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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洛阳有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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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至洛阳,千里迢迢,哪怕是以快马不眠不休,跑上一个来回,那也要费上许多时日。

    这样遥远的路途,对于消息的传递来,自然是很不方便的,大汉朝的交通并不发达,所以对于那些负责传递消息的快马们来,因为急信而日夜赶路,实在是十分痛苦的一件事,如果碰上雨天雪天这样的恶劣天气,那就更加糟糕了。

    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只是出现在徐州到洛阳之间,事实上,只要两地间相隔数百里以上的,大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哪怕是朝廷办了驿站,但那是官方用的,对于民间来,并没有什么帮助。

    不过大汉朝多的是奇人异士,于是就有人针对这种两地间相隔遥远的常见情况,专门驯养了一种叫做讯鹰的飞禽,用来在相隔千里之外的两地间进行消息的快速传递。

    讯鹰是一种性情凶猛的飞禽,是鹰类的一种,身形颇大,不过却极有灵性,在人为的驯服之后,极为乖巧,用来传递消息,不但速度上比快马什么的要快上许多,而且不用担心在飞行途中会被其他猛禽所捕获,十分可靠。

    讯鹰原本并不叫讯鹰,不过随着人们越来越多地将其用在传递消息方面,讯鹰这个名字也就叫开了,这驯养讯鹰,所费不菲,而且驯养起来也不是一般地麻烦,费时又费力,还要专门请那懂得驯鹰的人,但相比于养着这许多快马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这些又显得十分划算,所以不但是民间,哪怕是大汉朝的朝廷和军方,都专门设有的人手饲养,用于传递一些十万火急的消息,甚至在战场上也有使用。

    而在民间,这种花费甚巨的玩意,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起的,一般也就是那些有权有势有钱又有特别需求的人才会养上那么几只。

    当然了,普通的老百姓也没那么多着急的事儿需要用到讯鹰就是了,哪怕是上官柔这样的富甲洛阳的第一白富美,也就是养了那么几只用于一些偏远地方和洛阳间的定联络罢了。

    而在徐州地面上,彭城郡的楚王宁华勇,当然也是个有权有势有钱的大人物,而且他也确实有这方面的特别需求,所以在楚王府里,当然也有养讯鹰,而且还养得不少。

    所以当这一日,在看到有一只迅鹰从空中落入了楚王府里的某处时,楚王府的下人们都没有什么大惊怪,他们对这样的情形早已是见怪不怪了,而且话这段时日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每隔上个七八天,就会有迅鹰出现在楚王府里,有时是从楚王府中飞出去,有时是从别处飞到楚王府这边,他们也弄不明白,楚王这究竟是有什么急事到处和人联络,不过为了自己的命着想,大家哪怕是再好奇,显然也是不敢多嘴去问的。

    在楚王府里,负责饲养这讯鹰的人,唤作鹰奴,这叫法听着有些上不得台面,不过大家都是知道,这几个鹰奴可都是楚王宁华勇身边的心腹之人,在楚王府里,还是很有些地位的。

    因为他们有一个特权,那就是可以在不事先通禀的情况下,随时自由地出入楚王府的内宅。

    今天也是一样,当看到天空上有讯鹰落入府中没多久,许多人便都是看见一个鹰奴急急忙忙往楚王府的内宅去了。

    此时正值午后,楚王宁华勇在每日例行的午睡过后,此时正精神抖擞地在楚王府内宅院落里的一处空旷地上练习刀法。

    楚王生得本就高大,人也是相貌堂堂,常年练武练出来的好身材,配上一套合体的黑色武服,看着也是十分地健壮,再配合上那出色的刀法,端得是威风凛凛。

    楚王用的刀,是军中样式的雁翎刀,不过相比寻常的雁翎刀,楚王的这柄雁翎刀当然要精美许多,质地也是不凡。

    楚王的刀法则是宁家祖传的烈阳刀法,当年大汉朝的太祖皇帝凭着这一手烈阳刀,几乎打遍天下无敌手,直到碰上了常无敌这个猛人,这才败了那么一回,足见这烈阳刀是多么的不凡。

    楚王宁华勇好武,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和大汉朝的其他亲王还有那些个亲王世子们一样,楚王也是喜欢奢靡享受,不过在这同时,他又勤练武艺,这一手烈阳刀法,他而今已是练得登堂入室,比之宁家的另一个武痴云中郡主宁飞燕,绝对是有过之无不及。

    而且宁华勇不但个人勇力不凡,在治军之上亦有心得,他的楚王卫军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喜欢将他与晋王宁载信相提并论,认为这两人都是皇室宗亲中当代数得着的英雄人物,不过后来随着人们发现这位楚王的种种恶行恶状之后,这样的法就极少有人提起了。

    老百姓们再怎么逆来顺受,你也不可能指望他们会喜欢一个生性残暴,好勇斗狠兼且对地方上横征暴敛,需索无度的亲王。

    不过楚王自己显然自我感觉十分良好,他丝毫不在意那些贱民对自己的看法,也觉得自己比起晋王宁载信来,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之所以自己的名气不如晋王响亮,无非是因为晋王就藩之地是边州,而他却在彭城罢了,之所以会出现自己名气不如晋王响亮的这种情况,只是因为他这个楚王没有地方施展本领罢了。

    若是换了他在并州,情况肯定会倒一个个儿!

    他甚至曾经向永和帝上书,想要带着自己的楚王卫军和晋王卫军比划比划,虽然后来因为永和帝的反对,此事不了了之,不过楚王为人的狂妄,由此可见一斑。

    那鹰奴急急忙忙地寻到了地头,见楚王在演武,却也不敢直接上前,只是站到了一个能让楚王见到自己的地方。

    这是楚王的规矩,他练刀的时候,最烦别人来打扰他,当然,若是他自己停下来,那又另当别论了。

    这位鹰奴显然深知自己主人的性情,此时他站在那里,不但特意挑了个显眼的位置,而且还恰到好处地将手上的一个竹筒露了出来。

    那是一个巧的竹筒,这种竹筒是专门为讯鹰传递消息而制做的,其最大的特就是轻便和巧,而且在竹筒的外边,还系上了丝带,用不同的颜色来表示不同的缓急程度。

    其中白色是一般,黄色是紧急,而红色,则是十万火急。

    今天讯鹰送来的这个竹筒,上面绑着的丝带,是红色的。

    宁华勇虽然正在专心练刀,可视野里突然多了一个人,他当然也会注意到,发现是自己的一个鹰奴之后,他又随即注意到了对方手上的竹筒,以及那系在竹筒上边的红色丝带。

    这个发现让他皱了皱眉头。

    手上动作不停,刀光闪烁间,他开口淡淡地问道:“那里来的消息,是洛阳么?”

    那鹰奴见主人发问,连忙恭声应道:“正是洛阳来信!”

    楚王听了,又是皱了皱眉头,嘴里低声的骂了一句什么,然后这才缓缓地收了刀。

    那鹰奴见了,连忙上前将那竹筒双手奉上,顺带着接过了楚王手里的雁翎刀。

    “下去吧!”楚王接过竹筒后,也不急着打开,挥手让那鹰奴退下,又对边上伺候的另一人道:“去寻卓先生来,就本王有要事相商!”

    那人应了一声,也是去了,楚王这才施施然地回屋去了,到了屋内,自有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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