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媚儿被常乐的目光看得有些心惊胆颤,那春情荡漾的脸上竟也有了几分忌惮。这是一种雄性动物看待雌性动物的眼神,**裸,肆无忌惮,充满不可知的危险性。
回想起当初因为这小子的贼手乱指导致自己被慕容长天抽了一巴掌,苏媚儿就气不打一出来。但复又想起慕容长天的警告,苏媚儿又觉得自己人生观和世界观都崩溃了。
此时此刻,她只能发扬女儿家的本色,冷冷道:“谁稀罕你的贵宾席?!”
常乐笑了,那笑容如同午后的阳光一样灿烂。众所周知,越是带刺的玫瑰,某人就越是感兴趣。其实,苏媚儿这种女人,在常乐眼里顶多也就一次性用品,可有可无。但是为了给慕容长天同学戴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常乐准备‘委屈,自己一回,考虑把这姑娘收为小情妇先。
正打算出言调戏苏媚儿一下,身后和高笑一起的贾斯文突然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大家都知道,常某人的功力可不是盖的。凝神竖起耳朵一听,马上意识到了事态地严重性。于是他很金托满地冲苏媚儿一笑。淡淡道:“既然你拒绝我的好意,那就请便吧。”
“你。”苏媚儿怔了怔,本以为常乐会和她发生摩擦来着,可是这小子居然配合了她一次。
这让苏媚儿很是抑郁,刚才她不过是说句气话而已。现在话已说满,又不能死皮赖脸的继续呆在这里。狠狠瞪了常乐一眼,苏媚儿一跺脚,转身离去的一刹那,他发现常乐满脸无所谓的表情。在这一刻,苏媚儿觉得上天抛弃了她。她觉得她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
看着那条漂亮的藏獒和苏媚儿一起离去,大奔很失望的呜咽了一声。很赖皮地蹭着常乐的小腿。
常某人显然没有爱护动物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大奔屁股上踹了一脚。恨恨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这里找?本来数量就不多,况且质量也不好。小子,下次我给你找一个更好地!”
听到这话,大奔眼里浮现出兴奋的光芒,很风骚地摇起了尾巴。
这时候,常乐好整以暇地转过了身。在不远处。一对璧人正缓缓走来,正是花雅诗和花雅歌。
今天的两姐妹穿地衣服依旧是一模一样,但显得很随意自然,这样的女人,其实无论穿着什么都会让其他的mm失去光彩。实际上,更吸引人的。是花雅诗牵着的那条狗,世界闻名的英国黄金猎犬。这条黄金猎犬身高二十英寸左右,体重大约七十磅。浑身金毛,看起来华贵而又威武,算得上犬中的王子类型。
而一向有着‘怪异杀手,之称地牛头梗大奔一看到这条王子般的黄金猎犬,竟然没有凶悍的咆哮,而是很拉风地摆了一个造型,并且风骚地摇动着尾巴。从这一点上,关中朋友们可以得出结论,这条黄金猎犬一定是女的!
没想到花雅诗也是好狗之人,大姐,缘分呐!
常乐眼里闪过不怀好意的光芒,心头突然冒出一个怪异的想法,如果先让大奔搞定那头黄金猎犬,那么他将来去泡花雅诗就容易多了吧?。事实上,当初常乐和大奔一直是这样狼狈为奸地,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别的mm比较容易上手,而花雅诗这个冰山美人好像是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就算是常某人这种高级地花花公子,想短时间内泡到她的可能性几乎等同于中国足球杀入世界杯四强。
而现在要博得花雅诗的好感,难度基本等同于中国男足捧起大力神杯。仔细的想了想,常乐放弃了耍流氓的打算,马上发挥演技,曲线救国的冲花雅歌挥了挥手。
水做的女人花雅歌羞涩的低下了头,并没有对常乐做出回应。看上去这小丫头真的很敬畏她姐姐,丝毫不敢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常乐郁闷的撇了撇嘴,奶奶地,上次他差点都把自己的‘恶魔,放进她的‘地狱,了。这次见面居然像陌生人似的,反差之间太大了,让他心底相当之不爽。
而让常乐大跌眼镜的是,花雅诗看了看其妹妹,然后走到常乐面前,彬彬有礼道:“我想请你帮一个忙?”
不是吧?这么给面子?常乐怔了怔,这次明显是老天开眼了,他根本没指望过花雅诗会和他说话。而且,对于这个曾经一见钟情的女人,常乐总是不知不觉的变得有点被动,潜意识里总觉得他欠了这姑娘什么似的。
偷偷深呼吸一口,常乐努力装出很绅士的模样道:“请尽管说,我一定乐意效劳!”
“是吗?”花雅诗竟然反问了一句,那冷漠而完美的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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