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南晓在星露谷里下过120层矿洞,多少有点底子,不然肯定刚穿越过来就凉得透透的。
他身手灵活,眼光敏锐,总能找到人群比较稀疏的地方,合理避险。
观察了几秒之后,他大胆地沿着街心往前跑。反正该撞的车都已经撞成一块儿了,剩下没撞的车也基本上开不动。踩着车顶棚一路跳过去,是眼下效率最高的做法。
就这么一路猛跑,终于来到了城市边缘。
满地都是车,然而南晓不会开。
末日世界不会开车,简直跟断了腿一样。他暗下决心: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学会开车才行。
摩托车倒是会开,而且车技不差。来泥轰之前,他有好几个月都在玩摩托。拉风地带着妹子疯跑高速。那时候真是胆大包天,驾照没考下来之前也敢上路。
又跑了一截,他突然发现路边有辆哈雷!帅啊,是鼎鼎大名的戴维森fatboy。纯黑手工镶钉皮包、银白闪亮的镀铬轮辁和镀铬挡泥板、还有巨大镀铬前灯,简直拉风到没朋友。
看看周围,大家都在逃命,没人关心一辆倒在路边的摩托。很好,那就不客气了。
钥匙、先得找到车钥匙……
有个穿黑皮夹克的老嬉皮倒在一旁,头破血流,大概就是原车主吧。
南晓刚走过去想搜身,突然那老嬉皮爬了起来!王八蛋,丧尸竟然还会装死钓鱼?
双眼充血流着哈喇子的丧尸,呜呜地嚎叫着扑来。南晓迎面就是一脚!
下矿练出来的身手起作用了。这一脚想都没想,纯条件反射,准确踹到了丧尸膝盖上。等丧尸倒地,他瞄准脖子又是狠狠一脚跺下!
干脆利落的两脚,瞬间收拾掉丧尸。
看来丧尸的血条并不长,南晓稍微放心了一些。
根据他的观察,这些被孢子感染的家伙看似猛得一塌糊涂,其实弱点很多:完全不懂得后退和躲闪,攻击招式大开大阖,没任何欺骗动作。这就是无脑啊,打起架来跟史莱姆是一个套路。猛归猛,看准了破绽其实很容易收拾。
老嬉皮身上好东西不少,除了哈雷摩托的钥匙,居然还有一支手枪。
不愧是人人带枪的德州,随便一摸就有军火。很漂亮的定制版m1911,有锃亮的不锈钢套筒和底把,扳机镂空减重,银白枪身和漆黑的水牛角枪柄搭配起来非常好看。
这么漂亮的一支手枪居然没枪套,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插在裤腰上。也没有备用弹夹。
又得了一支手枪,感觉底气充实许多。
刚想把哈雷摩托扶起来。就在这时,状况突发!
一辆小巧的墨绿色迷你库珀突然就歪歪斜斜地冲过来,差点撞上。幸好南晓闪得快,不然就垫在邮筒和车的中间了,保证挤得像个烂番茄。
“救命!”
车里似乎有人在打斗,还听到女人的尖叫。
隔着车窗玻璃,可以看见助手席上那男人已经丧尸化。丧尸瞪着血红发黑的眼睛,拼命去抓驾驶席上的女人。要不是安全带勒着,估计女人已经完蛋了。
女人慌张地抵抗着,一声接一声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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