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不点,变成现在的威猛神骏的大鹰。
“嗷嗷嗷...”
叶枫发现,在这雀鹰的爪子下,抓着一只大野兔子,还是活的,正在挣扎着,发出婴儿哭的声音。
不过在雀鹰强劲有力的爪子下,这野兔子根本挣脱开来。
“不错,赶紧将它放入养殖区。”
叶枫轻轻笑了起来。
那雀鹰再次鸣叫一声,猛然飞向养殖区,再过一会儿,这雀鹰就返回来,爪子上没有野兔子,显然已经放生在养殖区中。
雀鹰猛然收拢翅膀,落到了叶枫的肩膀上。
叶枫拿出食物喂给雀鹰。
这雀鹰很聪明,上一次它活捉了一只野鸡,叶枫让它送入养殖区之后,它就学会了,每次都会将猎物活捉,然后带回来向叶枫邀功,再放入养殖区中。
叶枫也会每次喂食它生命之泥,作为奖励。
在棚区呆了一段时间,叶枫就回了房子,穿上衣服,带上钱包手机之类的东西。
今天还有正事要做呢。
后天就是新房过火入宅的日子。
所以今天就必须提前准备了。
请厨师,采购酒宴的原材料,定下花鼓戏团,通知各方亲朋戚友等等,事情极多,看似很多小细节,都不能忽视了。
厨师的话,村上就有专门做这一行的村厨,人员齐备。
反正也就是普通的酒宴而已,厨师也不需要太高级了。
而且这村厨手艺也不错,周围村子的各种红白喜事,都会请村厨的,他们都知道村民们的口味,如果换成外面的大厨,反而做不出村民们喜欢的口味。
乡下地方,要的就是口味,至于色香搭配之上,反而并不注重。
酒宴的原材料采购,叶枫的养殖场可以提供山羊,野乡老鱼,土鸡,鸡蛋,蔬菜一类,这就可以做好几个菜品了,只要再买一些流行的菜料就行了。
虽说这些都是用生命之泥养殖出来的,珍贵异常,不过叶枫也不是舍不得的人,让亲朋戚友,左邻右舍尝尝鲜也是不错的,算是一种回报吧,反正也用不了多少。
叶枫开车回到了家里。
家里很热闹,几个伯母伯伯都在,都在忙活着,擦桌子的擦桌子,洗碗的洗碗。
连外婆大舅大舅妈也都来了。
在新房大厅里里,老师出身的王伯正在红纸上用毛笔写对联。
王伯叫王道胜,曾经做过井邻小学的校长,现在七十多岁,早已经退休了,由于毛笔字写得好,又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如果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写红白对联的。
“王伯好。”
叶枫拿出一包中华塞给王伯伯手上。
王伯伯笑着收了起来,帮人写对联,虽然不收钱,不过这烟是少不了的,这已经形成了一种规矩。
“枫子,今天怎么没带你女朋友过来?”
王伯伯搁下毛笔,笑道。
叶枫有女朋友的事情,早已经传遍,王伯伯家跟叶枫家还是同一个村民小组,并不远的。
“她要明天才过来,王伯,今天实在麻烦你了。”
叶枫说道。
“有什么麻烦的,反正也是闲着。”
王伯笑道。
“王伯,那我不打扰你了。”
叶枫起身说道。
“恩。你也去忙吧,这么大的事情,你今天可轻松不了的。”
王伯点点头,等到叶枫离去,他这才收回目光。
叶枫家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这才多久,一下子从村上的贫困户升级为村上的首富了。
他家情况也算不错了,两个儿子开公司的开公司,开酒楼的开酒楼,不过还是比不上现在的叶枫。
这真是应了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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