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巴克利惊魂未定地返回了府中。
洛林揪着他把自己想知道的事情打听了一个清清楚楚,一直熬到了该开午饭的时间,才放巴克利城主会家,洛林可没留他吃饭的意思,直接就给打发走了。
巴克利离开洛林的营地的时候,人还是晕晕乎乎,都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家了。
等坐在家里的椅子上,巴克利的心思才活泛起来,好好思量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他想起那支军队的威风,和冲天的杀气,尤其是带队那名军官沉着冷酷,身上带有一种让人一见就忍不住颤抖的气质。
站在他面前,好像随时都会被他杀掉一样,巴克利城主当时吓得大气都不敢喘,问什么他说什么,甚至都没想过这样应对合适不合适。
人家问完他,放他走的时候,巴克利也是扭头就走,一秒都不多留。
巴克利回想起自己说过的话,仔仔细细回味了一遍,心里这才松了口气,暗道:还好没说错什么话。
他一边灌着茶水,一边感叹:亏的老爷我这些年老实,咱也不贪,小捞点吃饱就行,没有干什么太过愧心的事情,伤天害理那更是没有,不然可就真的回不来了。那帮杀人不眨眼的狗崽子,真的会当场就砍了自己的脑袋。
人家手里可拿着要命的紧急令旗那,真要是一刀把自己给宰了,自己这种没权没势的小城主,也没人会为自己做主。
想到这里,巴克利伸出手来,庆幸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暗笑: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上门。
旁边端来热水过来,给他泡脚的侍女看了,不禁笑道:“老爷,您这出去跑了一圈,是捡着钱包了,居然这么高兴?”
巴克利哈哈大笑,伸手在那侍女的屁股上重重地扭了一把,侍女“哎呀”的尖叫一声,然后一脸潮红,风情万种的瞟了巴克利城主一眼。
巴克利城主陶醉的一笑,然后又鉴赏一般使劲拍了一记,这才道:“你知道什么?老爷我今天可是捡了条命,刚才,差点就回不来了。”
他顿了一下,然后向着椅背上一靠,将双脚舒舒服服地伸到了热水盆中,感受到那热水的温度,顿时惬意地长长出了一口气,哼哼了一声:“舒服~~”
要知道,那几里路全都是用脚跑出来的,自从十八岁进了政府当上公务员之后,巴克利老爷何曾吃过这个苦啊,在这家院子里转两圈都呼哧呼哧的,这一歇下来,就感到脚骨都要断了,整条腿都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他抬头看着房梁,感叹地道:“这俗话说的好啊。‘光看贼吃饭,不看贼挨打。’
当初,看着那帮狗娘养的抢这个抢那个的,来的钱又多又快的,奶奶的,挣的比我这个城主都多,真他娘的眼红啊……亏的老爷我定力好,没被他们给拉拢了。不然的话,这一次老爷我的命可也就没了。
哈哈,那帮狗贼们平时里挺威风的,吃香的喝辣的,还从来不把老爷我放在眼里。报应来了吧,这一下大兵一到,他们可不都全要没命了……”
说着,他双手抱着头,向后一倒,感叹道:“这人哪~!最重要的是要知足,明白自己是吃几碗干饭的,等掉了脑袋再明白,那就晚喽……”
他刚说到这里,就听门外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紧接着,一阵鸡飞狗跳。
随后,那朱漆的大门再次被人给一脚踹开。
一众侍卫家丁们顿时大怒:奶奶的,刚刚那帮禁卫军牛13,咱惹不起,这也不能有样学样啊,这是谁啊,这么大的狗胆子,踢门,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还不等他们抬起头来,看清楚来人。
紧接着,一个响亮的声音高声叫道:“撒拉赞恩城守何在,奉禁卫军第二师团副统领大人军令,命你跑步到城南十里处,我军中大帐报到。到期不至者,斩~!”
说着,将一支令旗掷下。然后看也不看众人一眼,一转身,打马如飞而去。
一众人等看着钉在院中的那令旗如在梦中一般,傻乎乎互相看了看,几乎都不能相信。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不是已经去了一次吗?怎么又要出去?今儿倒底是什么好日子?
禁卫军不都在阿卡德琳好好呆着,都跑我们这小地方搞什么鬼?
巴克利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又看了看那面令旗,差一点儿没有哭出来。心中暗道:“这一下非把脚跑掉了不可啊~!”
但是军令管着,他也不敢和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当即重新穿上了鞋子,然后拿着令旗,晃着自己肥大的屁股,吭哧吭哧的向着外面跑去。
这一天,巴克利城守大人可是倒了血霉。
他颠颠地跑出去,累的像条老狗一样把舌头吐出来多长,然后到了禁卫军的大帐当中,和军官们痛说一遍以前惨遭压迫的血泪史,然后这才回来。
但是刚刚坐下,屁股还没有捂热,就又有禁卫军前来传令。
按照官场的规矩,因为有前面的例子在那里放着,这帮大爷们当然也不愿意自降身份,不管远近,一律是要巴克利城主跑步过去。
要不然,回头说起来,巴克利城主到你那里是跑过去的,到我那里是坐车过来的,显的自己的身份好像不够,低人一等一样。
倒霉的只有巴克利城主了,甚至大家明明知道巴克利就在友军的营地那里,也要等巴克利城主出来先回家了,再把巴克利给叫过来,不然丢分,尤其是在副提督人选的关键时期,可不能犯了这种政治错误。
至于说巴克利城主的死活……奶奶的,治下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折了我们一个小队的禁卫军,没有砍了他的狗头就已经是法外施恩,大爷们心情好了。
丫的要是不清头,不明白事理,胆敢吵三吵四的,那就只能是逼着大爷动手宰人了。
反正这趟来就是杀人示威的。
因此上,每一趟的命令一来,巴克利城主不管是正在干什么,都得把所有的东西一扔,晃着大屁股,往外跑。
唯一值得庆幸的,撒拉赞恩是一个小城,没让巴克利城主一口气跑上二三十里,不然不得禁卫军砍头,巴克利城主自己就先累死了。
看到城主大人像小蜜蜂一样勤劳的身影,引的城中的百姓们不住赞叹。
“看看,还是我们城主大人啊。不说别的,光是把舌头吐出来,不住哈气的模样就已经帅呆了……”
在此同时,众人也是心中奇怪:那帮天杀的水贼们倒底是惹了什么人啊?居然一支一支的军队开过来,而且还全都是最为精锐的皇家禁卫。
这些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虎狼之师,这一出动还不得把那帮水贼们全都碾成了齑粉?
天杀的,这次说不定有好日子过了。
××××ד想当官,杀人放火等招安。”
这句话不是闪族大陆的原话,不过传的很广,做没本钱买卖的现在都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算是给自己的事业找一个正当理由。
十二连环坞的水贼当中首当其冲,也是最有实力的就是黑风寨。
黑风寨大寨主索恩正坐在自己的虎皮大椅上,跷着脚,哼着小曲儿,手里端着酒杯,心里正美滋滋地盘算着:这一次的买卖做的不错,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虽然这一趟损失了不少的好手,但是那船上果然如情报所说一样,里面的好东西真是不少啊~!
就是再死几十个人也值了。
不说别的,那货物里面竟然有丝绸,丝绸啊~!
大寨主索恩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愣是没认出来那是丝绸,像他这种人物,这辈子根本就没见过丝绸是什么样。
据说只有总长级别的天大人物,自己老婆才有一件丝绸做的衣服。
那种东西,已经不能拿钱来衡量。
不光是丝绸,各种去人族大陆过来的小玩意,闪花了索恩的眼睛,索恩可是知道行情的,同重量的黄金,都没这船货值钱。
大寨主索恩的心很快变得火热起来,寻思着回头找机会跟费克斯大人说说,不是说,他有一个叔叔是在检查部当大官儿的,这把东西卖了,自己弄些钱,再送送礼,上上货。
说不得,回头就洗白了,到时候也能弄一个官儿当当,等混进了封建官员的队伍里面,再上下打点打点,说不得,阿卡德琳都能去得……这古人说的话真是没错,像我这无权无势又没有背影的,想要当官,那就得是要杀人放火,等招了安。
当贼多辛苦,哪有当官舒服。
那个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搂老百姓们的钱了,到时候咱也要娶个白白嫩嫩的贵族小姐。
他正盘算的时候,此时,有人前来禀报,道:“老大,老大,好消息,山下又出现了一条大大的肥羊。”
索恩顿时精神大振,两眼放光地高声叫道:“说说,怎么回事?”
那小喽罗道:“老大,是这样的,今天我在在河边的客栈里面呆着下钩子,眼看着今儿又是没生意了,正发愁呢。有兄弟甚至都是要关门了。
这个时候,我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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