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的春闱秋狩。
也就是说春天是那些死瘟生们耍笔杆子,考状元,当官的季节。
当然洛林这里没这个规矩,但是在被窝里藏了一冬天的孩子们,也会套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冲出家门。
春天大地复苏,万物发春,内分泌正常的男男女女们心里都像是有只小猫在挠一样。
这时候最适合吟个诗,看个戏,野个餐,通个奸了什么的。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想搞出点人命的孩子们自应会在这时抓紧时间。
而到了秋天,则是打猎的季节。
那就该是兵痞们出去耍耍流氓,摆摆威风了。
这秋天正是收获季节。此时正是肥马壮的,大家正好出来,好好地遛一下。
而且,这秋天里,所有的动物全都在拼命地贮存食物,一个个全都圆滚滚的。跑的慢,不仅容易抓,而且也是肥的流油。
更何况,秋天的果物全都长出来,就地补给也是极为方便。所以才有这秋狩。
这也算是一项举国体制,当然,这不是属于穷人的。
上到一国之君,下到一县一郡的官员富商,都会在这一时间组织参加秋猎。
不管是贵族绅士,还是名媛淑女,在这个时候,全都是要换上专用的猎装,骑马跨弓,到大草原或者是山林中,放狗跑马,打些野兽什么的。
简单的说就是贵族们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在秋猎当中,还常会设置奖励,或者组织一些竞赛活动,如果是官方主办的,表现好的甚至还有机会升官晋级。
在这个娱乐活动匮乏的时代,普通人天一黑就上床睡觉,贵族们时不时还有宴会,但是吃吃喝喝,搞搞婚外情,玩多了也就那么回事。
于是秋猎就成了贵族们一年一度的盛事,他们甚至会为了秋猎准备上大半年的时间,那里也是贵族们互相比拼炫耀的场所,尤其是年轻人,有正大光明的机会在淑女名媛们面前展示自己的肌肉。
秋猎也就成了一个老丈人挑女婿的绝佳时机。
这并不只是一种消遣。更主要的是传承那种尚武精神。
否则让别的流氓欺负到自己的头上,还不知道还手。那就只有老老实实地举起双手,去集中营里面当奴隶了。
所谓的‘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他们可全都清楚,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只有拳头硬,小弟多的才能当老大。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
那些玩意儿都是用来骗下面那些个死老百姓们,让他们心里面存些幻想,给自己好好干活的。
以为喊两句口号,弄个神仙给死老百姓拜拜,告诉他们“给我做牛做马,献儿献女,你们下辈子就能当贵族”,就能收着他们的血汗钱,自己做豪车,包二奶,供儿女出国,那只能说是很傻很天真。
那也是太小看那帮死老百姓们了。虽然他们当中有人相信那一套,但是也有个什么陈胜、吴广,刘老邦,斯巴达克斯,威廉华莱士之类的刁民不相信的。
想要让那些老百姓乖乖把钱交上去的,归根结底,靠的都是手里的家伙。
而秋猎,也就是个展示肌肉的最好机会。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家中,秋猎是和祭神一样同等重要的事情。
洛林大爷虽然也是个贵族,但好笑的是他从来没有参加过秋猎。
以前窝在乡下的小地方,因为太穷了,当地的贵族们害怕他借钱,因此上,都假装想不起来自己邻居还有个龙崖草伯爵,没人带他们玩。
后来洛林就光顾着打仗了,该秋猎的时候,他正带着一支大军在大草原上猎半兽人。
××××××迎着略有些寒冷的秋风,洛林一抖缰绳,踢了一下马腹,策马快跑,来到了一个小丘之上,居高临下,向着山下望去。
只见旌旗招展,号角连连。
那山下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行进当中。
那行列行人如同蚂蚁一般,从这里只看见黑黑的人头,前端已经消失在了天际,而后尾却仍然在地平线之下,就像是一条流淌着的黑色河流。
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掷矛手,弓箭手,重甲骑兵,轻甲骑兵,工程兵,辎重兵,战马,大车,士兵……无数的队伍组成了一只庞大的兵团,扬起了遮天蔽日的灰尘,向着前方开进。
大军所到之处,军容整齐,气势无双。猎猎飞舞的军旗,整齐的步伐,战阵杀伐之气,有如秋风一般,凛烈锋利,令人不寒而悚。
任随都可以看出,这支军队训练有素。
而在他们的另一侧,相距不到两里地的地方,还有同样一支队伍和他们一个方向,也向前开进。
他们那支队伍虽然也是军法号令,旌旗飘舞,号角不断,有全服武装的骑士来回穿梭,但是那军容军纪却差了许多。
在队伍当中不时地还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间或甚至还有弹唱的歌声。
偶尔还可以看到其中有穿的花红柳绿的青春少女,以及孩童的身影在其中来往穿梭。
而且他们也全都是马车和骑士为主。
那些马车极其豪华,都是驷马或者六马拉着的宽敞轿车,时不时有人从车厢中探出伸来,和旁边的人招呼打闹。
而且那些骑士们的身上的铠甲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个个像镜子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头盔上别着醒目的装饰,就像是骄傲的公鸡一样,一个个全都是烧包臭屁之极。
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无数的侍从仆人,也身穿整齐的罩衣,上面印着各自贵族家的家徽。
那是由来到皇城的,各位达官显贵们组成的队伍。
由于闪族的尚武传统,他们这些人纵然不好武,也得要拿刀挎剑地出来晃上一圈,以免的别人吵三吵四的,说他们不懂军事,有亏职守。
毕竟,按照法律规定,打起仗来,这些贵族子弟随时是会被征召进军队的。
这些全都当初菲奥娜跟他说的。
这些人有说有笑,有打有闹,骑士们纵马在整个队伍中来回穿梭,得意的炫耀自己的装备,和女孩子们大声调笑。
洛林只是看了两眼,随即就发现在那队伍当中,有一个骑着白象的小胖子极是显眼,这会正前呼后拥的走在队伍中间。
他个头不大,鼻子上架着一副昂贵的水晶墨镜,腰里宽大的牛皮带上拐着两把手枪,挺胸叠肚,双手抱胸,极是拉风。
不管是男女老幼,看到他,全都是极其热情地打着招呼。
不是雷欧……呃,雷光光雷大董事长,又是哪一个?
这小流氓现在也是皇城的名人,现在提起飞鹰闪电公司的董事长,又有谁家不知道。
现在是公认的极有本事,为人又极其四海的人物。
而且仗着自己长的可爱,外加聪明伶俐,阿德玲、菲奥娜等一众少女们对他也是宠爱有加,有什么好东西都要先给雷欧一份,有什么好玩的也都要把雷欧带上。
一直混在这群能量极大的娘子军里,现在不管是谁都是对他尽心讨好。
而那些人看到这个小死胖子,年纪这才多大一点儿,就如此的精通商业,无一不是惊为天人。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才能,那长大之后肯定是无可限量的。因此上,对他也是不敢小看,相反的,极其看重。
这可就是一位活生生的财神爷~!
他现在出入各位达官显贵的府邸全都不用通报,比去自己家还熟。
而且,这小痞子还充分发挥了自己搞组织的政治天份,又聚了一大帮的小流氓,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到处胡闹。为非作歹,不可一世。
此时,雷欧看到洛林站在山丘之上,当即一拍小白的耳朵。
小白一转头,看到洛林,当即也是兴高采烈地撒开大脚,带着一路烟尘,轰隆隆的向着这边跑了过来。
片刻之后,他们就来到了近前。
洛林看到,雷欧虽然被风吹了一天,但是那小脸上却红扑扑的,健康之极,也不知道他的这皮肤究竟是怎么长的,居然没有一点儿的风霜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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