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一道闪电从天边划过,它的出现似乎把天空一分为二,痕迹不到一秒消失不见。克拉克走在高谭市一条街道上,抬头看了眼乌云密布的天空,再过几分钟就要下雨了,自己在外面呆的时间够久的了,再不回去就有人要说自己多管闲事了。
“救命!来人啊!”
远处一个女子脚步踉跄,很显然扭到了脚,她敲了下那些有人的房屋,但没有一个人敢开门。伙计,这里是高谭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住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是傻瓜,他们早已懂得明哲保身,不招惹麻烦上身,又是在这种偏僻路段。
每敲一次门,女子的眼神绝望一分,世态炎凉,没人肯救他。当她看到不远处站着的克拉克,扭到的脚竟然好了起来,奔跑起来,冲到克拉克后面。
“她在哪儿!有一个男人!”
“怕什么,就算是警察又有什么怕的。”
“说的也是。”
远处出现三个男人。克拉克不发一言,女子抢先说道:“这个是我男朋友,你们想要什么尽管和他说。”
把自己当做挡箭牌,克拉克早看透女子的招数,在自己来到这座城市第一天起,就领会到了这座城市没有一个是好人,即便在那人出现,人们内心的希望还没有完全激发起来。
一个明显是领头的人拔出藏在皮带后面的匕首,舔了舔,不嫌自己给人恶心的形象说道:“小子。识相点。乖乖拿钱出来。”
克拉克听着女子的脚步越来越远。三个男人的中心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女子成功了,这其中也有克拉克不做声的功劳。
“我拿钱给你们,你们也离开不了这里。”
克拉克在阐述一个事实,三个男人只当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不忘说道:“这小子神经病了,真应该送去阿卡姆疯人院里面。和那些疯子好好呆在一起。”
“他说的没错。”
三个男人愣住,眼前克拉克嘴巴没有张开,不可能是他说的,更不可能是自己这边的人说的,会是谁?
往后一看,三个男人头发都竖了起来,不怪他们,出现在他们后面的是都市传说——蝙蝠侠。
“……蝙……蝙蝠侠!”
“上帝,他真的存在!”
领头推着左右小弟向蝙蝠侠,“你们两个快点上!把他打倒!”
两个小弟一时停不住。心里怨恨领头,该死。这可是蝙蝠侠啊,据说见到他的人都已经被丢在牢房里面了,你这不是害死我们。事后,一定要捅死他去!
蝙蝠侠简单两拳就把两个小弟打翻在场,经过他们的时候一脚踩晕。克拉克在旁边说风凉话:“我说过了,你们没有机会的。”
领头想起了旁边不是还有克拉克吗,自己可以把他当做人质啊。一手捆住克拉克的脖子,领头叫道:“不要过来,你给我站在那里不要动!”
蝙蝠侠真的照做了,领头见状,变得有点嚣张起来了:“你给我滚开,让我离开这里!”
蝙蝠侠冰冷的双眼没离开过领头,嘴角一弯,沙哑的声音冷冷说道:“如果我是你,我是不会把他劫持成人质,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做法。”
“对啊,了解我的人是不会把我当做人质的,真不好意思啊,劫匪先生你选错人了。”
领头看着蝙蝠侠步步走来,又有克拉克在旁边说风凉话刺激他,一个冲动举起拿着匕首的手狠狠一扎,本以为匕首会没入克拉克的脖子肉里面去,没成想匕首“当”一声下,折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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