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遇到的偏偏是魔龙王法夫纳,法夫纳只是对准城堡的大门口,深吸一口气,吐出一道充满剧毒瘟疫的吐息,包括火焰领主在内,连城堡最深处的黑铁矮人也没能逃出去。
据说当时法夫纳连续吐息了三天三夜,末日山周围百里范围内,直到现在依旧寸草不生,只有一些蟑螂依旧在这片土地上顽强的生存,没人知道它们到底是靠着什么维生的,不过蟑螂这种生物号称就算世界末日也无法让它们灭绝,是九界中,把生存技能到最高的一种生物。
三人跟着冰霜巨人的足迹,往城堡里面走去。
进入城堡之后,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金色的海洋,堆积如山的黄金,像一片金色的沙漠,一直延伸到城堡的深处,仔细看的话,还能在金币上看到有带着水渍的脚印,这是冰霜巨人的脚印。
他们的痕迹很好辨认,因为冰霜巨人身体周围有冰寒气息,他们踩到金币上,将金币的温度降低,空气中的水汽自然凝结在上面,想要追丢他们都难。
“千万不要动什么歪念头,之前你们也看到那个贪心的冰霜巨人,只是捡了一个鳞片,就把法夫纳引出来,”阿莫拉最后再警告一句,“真是个蠢货啊,也不想一想,珍贵的龙鳞就那么明晃晃的摆在地上,这么多年了,依然没有被人偷走,就应该知道里面有古怪了,还真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满地的龙鳞等着他捡吗?那可是古龙的龙鳞,珍贵着呢。”
她说这番话是有寓意的,因为凡人都是些自私自大的家伙,而且出奇的愚蠢,这也不能怪他们,谁让凡人的寿命只有区区的百年,这么一点儿寿命想要学习到足够的智慧是不可能的,估计刚刚有些开窍,然后寿命就到了,说真的,阿斯嘉德的乌鸦都比凡人的寿命长久得多,所以她丑话说在前面,说到底还是不信任李康和死侍。
“放心吧,我们两个怎么说也有着亿万的身家,这么几个破金币还入不了我们的法眼,不要再说了,还是快追踪那些冰霜巨人吧。”李康用手肘怼了死侍一下,他看到死侍两眼放光,怕是真要丢人了。
死侍讪讪的笑了一下,他还没有习惯自己有钱了这个事实,此前虽然已经被多次打过预防针了,不过眼看着这么多明晃晃的金币,好像没人要一样的摆在地上,他的心里面还真有那么一点儿痒痒。
不过被阿莫拉二人那么一说,他也收敛了心中的贪念。
“哈哈哈....我知道你们都不放心我,不过没关系,我今天一定要做一个靠谱的人,你们两个尽管监督我好了,如果我死侍拿了这里的一枚金币,记住哦,哪怕是拿一枚金币,我死侍就装扮成一条狗,绕着纽约城跑一圈,我在这里发誓了,你们两个给我做个见证,如果不违背誓言,我甘愿一辈子做个太监。”死侍用力的拍着胸脯,大声的说道。
“好吧....”阿莫拉点了点头。
其实,死侍是错怪了阿莫拉,她说这番话,并不是完全瞧不起两个凡人,而是法夫纳在财宝上施展了诅咒,如果意志不坚定的人,看到它的财宝,就会像那个叫小虫的冰霜巨人一样,被财宝吸引到不能自拔,这是一种另类的防御措施,专门用来捕杀那些打财宝主意的人,对于法夫纳来说,财宝比命还重要。
阿莫拉就怕他们会被诅咒的财宝迷失了心智,这才特意的提心了一下,算是处于好心,不过死侍好像误会了,她有心解释一下,但想了想,区区凡人有什么资格让自己费心解释,所以她一甩头发,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