全地从疼痛中明白了姐姐此刻的心情“臭小子,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死背书背成个书呆子,居然连头驴都骑不稳,简直是丢死人啦!”
啊!他晕了晕了那样悲惨的状态,又被人抓住衣领,狠狠地捶上几拳.再不晕可真是个异常人了。
于是,在镇汀父老乡亲期盼的目光中.一重伤,一昏迷的意外事件暂时划了句号 许多年以后,当那个以出人意料的姿态出现的白衣人成为了镇江府的一个传奇后,那个意外也成了传奇中一个精彩的片段.引出无数人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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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五岁的新举人来说.荣归故里的那一天是他这一世最倒霉、最悲惨的一天,不只是因为这一天他受到了从他出生后最严重的身体伤害,更因为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名叫叶凭风的男人。一个改变了他的生活并且使他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的恶魔。
为什么姐姐会喜欢那个虚伪得只懂得假笑的男人呢?好,他承认那个人长得还算是人模人样的,可难道姐就没看出来他的笑有多假吗?假到让他想吐。
姐看他的时候脸是红的,眼是亮的,连嘴角的笑都似在闪着光,让他气让他怄让他整个人都不自在不舒服,甚至莫名其妙地开始厌恶一个根本还是陌生的人。
姐喜欢那样的男人啊 ?!就算是他装病想骗她回家都没用——最管用的一招都失效,他还能怎么办呢?那男人大概也是看得出他有多么、多么讨厌他,才会故意说用寒冰来给他降温,结果把本来好好的他冻了个半死,想不病都成了不可能的笑话。
风风光光的新举人,却因为个幸扭伤更染上风寒而委委屈屈地窝在“仇人” 家里。如果被那些借探病为名实为打听小道消息的三姑六婆知道的话,他也不用在镇江城呆着了。啥?!那个叫叶凭风的男人对他有恩?!呸!是哪个不长脑子的,居然和姐一个论调。就算因为开药铺的是姓叶的世伯可以白吃白住外带免药费又怎样?可别忘了他受伤还不是那家伙的仆人害的,还有他染上风寒的事,还个是那混蛋公报私仇硬用冰炔来冰他。这累累血案不都得算在那姓叶的头上吗?!更可气的是那混蛋不知使了什么卑鄙手法竟让姐那么信任他可气啊?
在魏子都想来,只要他病好了回家就算是彻底脱离了姓叶的魔掌,以后两不相干。再无瓜葛。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搬回家还是甩不掉那个混蛋。
这天到督学府,还没进门.就已听说京甲新来了个副督学使.说是仪表堂堂学问好人品也好,还是当年的探花郎,可惜得罪了京中权责,才以探花之才屈居小小的副监学使一职。本来这样的事魏子都认不放在心上,可听人说得热闹也不禁动了好奇之心。又听说那位探花不只是个文探花还是个武探花。在京中素有“文武双探花”之名.就更想见识一下这位副督学使了。
进了门,就听见笑语声声:“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恩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疫,一日看尽长安花。”吟的是孟郊的登科后,却透着嘲讽与轻蔑“中了状元又怎么着”!就是双探花还不是被贬到小小镇江做个闲职。照我看,读再多的书也不如学会如何做人来得有用!就瞧瞧那姓魏的也知道了,考个头名就高兴得忘了本,连督学府都不来了。现在跌个半死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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