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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食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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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迪艾伦著

    孙仲旭译

    (在一次坐飞机时读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书以及最新一期体重监察者杂志后所记)

    我长得胖,胖得令人作呕。我不认识有谁比我还胖。我身上除了过多的斤两一无所有。我的指头胖,我的手腕胖,我的眼睛胖。(你能想像到眼睛胖吗?)我超重几百磅,身上的肉像圣代上的热奶油软糖一样往下滴溜。不管谁看到我,我的腰身都让他们难以置信。毫无疑问,我是个名符其实的胖子。那位可能问了,块头圆滚滚的像个星球一样有什么好处或者不利呢?我倒不是想开玩笑或者讲些自相矛盾的话,但我一定要回答膘本身不能以中产阶级道德来衡量,也就是膘而已。当然,说胖本身有好处,胖可以是不幸或者惹人同情的,那不过是开玩笑罢了。可笑!因为除了攒下些斤两,膘究竟还剩下什么?斤两又算什么?无非是凑到一起的一堆细胞罢了。一个细胞有可能合乎道德吗?细胞不以好坏而论吗?谁知道——它们就那么小啊。不,朋友,我们千万别企图区分出好膘坏膘。而是一定要训练自己面对一个胖子时别下结论,不要想着这个人的膘是一流的膘,而那位可怜鬼的是下三滥的膘。

    以k为例。这哥们儿胖得像猪一样,以至于不借助撬棍,就无法通过门框。确实,在一套普通的住房内,不往身上抹黄油,k就别想从这个房间进入另一个。路过的小流氓团伙肯定会侮辱k,我对那些话根本不陌生。他肯定很经常因为别人喊他“胖子”和“肥佬”而伤心。省长曾在米迦勒节前夜当着许多显贵的面对他说:

    “你可真像一大罐麦糊!”当时他一定伤心之至。

    后来有一天,当k再也无法忍受时,他开始节食了。对,节食!一开始不吃糖,然后是面包、酒、淀粉、调味品。总而言之,k放弃吃所有让一个人没有搬家公司的协助就系不了鞋带的东西。他渐渐瘦了下来,胳膊和腿上的一块块肉不见了。他以前又矮又胖,却突然以正常体形出现在大家眼前。对,甚至称得上漂亮的体型。他似乎是最快乐的人。我说“似乎”是因为18年后,他临死前,当他瘦弱的身上通体发热时,人们听见他在喊叫:“我的膘!把我的膘拿来!噢,求求你们!我一定要我的膘!噢,谁来往我身上加些分量吧!以前我多傻啊,竟会跟自己的膘分开!我当时肯定是跟魔鬼在一起!”我想,这一故事的寓意显而易见。

    读者这会儿可能在想,如果你是个巨无霸,干吗不去参加马戏团?因为——我得尴尬万分地承认——我出不了门。我出不去,是因为我穿不上裤子。我的腿粗得穿不上。这是吃了比第二大道上的腌牛肉总量还多的牛肉后活生生的结果——我会说每条腿上差不多有12000个三明治,不全是瘦的,尽管我特别说明要瘦的。有件事是肯定没有疑问:要是我的膘能开口,它大概会说起一个人的万分寂寞——噢,也许再加上怎样用纸叠帆船的几条主意。我身上的每一磅都想要别人来听它说话,我的双下巴到第12道下巴也是。我的膘是奇怪的膘,它见识过那么多,单是我的小腿肚本身,就已经饱览世事。我的膘不是快乐的膘,然而是真正的膘,不是假的。假膘最糟糕不过了,不过我不知道现在的铺子里还卖不卖。

    可是让我告诉你我是怎样变胖的。因为我并非一直胖,是教会让我成了这样。我曾经长得瘦——很瘦。事实上,瘦得以至于称我胖是感觉错误。我一直瘦,直到有一天——我想那是在我的20岁生日——当时我正和我叔叔在一间好餐馆里喝茶吃脆饼干。突然,我叔叔向我提出一个问题。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道“相信的话,你觉得他有多重?”说完,他享受地深吸一口雪茄,并以那种培养出来的自信和心里有数的姿态一阵咳嗽,厉害得我以为他会内出血。

    “我不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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