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魏越率领着部下,朝着敌军,发起死亡冲锋的时候,对面的那些匈奴骑兵,明显有点害怕了。
依旧是箭矢打头阵,然后就是投枪,草原骑兵受够了幽州骑兵的这种套路,完全就是在显摆自己有钱。
然后,当双方的距离无法再使用远程武器的时候,魏越就再次提起马速,朝着对面的那个敌军撞去。
“吁,主公,末将幸不辱命、、、、、、”
当赵云率领着两千多点将士回到本阵之后,立马有士兵上前搀扶那些受伤的勇士。
这一次冲锋,赵云带出去的五千人,又只回来了两千多点,绝大多数奴军和仆从军,都死在了前方数百步外。
“好,子龙,不愧是常山健儿,你做的很好,接下来,你就好好休息吧,该我们发起总攻了。”
对于这员猛将,陈风自然是喜欢都来不及的。可以说,正是有赵云的这六次反冲,才给幽州军扳回了局势。
“既是决战,又岂能少了我赵云,主公,末将,还能冲阵,请主公下令。”
连冲六阵,将敌军的士气打压到最低点,也替自己这边扳回局势,然后,陈风是想利用这个机会一举击溃敌军。
得知自己这边即将反攻,赵云自然是不愿意落后的。有战场的地方,肯定不能少了他,杀胡的机会,他岂能错过。
“好,好,哈哈哈,常山赵子龙,此战,当名扬天下,来人,取我铠甲来。”
连冲六阵,赵云的铠甲也换了四次,就连他身上的披风,也换了五件,战事的惨烈,可见一斑。
“来人,鬼面军将士何在?”
很快,又有两千鬼面军将士聚集过来。这些幽州军中最为精锐的骑兵,总共也就六千人不到。
他们分作数队,轮流跟随赵云出击,六阵下来,现在还能上战场的,也就四千多人而已。
“子龙,此战之后,我亲自为你斟酒庆功,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多谢主公,末将,这就去了。”
换上了陈风的铠甲,这不仅让赵云的安全得到了保证,更激起了他内心的斗志。
幽州主帅的铠甲,是荣誉的象征,是陈风对赵云的信任。穿上这身铠甲之后,赵云的脸色,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远处,接替赵云冲阵的魏越,已经杀进了敌军阵型之内,跟随在他身边的部下,也就剩下三千多人而已。
但是,魏越还在冲锋,还要前进。这一次,他不会后退,也不用后退了,因为,他清楚,总攻马上就要开始,他必须撑下去。
“疯狗魏越在此,谁来与我一决生死、、、、、、”
老实说,放眼北方,魏越的武艺,并不算什么。若非当年吕布点拨过他,恐怕,他这一辈子都跟二流高手无缘。
但是,这家伙有自己的特点,每次作战,他都全力以赴,不管对手是谁,不管自己有没有机会活下来。
所以,每一战,对他来说,都是最后一战。故而,这家伙能发挥出十二分的战斗力。
只是,这样的战斗方式,无疑是在透支生命,这么多年,魏越都冲锋在最前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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