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来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来,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来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没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没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爽死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来,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来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来。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来,将*掏出,可是,头上,已经乱箭纷纷,三名骑马的清兵,在树林里居然巧妙地躲避着树枝,冲向了毛仲。
没有什么可说的,战斗就是,毛仲的*朝着前面一晃,丢了过去。
轰!
一声剧响,两名清军骑兵惨叫不迭,硝烟弥漫,毛仲趁机转移了方向。
在树林和杂草灌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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