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难兄难弟,说了一下自己的构思,虽然听的哥俩似懂非懂,但是现在的情况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随他折腾去吧。以工厂作抵押拿出一笔钱交给一个动漫工作室,让其按照金秀一所说的创意编写一段25秒的动画短片,然后把剩下的钱一股脑的在kbs国家电视台买了两个靠近黄金时段的广告播出位置。(此时韩国电视台的广告意识还很薄弱,基本上很少有人花大价钱在黄金时段打名。毕竟韩国市场就那么大,基本上凭着自己的宣传部门和明星效应就完全够用了)
金秀一看了看与电视台的协议书,反复看了看,突然发现没有时间的明确限制,连忙问道“难道没有时间限制么?”
公司的代表奇怪的回答道“电视台另行通知啊,每次都是以十五分钟为一个时段,在这里面所有广告时间投标者均分,当然每个时段的厂家是固定的,一般为十五二十个估计公司获得的广告时间加起来差不多有一分钟吧。”
金秀一瞪大了眼睛,没想到不同的国情就连广告时间也差这么多,我靠,那可是相当于cctv中央台的kbs啊,没想到能拿到这么多时间,虽然不是黄金时段,但是只要是广告新奇,即使时段靠后了一点也没什么的,要知道韩国人普遍都是半夜12点左右才睡觉的,10点段的播出时间,完全不算什么。
经过电视台正式书面文件的确认后,立马通知动漫组时间加长并且把本来两个独立的广告变成为一个相连接的合成广告。
已经一周没睡个安稳觉了,早已过了精神亢奋期,满脸憔悴,精神更是疲惫的金秀一,终于知道即使好像是最容易的广告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赚的。
早知道这么不容易,要价就没这么便宜了,以后应该再多加点代言费,这也是身价啊男人嘛,就要对自己下手狠一点。
仔细想想自己竟然连一分钱也没拿到,只是让他们以什么分红提层来替代。这也太便宜他们了,要是广告失败了,那么肯定一分钱都拿不到,公司都破产了,你所谓的产品分红朝谁要啊;而要是成功了呢,应该会给,因为到那时他们也不差自己这几个钱了,而且具体是多少竟然没个准数,即使最后给自己一千韩元买两袋奥利奥饼干,没准自己也得认了。这怎么行?
金秀一立马来到公司,和两个正自愁眉苦脸的哥俩,重新划分了利润分成,再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兄弟俩也确实不敢得罪这带给他们最后希望的男人,所以在一系列增增减减后,最终通过律师以及正规手段签订以下条款:
一,如果广告成功(失败的话就算了,落进下石的事儿,金秀一自问还干不出的),甲方金大河、金大川应付给乙方金秀一所有销售利润的三成,并且有效期为二年。(从正式销售产品的时间开始)
二,如果失败,则甲方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责任,这笔交易乃是双方自觉自愿而成的。
三,如果乙方想要将所得利润折合成股份,那么乙方应该获得至少百分之三十的最终(原始)股权,而乙方则要为安洁儿公司进行为期三年的免费代言人。
注:第三条可由乙方意愿在一年内随时生效。
甲方:金大河、金大川
乙方:金秀一
公证人:公证处主任贾公证
律师:吴胜诉
打印人:李守阴
文秘:梅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