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噢,完了、完了。”她说道,修长的手指按着嘴脣,就着指尖开口。“现在你可得记住‘巴顿里德’你从哪里想来的?回答我的问题,你记得住吗?”
“没问题。可是我们还是可以用原来那个”
“不行,她是女王狩猎队长的妻子,她会参加舞会的。”
“噢,真是太糟糕了。”他说道,靠回椅子里。这次他真的笑了起来。
然而云妮一点也不觉得好笑。“别笑了,”她说。“你会把这一切给搞砸的。”
“我才还会哩。”
她倾身向前,紧迫盯人地问道:“你可知道在上流社会面前出丑会有什么后果?”
“上流社会?”
“没错,英格兰重要的家族都会在那里。”
他扬起眉毛。“舞会上那些人对你很重要吗?”
“不重要。”她皱着眉,摇摇头。“噢,我不知道,有些人重要,有些则否。在我父母的心目中他们都很重要。”
“哈,”他说道,温柔地对她笑着。“亲爱的,你真是孝顺。我会尽力的,我会让你的父母以我为傲,也以你为傲,虽然他们已经不在了。”
她笑了出来,一半是因为被嘲弄的懊丧,一半是因为松了口气。她点点头,咬着嘴唇承认道:“我太紧张了。”
“看得出来。”她一直都是如此。
他希望她的紧张不会让她胡乱插手;他希望她能让他用自己的方式去做他该做的事。可是不管她愿不愿意放手,他都可以应付她。
他朝侍者做了个手势,要一些加在茶里的牛奶。然而当侍者离开后,明克看见那个麻烦再次朝他们走来。
伯爵夫人挂着胜利的笑容,离开她的同伴,再一次向明克和云妮的桌子走来。
他倾身轻声说道:“把你的茶暍完,亲爱的。她又找到什么要来对我们说了。”
伯爵夫人再次走到他们桌边,朝明克挥舞着手指头,说道:“尼斯。”她是这么说的,可是他并不确定那是不是个地名,直到她继续说下去。“在尼斯的奈格斯科饭店,你就趴在地上。”她皱着眉头,仿彿要抓住一丝记忆是件痛苦万分的事。她将破碎的记忆添上自己编出来的故事。“没错,”她现在更肯定地说道。“你就是替我找到猫的那个人。你真是个英雄。”她皱着眉头,然后微笑起来,发出一连串听起来像是法文的字眼。
他礼貌地点头,在她告个段落时抓住机会说:“很抱歉,我的未婚妻并不懂法文。容我介绍包云娜小姐,我们将在六月完婚。”这番话应该可以让那个女人闭嘴离开了。
可是错了,她更紧追不舍。“包小姐?是那位包小姐吗?”她改口道。“包莱诺的女儿?”伯爵夫人一脸惊讶。
然而比起云妮来,那女人还镇定得多。
云妮被他的话给吓了一大跳。“迈克,”她开口道,然后笑了起来,想不出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你真的,呃唉,不该这么说的。我们都还没宣布呢!”抱歉地转向伯爵夫人,她说道:“还不是正式的,我们还没有对外宣布。”
明克伸手拍拍她的手。“云妮,我的小半子,別又来了,你答应过的。別说还要让我等得更久,因为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等不及要让你成为我的。”
云妮的下巴一掉,嘴巴有一会儿好像动不了。然后她轻笑一声,红着脸别开头,正好像是一个害羞的准新娘。
伯爵夫人转过头,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打量云妮。她瞥了明克一眼,再次尝试用法文跟他说话。
他抬起手摇了摇头,一个坚持的男人。“请说英语,怀特夫人。”
怀特夫人,哈!他很享受这一刻呢!虽然如此,他还是希望这场下午茶尽快结束。现在的他还算好运,可是他不确定伯爵夫人下一步会怎么做。
他对着云妮说道:“你喝完了吗,亲爱的?”他拿出那只不知为了什么理由他很喜爱的,但应该得还回去的表。真可惜。他打开表盖,滴答,滴答它继续响着,走到四点整。“天啊,”他说道。“我真的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我们得在五点钟和李泽爵士碰面。真的该走了。”他站起来,对云妮说道:“亲爱的,你拿一下东西,我来付帐。”
她抓住他的手臂。“你不能付帐,”她噓声道,然而为了忍住笑,现在的她看起来有些胡言乱语。她想要压低声音说话,可是她的话声还是传了出来。“你没有钱。”她说。
“我当然有钱,亲爱的。我有一张全新的二十镑。”他转身正视着她,眉毛高高挑起,摆出一副只有她懂的姿态。“一张非常、非常新的”他让声音扬起来。“二十镑。我们看看这钱可不可以花。”
“迈克!”她恐慌地叫了起来。
可是他松开她的手,微微鞠躬从桌边退开,跟在他后面的伯爵夫人一脸失望和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云妮双手掩面,遮住笑容。他朝她喊道:“云妮,拿好东西,我们要走了。”
他们真的该走了。他不知道伯爵夫人星期六晚上是否真的会去参加舞会,然而或许他还会在那里遇见几位他所认识的上流社会的女人。该死的,发现他在这个圈子里竟然真的有认识的人,还真是一大震撼。他笑了起来,不,是一大挑战。
他紧抓着云妮的手来到外面的街道上,瞥见了一辆公共马车,是六号车。太好了。“来吧。”他说道,拉着云妮跑了起来。
她跟着他,还在笑个不停。“我们要上哪儿去?”她叫道。
“我们要赶上那辆车。”他指着,一边拉着她旁旗一点。
“我的马车”
“一次解決一个问题,亲爱的。快。”
她不像他跑得那么快,一边压住帽子,一边在人行道上跟在他身后奔跑,裙摆在她美丽的双腿边飞扬。
他们原本赶不上的。马车停下来,一个男人下了车,两个女人上车。明克朝车夫喊着,可是他和云妮还是离马车太远,车上的人听不见他的叫声。明克慢了下来,离车子还有一个街区远。拉车的马开始举步前进。
“再等下一辆吧。”他说道。
这时一个离马车比较近的女人朝车夫喊着,马车慢了下来。明克说道:“快跑。”
云妮照做了。她想起让他们认识的那场奔跑,现在她跟在他后面跑,让她觉得好刺激。感觉他暖热的手拉着她穿过车潮,手臂环上她的背和腰际,将她抬高,推上了马车的踏板。一切是那么大胆又好玩。她开始止不住地笑,怎么也停不下来。
明克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他们俩弄上车顶,来到长条椅的座位上。她跑到椅子上朝乔治挥手,那个她和两位邻居一起雇用的车夫。他看见了她。一会儿之后,她的马车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她转身在长条椅上坐下来,明克的手臂他将它搁在椅背上也跟着滑了下来,揽住她的肩膀,两个人同时放声大笑。
马车经过海德公园,绕过白金汉宫时,这两个人已经笑得像傻瓜一样,瘫倒在座椅上,直到云妮喘了起来。在激烈的奔跑和笑得太多之后,她已经喘不过气来了。
他开始担心起来,她挥挥手。“没事的,只是气喘,等我静下来就没事了。”她努力镇定下来,深吸几口气,然后再慢慢吐气,一边格格笑个不停。
当她又开始笑起来时,明克皱起眉头,笑着摇摇头,然后碰了碰她的脸颊。“噢,你真是一团糟,我亲爱的小东西。”
他在椅子上转过身,肩膀抵着椅背,胸膛靠近她的手臂,近得她足以感觉到他的热气和温度。她开始意识到他想要吻她、他靠得有多近,又是如何痴痴地望着自己的脸和唇。然后她又想起了他要她说出来,要她用言语告诉他。他一直在等待。
啊,如果她是个诚实的人,她会承认自己对亲吻这整件事是多么喜爱。她觉得她可以永远的吻个不停,她愿意放弃食物、放弃睡眠,只是不停的亲吻他的嘴,也许躺在他身边、倚偎着他,但只是亲吻。每次想起在他房间的那一吻,总是能再度的感受那如涟漪般绵绵不断袭來的愉悦。
有时她也会想起他做的其他事,例如他那探入双腿间的手,以及他锲而不舍想再度造访的努力。现在想来,那其实也没什么可怕,只是有些亲密,非常非常亲密。
是的,她想要他的吻,快速而有力的,就像他刚剃掉胡子时做的那样。她想说出来,吻我。她舔了舔嘴唇,张开嘴脑筋突然一片空白。她像个茧般杵在那里,除了气喘般的可怕声音,什么也发不出来。这让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迎上一股重新回来的恐惧: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没有吸引力的女人。
为什么她得开口要求?漂亮的女人必定不必开口。要是她够漂亮、更有吸引力,亲吻自然不请自来在任何地方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如果没有,她也不想强求。
接近特拉法加广场时,明克在她身旁笑了起来,嘴唇拂过她的脸颊。“你真是倔强到不可救葯,云妮,”他说道。“然而这其实是个无聊的游戏。傲慢使我把它发明出来,现在只好自食恶果,害得我们两人都深受其苦。现在不管怎样我都要吻你了,不要阻止我。”
他随即托起她的下颌,将她的脸转过去,在她的嘴里呼吸,仿彿可以供給她氧气。
老天在上,他真的可以。他的确让她的血液奔流,开始鼓动。噢,真好。
他在整个伦敦面前吻她,就在公共马车顶上,纳尔逊爵士的雕像俯瞰之下。
在全世界的眼前,聪明、英俊而风趣的明克吻着她。她的一颗心怦怦跳着,胃部痉挛,更底下的部分在融化。更棒的是明克将她转过来,拉起她、让她坐到他的腿上。
天啊,哦,天啊!他拥紧了她,用力地吻着她。她没有抗拒,双臂环上他结实的颈项,手指插进他的发丝间,回吻着他,大口的吞噬他。
他轻柔的发丝。他湿热的双唇需索着她。他更向下压,直到她的重量全靠在他的胸前,紧靠着坚实肌肉所形成的墙。然后她感觉到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从她所坐的位置隔着裙子可以感受到他的线条。他开始硬了起来,形成一种明显的圆柱状。
这种感觉并不讨厌,她相信有人曾让她以为会有不好的感觉,但不管是谁,他们都错了。它好像会将人催眠。她可以感觉到他的长度和某种坚持的硬度贴着自己的臀部,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它就在她的身下产生变化,在他一边吻她的时候愈来愈长、愈来愈硬。天啊,多么奇特的感觉啊。她不知道它怎会这样,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但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她停了下来。她移开脸,看着他,两个人都很清楚她感觉到什么。和她拥有的简单生理知识相较之下,他的大令人害怕。再想到他要把那东西放进去的地方,她完全无法想像。
她没能再想下去,因为车掌打断了他们。“嘿,爱情鸟。”她和明克同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从楼梯顶上冒了出来。“要上哪儿去,朋友?”他问道,用的是伦敦土腔。
“奧维奇。”
“两个人四便士。”
明克从口袋里挖出四便士,云妮则乘机滑回座位上,重拾淑女该有的样子。天啊,她是怎么了?在每个人都看得见的马车顶上做这种事。人们会知道吗?他们看得出她身上发生的事吗?她以为自己应该感到羞愧,她的确感到羞愧,她告诉自己。
然而,当他们朝东边驶去时,她却对着自己哼歌。
在某个停靠站时她问明克他们要上哪儿去,他说:“到我那一边的城市。”
一开始她没有作声,担心他指的是白教堂区。她和父亲为了搜集口音去过一次。那个地区纯粹而浓烈的伦敦土腔很有意思,但是白教堂区的气氛很吓人。伦敦东区这个心脏地帶,到处都是贫穷的儿童和窄小阴暗的街道。它原本就是伦敦破败的一区,然而在她和父亲到访的三年之后,开膛手杰克让这个地方变得恶名昭彰。
他们在壅塞的街道穿梭,她感觉到明克的手臂撞击着她的肩它伸长了搁在她身后的椅背上。这让她感觉他要带她上哪儿去都没关系,她想去。她对他有种奇特的信心:要是他认为他能化险为夷,那么她就相信他可以。
这是一个美丽的黃昏,伦敦依然喧嚷,店家们纷纷准备打烊,人们涌到了街上。照耀在马车顶上的夕阳十分美丽,视野美丽极了。他们像观光马车离开了圣马丁教堂的尖塔,再经过柯芬园。他们在奧维奇下车。
“从这儿开始就必须走路了。”
他们赶开一群鸽子,穿过一座小小的教堂广场。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花香,仿彿来自于一整座花市。然后突然又转变成釀酒厂的气味。接着是音乐,遥远而欢乐。
他们跟随着音乐进入后面的街巷,云妮开始晕头转向。他们钻进了一个并不像工人阶级那么差的区域:成排的住宅,孩童们在店铺前面玩耍,一匹壮硕的拉车马在湿滑的鹅卵石地面上滑了一下,身上的马具叮当作响。
明克一直握着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他那一边的城市。他温暖的手揽着她,可能会带着她走向地狱;但那也没有关系,甚至很愉快。
多么有先见之明啊,她想,因为他停了下来,双臂伸向半个街区外的路中央、高挂的一面摇摇荡荡的招牌。汤恩酒馆,音乐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声音很大由洋铁琴和小提琴交织而成,弹奏听起来像是吉普赛人,还配上好像是锡铁的声音。这三重奏纵或有些荒腔走板,也以欢乐和音量加油添醋的补足了。啊,地狱的乐神奥甫斯。他们果然来到地狱了。
“跳舞。”明克微笑的样子好像正送出一件礼物。“我不敢保证会是什么舞,不过里面有些人是不到天亮不回去的。我们也加入吧,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