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这本是一件美事,传颂千古,可是那周九牧憎恨钱通疆抢了他的饭碗,便伺机报复。
钱通疆关了裁缝铺,走马上任,怀揣宋慈的《洗冤录集》,每遇案情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办了不少大案,深得于得水的信任,百姓也十分信服。
事儿也巧了,顺治三年春天,王家又出事了,王满堂莫名其妙地突然上吊自杀了。
县令于得水赶紧带着钱通疆前往验尸,钱通疆发现死者虽然符合《洗冤录》中所言的“凡自缢者血印直入发髻,八字不交”(缢绳经耳后越过乳突,升入发际,在头枕部上方形成提空,所以索沟不闭锁,古称“八字不交),但咽喉间有明显的勒痕,“与自缢者殊,疑有别状”。
于是差人暗中打听,得知梅氏自王骏景死后便“不安分”。
男女之事,最是纸里包不住火,街坊四邻说出奸夫的名字,官府抓来再一审,“具伏其平日与妇有私及合谋杀夫状”,于是按律判处了这对奸夫淫妇的死刑。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这板上钉钉的案子出现了变化。
这事被周九牧知道了,他详细看了尸检报告之后,质疑起“谓绞者八字必交,今察究伤痕,明与绞死者殊,疑有枉”。
周九牧自忖抓到了铁证,便日夜兼程赶到京城,到刑部结结实实的告了于得水和钱通疆一状。
刑部特别重视,将梅氏押到天牢,周九牧探狱,教梅氏翻案。
梅氏按照周九牧的吩咐,托娘家亲戚上下打点,居然把死去丈夫家的宗亲长老都说服了,让他们一起“连控都察院,均言此妇行贞洁”,要求为其平反。
而刑部在复审过程中,这个罪妇“自知罪可逭,亦遂抵死不承”,一副不翻案誓不罢休的架势。刑部无奈只好把案件报到了皇帝那里。
顺治皇帝那时正在忙着“刷新吏治”,特别注重平反冤假错案,对官员审案办案中的疏漏加以严惩,“思一扫刮而振励之”,这当口一看到刑部的奏折,也没把事情搞明白,就下达了三道命令:
第一是“特赏周九牧花翎,记名以道府简用,天语褒奖”,还下令刑部的所有司员都要学习;
第二是把涿州知县于得水“谴谪有差”,仵作钱通疆杖责流放宁古塔;
第三是把梅氏开罪释放,“并以良家节妇横遭污蔑,特敕有司建坊旌表”。
皇帝发话了,谁敢不听,这个案子就这么尘埃落定了,钱通疆带着家眷被流放到了宁古塔为奴。
数年之后,这起案件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首先“良家节妇”梅氏居然与奸夫“自配为夫妇”,钦定的“旌表”也拦不住他们的肉欲,而且他俩霸占了富翁留下的全部田地和家产。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被他俩重金收买的王家的奴婢和仆人,在憋了很久之后,终于看不下去传出真相。
原来梅氏与相好之人欲霸占王家家产,而王满堂是个拦路虎,于是奸夫淫妇是“以木器压其喉气闷而陨”,然后编好绳套套在脖子上,吊起于房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