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呢,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职业会跟随你一辈子,选一份自己要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才是最重要的。
“他说:欢欢,你是萧家的女儿,你不需要为了糊口而去工作,你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工作。”
嗯,苏锦听出来了,这两个男人,真的都很疼萧璟欢——看来那萧至东,在萧璟欢面前,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
她没有插嘴,只静静的往下听着。
“那个时候,他们有问我,在我眼里哪种职业,是最有价值的。
“我的回答是:老师和医生。
“在我眼里,做老师,是育人育心,可以激励人心,塑造人才;做医生呢,是救死扶伤,可以将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都是了不得的职业。
“因为小的时候,我大病过一场,在医院住过好长一段,所以,我对做医生,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所以,等我面对这个选择时,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去做一个天才医生,为我中华民族的医学事业,鞠躬进萃,死而后已。结果呢,脑子一浑,居然被骗去了法医系……”
说到最后,她甚是懊悔抓了抓头皮,往床头一栽,瞪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
苏锦的好奇心也跟着被挑了起来:
“你这小姑娘,古灵精怪的,谁能把你骗了去?”
虽然才和这丫头认识,但直觉在告诉她:这绝对是一个相当相当难缠且相当有主见的小姑娘。
“爱情!”
萧璟欢抛来哀哀的一眼,同时,扔出两字,还比出了两根手指:
“爱情这玩意儿,从来是最能唬弄人的。我就是被爱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
苏锦一怔。
下一刻,萧璟欢噌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
“其实,我和我哥,都属于天才型的人,我哥是不爱表现,喜欢把成绩考烂考砸。我听我爷爷奶奶说过,哥小时候,从来不把成绩当回事的,直到很后来才愤发图了强。
“我呢,我是特爱表现,结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是连着跳级读的。十五岁,我就读完了高中所有课程。”
这话,令苏锦直咽口水:跳级读书,十五岁就完成了高中课程?
哎哟,这姑娘,真是够厉害的啊!
“然后呢?”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
“然后,我爸走了关系,让我进了医学院,成为了医学院里最小的女学生。
“我跟你说啊,里头全都是闷头搞研究的呆男生。很无趣的。我拼命忍着读了两年。
“第三年,我终于遇上了一个神一样的转校生,男的,我不搞蕾丝恋的哈,人家读的就是法医系,那个帅呀,那个智商高呀,那个人品好呀……
“全系,就他独霸天下了。”
一提到那转校生,萧璟欢一下就双眼发亮起来:
“爱情至上的我,为了追他,毅然决然的就转了学科……从一个可以救活人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只和死人打交道的鬼才。
“为此,我老师是天天找我谈话,想逼我回心转意。
“可我就是铁了心要和我心爱的男孩,夫唱妇随,活活就把我老师给气白了头发,然后,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骂完,还哭给我看……我呢,我就在边上笑……”
说完,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苏锦听着微笑,这对师生,看样子关系好的不要不要的……
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她神情就黯了下来,有种疼痛在她眼底一闪而过。
这种痛,苏锦解读得出:那是失恋而引发的痛。
她一下联想到了之前的情形:
又是醉酒,又是休养,又是四处游玩的……
这不是一个学生该有的生活状态。
“怎么了?之后,是不是发生其他什么事了?”
“哦,没也什么。”
她忽然以淡一笑来掩饰了心头的怅然,抖落了那一身的黯然,语气里多了几分自嘲:
“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把我骗进了法医系,自己却跑了……”
果然是失恋了!
萧璟欢看着忧伤的很!
看来心有被伤到。
啧,那到底是怎么一个男孩子啊?
要是不喜欢,肯定不会把人骗去法医系了?
可若是喜欢,怎么会跑了呢?
这么漂亮一个姑娘,男孩子一旦动了心,怎么可能会变心?
“欢欢,没关系的,失恋而已,不懂得珍惜你的人,根本就不是好男人……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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