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围城之鬼
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答案是有,就在自己家里。
对于那些关系冷漠的夫妻来说,鬼,就是你的妻子,或者你的丈夫。
下面这句话只有某些结婚多年的人才能理解:
每天晚上,你都和你的鬼睡在一起,你们同床异梦,视而不见,但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定格在最幸福的一瞬间,结局之后的故事却很少有人说起。
张庆金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的晚会上,为了庆祝教师节,学校举办了一场晚会,新来任职的老师几乎都参加了。张庆金唱了一首歌——《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一曲唱罢,舞会开始。那晚的灯光是橘黄色的,就连丝绒窗帘的边缘也被染成了金色。一个女人坐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他向她走过去,伸出手,说道:“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她畏畏缩缩地站起来,说:“我不太会啊。”
张庆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他写了一首诗,折成纸鹤送给她,她回复了一段。
男:我伸出手,招来了夜晚的迷茫。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简单动作。
我使她旋转,厚重与轻盈交错。
从起点到起点,
香水在空中留下香味,
慢慢地放松再迅速地接近。
女:我握住手,打开了裙裾的翅膀。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复杂动作。
他使我缠绕,柔韧与坚强融合。
从轮回到轮回,
身体在地上留下身影,
短暂的分离再轻轻地抱紧。
赠诗之后,他们结婚了。两个教师收入微薄,最初过着寒酸窘迫的生活。他们在寒假和暑假里摆过地摊,遇到熟人会感到不好意思。他总是爱买盗版书,因为盗版书很便宜。她很喜欢橱窗里的一双高跟鞋,但是价格让她望而却步,她每次路过鞋店只是静静地看一眼。勤俭持家,积少成多,生活慢慢好转,孩子出生了,他们过着幸福而琐碎的生活。
时光像是老式的磁带机,快进的时候总是夹着一些杂音。
孩子6岁那年,张庆金给妻子买了一双高跟鞋,妻子却再也穿不上了。妻子患上了股骨头坏死,这种病也被称为不死癌症。初期只是感到大腿疼痛难忍,后来去医院检查,骨头已经呈蜂窝状。她从此成为残疾人,走路需要拄拐。
在夜里,在床上,她对他说:“对不起,我败坏家里的钱了。”
他握紧妻子的手,说道:“就算瘫痪了,我也不会不管你的。”
张庆金最终却食言了,他和妻子的话越来越少,尽管态度温和,但还是让妻子感觉到细微的变化。他下班后唯一的消遣活动就是上网聊天,他和网上的陌生人有着更多的话题。妻子艰难无比地走到他身后,为他端上一杯茶,或者递上一块西瓜,他会立即关上聊天窗口,表现得很厌烦。手机设置了密码,调成静音。有时候,半夜里,张庆金还会收到短信;有时候,妻子会发现他衬衣上有淡淡的口红印。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我们离婚吧,坦白地说,我爱上了别的女人。”
这些话一字一句如同尖刀扎进妻子心里最柔软最怕痛的地方,妻子呆坐着,一动不动,像是雕塑,她出奇地安静,其实心里已经沧海桑田。
有一种爱,叫放手。
离婚那天,下着雨,她没有带伞,他就那样抛下了她,留她一个人在民政局。
临走的时候,他们什么也没有说。
她突然想起,离婚的这个地方也是他们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走廊里坐满了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的人,她精神恍惚,感到很累,不知道为何敲响了一间房间的门,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有点惊讶地看着她。
她说道:“你好……我能在这里哭一会儿吗?”
没有人能消逝得无影无踪,就算这个人离去了,但仍旧活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出现在两堵老墙的中间,闪烁在波光粼粼的湖面,总有些支离破碎的东西溅起在尘埃里,越行越远,越远越清晰。正如只有自己知道,屋里的老家具重新生根发芽,柜角开出梨花,椅背结了榆钱,就连每天进进出出的门也垂下了柳叶。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民警走访时含蓄地表示张庆金出事了。妻子以为只是火灾,还想着去医院照顾他。这个离婚后还想在病床前伺候前夫的女人,也许诠释了“妻子”这个词包含的全部意义。
林六月的爸爸是个贪官,所以
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她在少女时代看过几本言情小说,后来没事就喜欢颓废,抱着胳膊站在窗前莫名其妙地忧伤,这种忧伤和树叶落了、花儿谢了有很大的关系。就像现在的女孩崇拜韩国明星一样,她也迷恋过小虎队和香港四大天王,房间贴着海报,抽屉里堆着旧磁带。她常常去香港看演唱会,索求到的签名都觉得神圣无比。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资女孩变成了中年阿姨。某一天,她突然觉得,那些明星也不过是普通人,便秘时也是一脸的狰狞。
25岁之前,她一直不食人间烟火,她的胃只消化奶油、沙拉、日本料理、意大利通心粉,她不吃猪耳朵、羊蹄、油条、煎饼馃子,甚至连烧鸡也不吃。
林六月的心中总是充满诗情画意:坐火车,窗外一定能看到麦田和白桦林;在酒吧喝着朗姆酒的时候,墙上挂着的肯定是毕加索的画。
她不懂画,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会时都会去一家画廊,店主是个年轻而落魄的画家,戴金丝眼镜,眼神忧郁,牛仔裤上有永远洗不净的油画颜料,这是她的初恋,他们相爱了3年。
那几年,爸爸为她在事业单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后因为经济问题被审查而服药自杀。
林六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认真地对同事说:“做个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吗?”
同事都比她年龄大,从现实的角度问道:“那你吃什么喝什么呀?”
同事甲说:“你来我家,我家树上有香椿芽,我给你炒鸡蛋吃。”
同事乙说:“再香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合子。”
同事丙说:“百货大楼搞活动呢,什么东西都削价,便宜死了,卫生巾才卖五块钱一包。”
同事丁唱:“我爱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觉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遗憾自己为什么不在跨国企业工作,做一个白领也比做公务员强得多。她想到了结婚,嫁给那个画家,定居香港。然而,异地恋大多无疾而终,她和画家男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污水横流的小巷子里,她觉得,分手应该在汽笛声声的码头,或者飘雪的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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