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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村小老头说,勿需费心尽力地去为自己找一些理由开脱,因为面子,男人总喜欢把一些过错说成偶然或者意外,所以男人总有无数的意外或者偶然。我的“红杏出墙”便是这无数个意外或者偶然的其中之一吧。

    强调一点儿,这里所说的“红杏出墙”并不一定非要到了那个地步。如果非要到了那个地步,未免有点儿俗,象教授那样反而更值得珍藏。

    人其实就是一部珍藏秘密的机器因为珍藏而丰富,因为秘密而富有内涵,又因为内涵而魅力四射。

    这主要缘于人原就是生理和心理这对孪生姊妹的统一体这样一个勿庸置辩的事实,生理决定心理,而心理也同样毫不容情地刺激着生理,只要这对姊妹花和谐达到了共振,就应算作一次“红杏出墙”。

    所以,“红杏出墙”如果抛却了那些可怕的后果,给人的感觉总是幸福,而幸福永远都是值得珍藏的。

    关于我,前面的讲述已做了太多的介绍,在这里只说几件事做过之后,或许也能够算得上漂亮,便常常妄自尊大目空一切。

    人一旦妄自尊大起来必然会固执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如此就缺少了与人的沟通交流而自我封闭,人自我封闭之后目标就会由明确而逐步缺少直至丧失,人就会因此而迷茫——前途光明却看不到出路,自伤、莫名其妙地悲哀、烦躁、不知所以然便接踵而至。

    如果说这只是人的情绪问题,当然不能成为“红杏出墙”的理由,我便实在无法再为自己找理由了,因为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常常会被疑为家庭,至于家庭,我在前面的讲述中也曾详细地交代过,我无疑是幸福的,无可置疑的幸福时刻在笼罩着我。

    难道幸福也能杀人?你当然会说不能,如此就只能算作意外了。意外是不能预料的,必须靠事后的回忆与整理。

    要准确地表述这个意外,必要先自我意外地遇到我那位同学说起,因为自从遇到了我那位同学,我才开始悄悄地起了变化。

    说起来,与那位同学的相遇确属意外。那是一个中午,我和乡政府的几个朋友去吃饭。饭店里有一位恍若面熟的美女在不停地盯着我们看只不说话,我猜测,必是我们其中的哪位风流所造的孽,便暗暗地等待看他的笑话。

    饭局结束,美女虽然仍在瞧我们,笑剧却显然没有发生,心里遗憾却终是不敢说出口唯恐惹恼了哪位,因为此时他们都装得一本正经,虽然或许心里想得比我还要恶毒,威严却绝不能失了。所以,我心里想着,却必须跟他们学。

    直到我们必须要离去时,美女象是下了最后的决心终于说话了,说的话却是任谁也无法预料,而且那些一本正经的家伙必定会醋意大发浮想联翩,因为她似是攒足了劲却仍旧轻声地而且略带沙哑地问,请问你们哪位是刘惠民?

    面对如此美女,朋友们早已咂舌不已,突见她发言,眼光便一齐向我射来,分明带着太过明显的不怀好意。我愣了愣,生硬地反问道,我就是,什么事?因为我实在记不起她何许人也。

    她立即高兴起来,忘情地拍着手,完全不顾由此引来的那些异样的令我难堪的目光,只自顾自地说着话,容不得别人插上一句:我是你高中同学阿秋啊,就是你前排的那个爱笑的女孩嘛。忘了?真是贵人多忘事。真了不起,听阿五说你当了乡领导。阿五,当初咱们班最矮的男生,居然蹿高了,他说他前段曾求过你,多亏你帮了他,要不然他可惨了。想不到你居然做了镇领导,真是该祝福你啊。

    阿五前段因“红杏出墙”曾被公安抓过,他媳妇知道我俩是同学,嘴里虽说着宁肯他去死也绝不管他的狠话,却还是骂着央我帮他。

    我虽只是一村支书,公安里却也有几个朋友,料不到我的一个电话居然就让他们没做处罚便放了他。他念着我的好,就到处说我的好,可也不该夸大其辞呀,尤其被她守着当真的镇干部如此口无遮拦地讲了出来,我不觉无地自容起来,因为朋友们听了她的话已经在窃笑。

    不过,她的话无疑重又勾起了我的记忆,她?我岂会没有记忆,班里男生公认的班花。尽管我绝不会象那些无耻的男生一样眼珠不动地盯着她听她演讲任她调遣,甚至反感她那种俨然皇太后招呼奴才的作派,却又总忍不住要去瞧她,而且自从起了去瞧她的意,我竟如中了邪似地恐惧不安——这便是传说中的妖精吧,莫不要让她勾去白白地堕落掉。我这样劝着自己,开始躲着她。

    后来的实践证明,我没有因此堕落,也不会任自己因此而堕落,因为当时我自以为了不起地找到了一种解决欲望的办法,即尽力地去发现她的缺点,譬如说胸太大了;譬如她脸上的某一位置生了一颗小痦子,说痦子长到那里是克夫的相;再譬如说她的牙不规则,牙齿不规则的女人话多,最容易做长舌妇云云。

    后来,我把这一招广泛用于抵挡女人的诱惑果然有效,只要盯住了她的某一缺点用力地去想缺点就会无限地扩张,直至让人产生恶心的感觉,心神自然就安宁了许多。

    且不多啰嗦我与她之间的诱惑与反诱惑之争,但说她只读到高二就退学了,据说是因为早恋,之后便杳无音讯了。少年人心性好忘,不久便失了记忆。

    居然在这里碰到了她,而且如此热情对我,心中一阵温馨,但她顾头不顾尾的说话方式还是因为让我难堪而让我明显地不满。

    早就听说该饭店来了一位美女服务员,十分火,朋友们多喜欢到这里吃饭,除了饭菜原因之外,有一半以上便是因为这位服务员,只是尚不知是她。

    待我略带报复意味地问过“你也是来吃饭的吗?”,她果然便垂下了头,脸上堆起红晕,甚为羞涩地答道,我哪有这样的命?不过,倒是经常在这里吃饭。说着,又笑了,由于带着自不如人的羞涩,反而更加诱人了。

    这时候,我突然记起了“模糊哲学”这样一个概念,而且觉得对于这样一个二十多年未见彼此尚不十分清楚对方经历的美女似乎只有模糊以对才更恰当,便故意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

    未容我细想这么做到底是否应该或者另有目的,朋友们便因为嫉妒我跟她说了太多实际上还不过三两句话就喊我离开了,她便依旧笑得好看地跟我挥了挥手,因为老板也在喊她。

    这只是绝对偶然地一次相逢,但在我们那里服务员便离夜间工作者不远了,有思想狭隘者甚至会以为服务员便是夜间工作者的代名词。

    尽管这是与我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我还是为此而闷闷不乐,有时候甚至会莫名其妙地联想到她如何媚笑着跟客人进了绝非豪华而且绝对简陋如同古书里所说的那种简陋的小房间,她又是如何逗引着男人,其实,她是不需要逗引的,她本身就魅力四射充满了诱惑……慢慢地,她在脱着衣物,不,她不会自己脱的,而是被客人强行扒光的,不,或许只有第一次才这样,之后就会自己脱,她的胴体……

    我发觉自己走得太远,不敢再想下去,却又无法自制——她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原先瘦瘦的如同一根芦柴棒,而如今却已胖乎乎的,难怪我竟一时认不出她:现在的她绝对可以用饱满充实来形容,而女人的风韵似乎各有千秋。

    想着想着又远了,我突然感到了嫉妒,而且嫉妒迅速地在向着仇恨转化,我决定决不再去那家饭店,我不想见到她,难道我真的不想再见到她吗?幸好,或许因为知道了我们之间的同学关系,乡里的朋友再也没有催我去。

    某一天,我却又去了那家饭店,没有任何人陪伴,只有我自己。虽然我肯定不会承认,但必是因为她,因为待我进了那家饭店却没有见到她时,心里居然空落落的。迟疑着因觉不好太过露骨地发问,只好点了菜,却是食之无味,实在禁不住要问,老板,我那位同学没来?

    老板必已猜透了用意,不怀好意却因为钱财仍旧笑吟吟着故作糊涂地说道,噢,你是说她呀,真是犯了神经,自打上次你们来过之后,好好的,她非要走了,问她理由,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她走了?不是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地出了事!譬如流产,譬如被公安抓了。既然都不是……我不由心里犯起了嘀咕,却又绝对不可表露出来,便装作忘情地用饭,实已是味同嚼蜡。

    难道会因为我?知道我在经历上骗她,还是因为我知道了她的处境?我实在猜不透,她的走似乎大大的不该,因为我空留遗憾。

    现在回想起来,我甚至没有想过会跟她发生故事,难道她又会想过?似乎只有会与不会两个答案。

    待醉了酒,我才记起原来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此时虽已是夜里十点多钟的时候,打电话打扰人家肯定是不礼貌的,但酒精还是强迫我打而且必须打。

    难怪老婆大人常讽刺我酒后记数字奇准,手机号码凭记忆居然一数未错,而且一打即通,马上就传来了她睡意惺忪却甚是甜美的声音,喂,您好,哪位?

    我故意放大了声音说道,我,连我也听不出来了吗?在哪里?

    答,噢,惠民啊,啥事?在家哪。

    问,家在哪?

    答,在县城。

    自觉离县城并不远便说,我也在县城,出来玩玩?去哪里?随你挑,喝茶,还是唱歌?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你喝醉了吧?我正陪老公孩子睡觉呢,什么时候了?说完,便挂了电话。

    她的话并不坚决,应该是能够请出来的。当时,我便这样认为,于是满怀期待地又打,未及期待,电话还是一点即通,只是声音压得极低,说道,太晚了,睡觉吧。

    再打,电话已关机。

    我猜测,必是因她老公在旁不便说话,或许正在接客。我始终不信她会在家里,她既做服务员,生活必不会宽裕,老公自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变得固执起来,似乎非要见到她,便自作主张地给她发短信,说了不少上学时就如何仰慕她的诸如美女思念之类的混话——话虽是真话,只是太不适宜,酒后已后悔莫及。

    我何以会如此不堪,居然连人家的客套话也听不懂。正考虑着是否该打电话道歉,她已把电话打了过来,原以为她必定会提及昨晚的事,或道歉并接受邀请甚至会主动地约我,或责备我的过失,她却只字未提,只说她老家有一辆没有证的出租车被扣了看能否帮忙。

    她竟然会求我?一时高兴,连反复思量了多遍的道歉话竟也忘记了说,立即给相关单位的朋友打了电话,朋友满口答应帮忙,待我迫不及待地告诉她时,她却只说了声“谢谢”,之后便没有了回音。

    我知道那位朋友太贪,难道会是伤害了她?我百思不得其解,又再也无法联系,只好趁机会去问朋友,却又不好问得太露骨,朋友疑惑道,她没告诉你?事早办好了。

    听到这里,你肯定会很失望,原该发生点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有发生,岂非白费了这许多口舌。

    不过,千万不要这样认为,如果能够耐心地听完讲述,你就会发现这段经历在“红杏出墙”中的不容忽视的地位,因为它毫无疑问地彰显了这样一个事实:任何披着伪装的东西都是虚伪的,虚伪的就靠不住,只有还原为动物本性的人才是最真实的。

    但我认为人必要承担责任,倘若失了责任,便如阿狗阿猫之流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当然,这也不能成为否定人的动物本性的理由。

    正因为责任,往往让人变得真假难辨,必要通过诸多的现象去猜测,虽说因此让人丰富了起来,却也空自耗掉了人不少的精力,尽管似乎耗去的这些人的精力便是人变得丰富的原动力之一。

    我们且不去探讨这些太过深奥复杂的问题,只说男女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剥去这样一个现象的伪装而得以还原:表面越温雅的人,内心的渴望就会越强烈,也就是我们村里人所谓的“仰头老婆低头汉”。

    这类人往往顽固地坚持“非礼勿视,非礼勿做”的圣训,见到漂亮女人时虽常常目光闪烁,却从不敢拿正眼去瞧,但只要瞧上一眼就会印象深刻,因为他们有太多丰富的想象,所以他们常常充满了矛盾。

    譬如我,顽固地反对“褪下裤子做事提上裤子互不相认”的显然是不道德的单纯动物行为的性,又总在默默地期待着什么,幻想着某一天会发生点什么,因为长期平淡的生活让我太需要刺激。

    这里面有一个结,顽固地约束着,必要有一个开始来帮助完成蜕变。

    所谓的蜕变,就是还原为真实人的过程。

    咱们刚才所说的这段经历,无疑便起了“开始”的作用,而对于道德约束的背叛与因为约束而加剧了的对于刺激诱惑的渴望则起到了助推剂的作用,如此便应不难理解咱们后面的讲述。

    现在回想起来,蜕变的标志便是观察女人视角的悄然变化——不再苛求她在为人处世作风等社会性行为,而更多地转向了她的容貌、服饰、肌肤、胸脯、身材等诸多作为女人的特征,而且范围拓展到毫不相干的女人。

    这或许就是注意力的转移问题,还只是故事发生的必要前提。要导致故事的发生,单靠前提当然远远不够,还必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便是发现,而非幻想期待观察之类。发现在这里显然非动词而是一个代词,即对周遭环境的感应。

    象我这种除了自己老婆之外跟女人接触少之又少的人,发生“红杏出墙”的可能原是极小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少之又少,并非说我一个异性朋友也没有,只是少而已。这或许也是导致我视角变化的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这绝对是一种极不健康的心态。与异xìng交朋友无论如何都是美好的,但不一定非要有出轨的危险,尽管其中或许便必定如此地存有性的因素。

    凡人与人间的交往必要平等,象我那几位少得可怜的异性朋友,往往高高在上,偶尔也曾动过非分之想,却常常被自己夸大了她某一方面的缺陷而绝了念头。

    正是因为她们,愈发加剧了我的这种极不健康的心态。无论从形式上还是本质上,象我除了蜕变之后的这种极不健康的心态之外,似乎都不应该或者说不存在发生故事的可能,故事却偏偏发生了,而且让人毫无准备。难道这便是人生的真实?

    其实,生活的真实排斥埋怨,凡事就象每天的太阳必要升起落下一样勿需埋怨,更何况我们之间的事不过是每天必要发生的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无数事件之一,总会淡淡地随风而去。过去的,便让它过去吧。

    如果非要找个埋怨的理由的话,便只能埋怨刚才咱们所提及的阿五和他对我夸大其词地宣传。我敢断定,在我和女主人翁相见之前,她必已听信了阿五的话,因为在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她曾经提过阿五和阿五对我的宣传。

    说起我和她之间的初次相逢,倒颇有些戏剧意味。其时恰逢我的思想混乱期,所谓的思想混乱期是我对自己不定期便会出现的一些诸如思想起伏不定状况的称呼。

    2

    思想混乱期的突出表现是,情绪烦躁、坐卧不安、时而激情飞扬自觉无所不能时而悲观失落甚至会去怀疑人生存在的价值而产生轻生的意念,大脑里却是混沌不清,根本无法形成清晰的统一的任何印象。

    根据我多年的观察分析,这主要是由于人长期处于顺境所致——长期的顺境让人的目标出现了短暂的缺失而使人的想象太过丰富与残酷的现实之间发生激烈碰撞,致使人的信仰出现危机而使人不知所措。

    这种状态与人的追求有关,追求的目标越大越迫切,状态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就越大越持久,反之,则越小越短。

    而年龄和认知能力的提高则是抑制这种状态的最有效手段,随着年龄和认知能力的提高,至少应对这种状态时不会再象过去那样茫然无措而总能沉着冷静地应付。

    所以,我常想,这或许就是村里人所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吧?人或许总要经历这样的过程?按说临近不惑之年,这种状态应该不会再那么频繁地发生了,事实上,也已许久没有发生了。

    或许该当有事,偏偏在那一段发生了,而且居然那样地强烈持久。为了应付这种状态,我除了喝酒让自己醉得一塌糊涂之外,便是自由地漫步。如果说喝酒无异于自我麻醉,那么自由地漫步才是上等的良药——一个人,任思想自由地泛滥,经常会有金点子闪现。

    某一日,我正自由地漫步,如果要说当时的我神游魂外那绝对是夸张,但直至她追上我并向我发话我才意识到她却是个不争的事实。问,你姓刘?声音爽朗,一看就知是个风风火火的女人。

    我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疑惑地看着她,只听她又在问,你叫刘惠民?在县立中学上过学?三十级七班?

    看样子她必定是我的某位同学,或许因为时间太过久远的缘故,我甚至不能象阿秋那样迅速地记起她,却又不好发问。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我发问,待见我点了点头,她已在自我解释,你忘了?我是班里最调皮的那个女生呀,都怪父母过早地给我办了农转非,当时,在咱们班里农转非的人并不多,由于农转非,我便一门心思地想就工便放弃了学习,要不然,咳,相信我的智力也能考上大学,老师和同学原来都认为我的智力不错,倘若不这样的话,指不定也能象你这样混个干部当当。

    噢,对了,前段我和阿五见过,还是他请的客呢。他说起过你,说你很不错,还说我肯定认不出你来。难怪大家都说我眼毒,我刚才恰好去办点儿事,赶巧就遇上你,我只觉得面熟,不想竟真的是你。

    这是一个子不高,按照我的审美标准绝算不得漂亮的女人,黝黑的皮肤,嘴巴很大,说起话来牙齿非要全部露到外面来。

    她的一通话让我渐渐对她有了模糊的记忆,却不能再现她中学时任何一次清晰的印象。但只要是同学,就会因为对共同的老师和同学的怀念与关注而多出许多话题。

    通过这些话题,我发觉她居然仍旧保持着跟不少同学的联系:每逢提及哪位,她至少能知道个大概,她确比我的记忆要好很多。

    由于阿五错传了我的身份,我又不便于揭穿,所以一直很尴尬。

    待这些话题扯完,已觉有好长的时间,渐渐地失了话题,我便说,你不是还有事吗?忙吧,有机会再聊。

    她倒不象有事儿的人,听我说完忙说,没事,没事,有事也不干了,再聊一会儿吧。

    ——又是一个话题多多的女人!她听了阿五的介绍甚至不肯再证实一下我的身份,便又从自己不理想的工作聊到了她的家庭她的老公她的女儿,她似乎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但能够看得出来,她对自己的家庭还是满意的。

    其实,女人向男人过多地谈自己的家庭并表示满意,其家庭往往正存在着危机,尽管此时的她或许还意识不到,但她至少也是个不满足于现状的人。只是关于这一点儿,我当时并没有认真地想过。

    或许她原本就是一个热情的不肯安于现状的人,或许她只是一个具有过强表现欲的女人,直至现在我仍能感觉出她谈及自己优势时那股不可抑制的自豪和优势转化为劣势之后的颓废与不甘。

    当时的真实是,她在说,我在听,她总怕断了话题似地说,其实要让她说下去恐怕再有三天也说不完。

    谈话一直持续到夏雨出来找我,由于我情绪的原因,她总担心我出事,待我漫步三两个小时必要寻我。

    夏雨的到来也没有让谈话终止,又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了解到,她家离公司驻地很近。

    这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女人,也或许因为夏雨对我的信任,反正没有让夏雨泛起过哪怕是一丝一毫的醋意。对了,夏雨是个不错的女人,对自己有着十分的自信。

    因此,待大家彼此说过“有机会坐坐”的客气话之后,便各自分开,虽彼此留了电话号码,却再也没有联系过,更不要说见面了。

    噢,记起了,见面倒还有一次,便是她遇上了一个小麻烦,是我托朋友帮她解决的。朋友曾朝那个方向嘲笑过我,我坚定地回答,这是不可能的。

    但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我曾信誓旦旦所说的不可能很快就土崩瓦解而变成了可能,其进展速度之快完全超乎人的想象。

    事后,我曾认真地想找一个理由,却发现事情的发生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理由,或许就象咱们开头所提及的那样,“事情的发生总有其发生的理由根本无需去人为地费力找理由”就是理由。

    我们不妨回到当时的真实中去,其实要回到当时的真实中去并非易事,要不是经过这么长时间地沉淀,我当真不知从何说起,因为事情发生之后的许多天里我都处于恐惶不安之中,根本无法让自己的思路清晰起来。

    现在终于能够冷静下来认真地理一理了,严格地讲,如果说之前的交往只是个引子,而第三次相见则已能够算得上开端,因为第三次相见让我抛却了她作为女人一切容貌上的不相宜,真正地把她当成了女人。

    关于这第三次相见,说起来也不过是一次极为普通的聚会。某一日,她突然给我来了电话,邀我参加同学聚会。或许因为自卑的缘故,我不喜欢参加类似场合便回绝了。必定是因为我又碍于其中有多年不见的同学极想见面的缘故,回绝的口气便不彻底。

    酒间,又有同学用她的手机给我打电话非要约我去。这必是她的主意,她是同学中的活跃分子。

    那天,其实也不是我借故推辞,确有一些事物缠身。待处理完了事务,经不住他们再三相邀赶过去时,他们早已散了,只剩下了她和醉得一塌糊涂的几位。

    或许不想扫了我的兴,她便邀剩下的几位去唱歌,她说她曾跟人去过几次,并且当场就点了地方。

    我一直因为那是一种不健康的地方,所以很少去,但她提出来了,我不想去却还是跟着去了。

    她的歌唱得跟她的人一样糟糕,尚且不如她身上的那件粉红色的羽绒服,至少她的那件甚为得体的羽绒服让我意识到了她是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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