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遇见过记忆中那么纯净的笑容。
我分外的怀念小时候那个给我棒棒糖的女孩儿。忽然有一天,我意外在杂志上看到了熟悉的脸,虽然被描的乱七八糟,但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她的笑容还是那样甜美,眼睛还是那样纯真。
我不会再爱她,但我可以喜欢她的脸,因为这张脸会带给我幼时的温暖。
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然后我就开始了收集有她照片的各种各样的杂志、录影带、DVD。
这些东西都被我放置在一个箱子里,放在我书房的保险柜里,我几乎每个礼拜,其实是每天都会拿出来看看。
我看着她跟那个叫周思盛的一次次的亲密合影,看着她被绯闻或者负面新闻环绕,有时候她大发雷霆,有时候她嬉笑以对,有时候她失声痛哭。在我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感触,我只是单纯的迷恋她的脸,她的笑容而已。
时间过的很快,周围的人都结婚了。没有了爷爷,再也没有人为我操心。可是每天回到家里,都是空荡荡的,我越来越觉得需要一个人陪我。
这时正好有个人对我提出了结婚的要求,我想了想,就同意了。
结婚前夕,我坐在书房里翻看那些杂志、照片,发现不知不觉中,小木箱换成大木箱,打木箱换成书架,两个书架都装不下我收集的东西了。
也许这些东西不该存在了,我想。
但没等我把这些东西给处理掉,全世界忽然到处都在疯传一件事情,那就是她的裸照。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当我点开那些图片时,我恨不得自己瞎了眼睛。
我好几个晚上没有睡着,后来不知怎的,我决定花钱打通关系买下她所有的照片,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我甚至忘了结婚的事儿。
但等开始行动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这件事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了。
她疯了,据说被送进了疯人院。
后来,我就没了她的消息。
我最终也没有结成婚,老实说,看了她那些照片后,我心里就像横着一片阴影,挥之不去。
这样,对别人也是不公平的。
五年后,我的助理,也是我的发小要结婚了,他的新娘我也认识,就是当初差点嫁给我的那个人。
我诚心的祝福他们,作为新婚贺礼,我安排了我名下最豪华的七星级酒店给他们度蜜月。
不巧的是,有一天我也在酒店,就住在他们隔壁。他们显然不知道,开着门就爆发了争吵,然后我听见他们说那一场丑闻是被恶意爆出来的,而她是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被强迫的,出卖她的,就是她最爱的那个男人;而一手策划这件事的人,是我原本的结婚对象。
我觉得我的灵魂被撕碎了。
我坐了十四个小时的飞机到纽约,到的时候当天已经没有航班到芝加哥,我无法忍受,亲自开了十七个小时的车,终于找到她所在的精神病院。
我太累了,当我看到那所医院的牌子时,我把车停在路边略微休息了一下。
当我再度抬头的时候,我听见路边的人的惊呼,我看到她像一只蝴蝶一样飞了起来,然后落地,一大片殷红的血从她脑袋下面流出来,把整条马路都染红了。
这是我见到她的最后一面。
那之后,我平静地生活。当然在此之前,我替她彻底地解决掉了所有害过她的人。我想我应该还清了她曾经给我的恩惠。
但是我错了。
我总是不死。
我活过了八十九岁、九十九岁、一百零九岁、一百一十九岁、一百二十九岁……
因为我有很有钱,所以这并未造成什么影响。但这引起了我的恐惧,因为我知道这些年我不怎么爱惜自己的身体,我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我渴望像落叶归根一样溶入大地。
可是我是不能自杀的,爷爷说自杀的人没法进入轮回。
我心里还是有一线希望,假如我能进入轮回,也许可以再遇见她。
我一百四十九岁的时候,定居在奥兰多,遇到了一位通灵师。
西方的通灵师和华国的僧道术士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个人看我第一面就说:“奇怪,你竟然有两条命,是你的母亲吗?除了你的母亲我想不到还会有谁肯把自己的命给别人。”
我脑子嗡了好一会儿,在那一瞬间,我的记忆像一本落满了灰尘的书被我再度打开。
我记起了四岁的时候。
大树下,她牵着我的手。
爷爷问她:“你愿意吗?”
她脆脆地回答:“愿意。”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爱和纯真。
她离开红薯山的那天,是睡着的,爷爷不让我叫醒她,说她太累了……
我本来应该去找她,无论她愿不愿,我都应该留在她身边。
但是我没有。
我泪雨如下,却悔之晚矣。
我最终活到一百九十九岁,最后五十年,我从未那样孤独绝望过。
我想,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
只愿来生与她相见,一世守候,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