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苗苗不想参加篮球队的理由很简单,周末她得回家。
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爸爸在教育局工作,妈妈是中学的语文老师。
平时工作都很忙,星期天难得全家能够聚在一起,妈妈会做点好菜,爸爸也会喝上一杯。
大家都很喜欢这种每周周末全家人一起吃饭的感觉。
她要长时间不回家,绝对会被妈妈抱怨,又说什么女儿大了,翅膀硬了,女大不中留,诸如此类的话。
而且,她觉得就算她加入篮球队,也不会给东欧语系篮球队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她身高倒是够高,但是她也没专业练习过篮球啊。
只不过在高一那会儿,班级篮球赛的时候,和大家一起打过而已,知道运球和投篮,仅此而已。
可是,听听周天凌这家伙是怎么说的?
就好像她不参加,就没有天理似的:
“安妮塔,你不参加篮球队,不仅是东欧语系的损失,更是你自己的损失。
有个大诗人曾经说过,天生我才必有用!你这么好的身材,天生就是在篮球场上虐菜的啊!
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到时候你把对方都干趴下了,你就能体会到这句诗的境界到底有多爽,啊不,有多牛”。
范苗苗有点懵:
“哪个大诗人说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这两句诗?”
“啊?那个啥,不要理会这些细节,谁写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东欧语系篮球队,特别特别的需要你。
没有你,我们可能是菜青虫,有了你,那我们就是毛毛虫…”。
范苗苗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你这都什么比喻啊?什么这虫那虫的,你不知道我们女孩子最怕虫子了?”
“那我换一种说法,但使范家女将在,不叫他系再猖狂!”
“你这样乱改古诗,让我妈听到了,少不了一顿教训。不过,你今天倒是像一个燕都人了”。
“怎么说?”
“你今天特别贫呗”。
女生宿舍楼,203房间窗户边,两个小脑袋瓜挤做一团。
一个长相普通,微微有点胖的女生回转头:
“玛利亚,你再不去操场,你的心上人就要被班长抢走啦,你看他们一直有说有笑的”。
边上一个小巧玲珑的女生马上又给胡媛媛重重一击:
“嗯,就这两分钟,安妮塔笑了得有四五次之多。
哎,你说平时不声不响的托马斯,怎么和安妮塔有这么多话好聊的,是不是因为他们都是燕都人?”
“我觉得不是这个原因,他在食堂遇到俄语班那两个男生,也都不怎么说话的”。
“你猜猜,他们在聊啥呢?”
“还能聊啥,安妮塔笑得这么开心,肯定是托马斯在说她长得漂亮,身材真好之类的呗!”
“喂!”
一个枕头扔到了胖女生身上:
“丽塔,你存心的是吧?”
胖女生嘻嘻一笑,转回身坐到胡媛媛床边:
“还说你不在意托马斯?我说,咱们可是一个宿舍的舍友,你的那点心思,我们可看的最清楚了!”
“就是”。
苗条女生也离开了窗口:
“你自己可能没注意,你经常说着说着就把话题转到托马斯身上去了”。
说着,她把脸一正,模仿起了胡媛媛的东北腔:
“我不管别人咋想滴,但是我信托马斯这个银。我早就瞅出来了,他就不是个瞎白霍的银。
他既然都说了,能领着我们东欧语系赢得比赛,那肯定能赢了,妥妥滴!”
说完,她自己第一个没绷住,俯下腰,捂着肚子大笑不止。
本来躺着的胡媛媛一下子跳了起来,捡起枕头拼命打:
“好你个尤利娅,让你学我,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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