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
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首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
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
这话说得太对了。
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发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
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
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速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
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速度在飞速蜕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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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
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
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速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速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
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
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
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
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
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
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
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
“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
“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
“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
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陆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
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
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
“拿来我看看。”沐血说。
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
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
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金羚牛皮甲,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他仔细看去,才发现这皮甲的表面,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细密紧凑,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竟是纹丝不动。
沐血这才意识到,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
“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想来,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估计是马匪抢来的,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沐血微微自语。他想了想,问那士兵:
“穿这甲的人,他是怎么死的?”
“被一箭射中了后脑,直接钉死的。”
沐血笑了出来,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箭法不错,竟然能射进后脑。。。。。。力气也不小嘛。谁干的?”
“他叫苏云。”
苏云,这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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