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中指。
“神经病,麻烦不要烦我。”陆鑫可不相信这些东西,强大的力量长久的生命,你特么的在逗我吗?
索罗斯:“……”
“菲娜,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太喜欢华夏人了吗?”索罗斯摇着头,“他们实在太难忽悠了,而且他们不相信一切,没有信仰实在太可怕啦。”
菲娜深以为然的点头。
同样一件事情,要是在欧洲,你可以轻松搞定;但是在华夏,那会变得千难万难。
如果索罗斯将刚才的话对一个欧洲青年说,青年肯定会说:耶man,这太酷了,我来试试看。
然后,一切就水到渠成。
但到了华夏,直接被当成神经病了。
“既然这样,那不如就用强硬一些的手段吧。”菲娜说道。
“其实,我不太喜欢使用暴力。”索罗斯耸了耸肩,“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比较喜欢温柔一些,讲道理一些。”
索罗斯一边说着一边已经从怀里掏出了手枪。
缓缓的,手枪顶住了陆鑫的脑袋。
感受到冰冷的枪口,陆鑫整个人都清醒了,猛的将双手举了起来。
“真是,每次遇到你们华夏人,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情。”索罗斯缓缓将枪下移,顶住陆鑫的胸膛。
噗!
下一刻,索罗斯就激发了手里的枪械。
因为装了消音器,所以声音并不大,只能听到咻的一声。
陆鑫死死的瞪着双眼,他想喊叫,可是,力量正一点一点从他的身体中流逝。
他的胸膛被洞穿了,内脏被子弹破坏了,要死了。
没想到,会死在一个神经病手上,陆鑫想到。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他会选择跟这个神经病聊天,他想获得自己的忠诚,那自己就顺着他好了。
果然啊,神经病都是惹不得的。
酒吧里依旧如故,没有人发现这边的异样。
至于索罗斯,此时已经把枪收了起来。
“是不是觉得自己快死了?”索罗斯朝着陆鑫问道。
陆鑫懒得搭理他,你神经病就神经病吧,还喜欢说废话,我可不是要嗝屁了么。
胸口那么大一个弹孔你看不见啊?鲜血biubiu的往外冒看不出来啊?
看到陆鑫不说话,索罗斯拿出一柄匕首,划破了自己的食指尖。
一滴深红色的血液开始凝聚,最后从索罗斯的食指上低落下来,正好落到陆鑫胸口的那个弹孔之上。
那一瞬间,陆鑫感觉自己被一千万个打火机里面那个能放电的东西给草了,整个人都是痉挛的。
但是也不能说疼,其实更像是爽,就是……爽得有些过头了。
就像你撸飞一次是爽,连续撸飞一百次呢?一千次呢?那就不是爽了,是爽到死。
陆鑫现在就是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这种感觉持续了大概两分钟之后,陆鑫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陆鑫朝着索罗斯吼道。
“就是这样跟自己的主人说话的吗?!”索罗斯冷冷说了一句,接着,陆鑫便感觉浑身疼痛起来,如同整个人被撕裂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