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孤陋,本来粉丝是一种丝状食品,但不知何以成了某某迷的代名词。本想去查一下它的来历,但又颇觉近于无聊,也就暂且存疑。反正提到、说到“粉丝”一词,人们都知道它的意思,很少会无知的认为是一种丝状食品。大家都把它当作一个成熟的词来用。没有学问的人用,有学问的人也用。没有学问的人用,便俨然增加了几分学问,有学问的人用,也好像进入了某种时尚。当然用着方便,大家都懂,这一层意思也是有的。即使偶尔有如我一样老土的人存在,见的频率多了,也自会品出几分意思。尽管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人性变起来总是相对缓慢一些,一些对应人性某种特点的词汇,也相应的历久弥长。这对一些时尚人物就显得少了一些趣味。想一想,人家是时髦人物啊,也该有新的词汇来表理达意。把自己的人性换成马性,牛性,猫性,狗性不可能,把对应自己人性的某个词儿换一下名称,还是能做到的。说自己是某星的崇拜者,热爱者,迷恋者,追随者,远不如把自己说成是某星的“粉丝”来得光鲜。有了新的称谓,自己就成了全方位的时尚人物。即使自己还不是时尚人物,但有了这个称谓,也就变成了时尚人物,何乐而不为。
追星是一种时尚,做某某星的迷也是时尚,多数人都是为做时尚人物而追星,做某星的迷。其中真正热爱,全身投入的人一定少之又少,更多的人其实都是凑热闹,是一些“伪粉丝”以为做“粉丝”是件时髦又时尚的事,便起劲的加入其中凑趣儿。我最怕某“粉丝”在我面前大谈他的偶像,他横飞的唾沫总让我感觉有表演的嫌疑。因为真正的敬仰热爱总是隐于内心的。我敬佩一切真正投入者,而对那些浅薄浮躁之徒嗤之以鼻。
再回到“粉丝”上来,现代很多流行或不流行的“新词儿”常常让我们一头雾水,因为词面本身和它所代表的意义,既没有归属上的联系,也没有逻辑上的牵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但它却在被人们游戏般运用着。这种运用也会产生一种游戏的效果,与时尚的习惯相契合。如“粉丝”一词,一个人可以说自己是某球星,影星,歌星的“粉丝”但如果有人说自己是鲁迅或拿破仑的“粉丝”就会显得滑稽。在这里,还是我们传统的词汇会更相匹配。
同一种意义,其表述的词汇可能处在不断的嬗变中,但其含义本身会相对不变。变来变去的是词汇,而内核的部分相对永恒。但有时,同样的含义,用新出现的词汇来表达,也会失去原有的意味。就像“粉丝”一词,当它代指迷恋者,追随者,热爱者时,就会失去原有的凝重,而变得轻佻。但好在它所意指的恰好是轻佻,而轻佻正是时尚所需要的。
查了一下,知道“粉丝”一词是从英文(fens)而来,什么东西和外国一沾边儿,就忽然变得现代和时髦了,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