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生俱来的一切都属必然,不能改变,这包括性别、种族、气质、和天性。而他作为自然之子所要依循的规律和法则亦不可逃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一来到这个世界,生命的轨迹早已划好,而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是早已就决定了的。我们的自由是在必然性之内的自由,我们的自主意识是前定意识之内的意识。而我们之所以觉得某件事,某个行动和行为,某个思想和念头是自我支配,自我决定,自我抉择的,恰恰是因为我们是在必然性之内。如果我们意识到了某个想法不是自己的,某个行为不是出自本心的,某件事情的发生不是我们所愿的,我们就碰触到了自由的边缘,自由是在不自由被感知的地方。说到底,自由只是一个相对词语,一个心理事件。当一种自由不被愿望诉求的时候,它就不能称为自由;当人感知不到被限制的时候,额外的自由对他就毫无意义。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由只限于精神和心理的层面,在社会层面上,专制也会造成自由的空无状态,而不为人所感知,愚昧也会导致对自由的麻木。而在生命和存在的层面,人完全没有自由。首先,他是一个被前定的人,他对自己具有什么样的天性气质,什么样的性别体貌,完全没有选择权。尔后他的生存只是在经历一个必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各个阶段,他该有什么样的表现和行为,什么样的倾向和心理,以及贯穿整个生命过程的愿望和冲动,都已圈定排好,人只是按部就班亦步亦趋的演示这个过程。或许,人的外部境遇和遭遇可以部分的影响到这个过程,但却不能改变这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