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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十二月的最后一段日子,原本待业的顾意驰和原本没状态的林唱晚都重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两人一起玩游戏的时间减少了,可一起吃饭、相互拌嘴的时间却在不知不觉中缓缓增多。
忙碌似乎会让时间的流速变快,转眼便至十二月三十一号——他们约好了一起去看灯展的日子。
顾意驰的腿伤恢复得不错,但是依然是打着石膏拄着拐杖的,林唱晚本以为这会导致他们的灯展之行不太顺利,万万没想到这反而让他们便利了不少。
灯展上人山人海,但和伤员顾意驰同行完全不会被挤到,因为大家看到他的时候会自动靠边站,给他们让出一段“VIP通道”
来。
一开始顾意驰和林唱晚都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们不老不少,没体验过这种待遇。
后来慢慢适应了,每逢被让路两人就相视一笑。
展上除了大型灯,也有小商贩带来的小灯,大多都可以买。
林唱晚对此没什么兴趣,她还是认为这些灯一起摆在这里作为观赏才最好看,从中单独拿一盏买回家里会让她莫名想到孤掌难鸣这个词。
可当顾意驰问她想不想也要一盏小灯的时候她还是迟疑了,因为它代表的将不再是一盏灯,而是顾意驰第一次送给她的一件东西。
她在那些灯中间看来看去,想挑一盏,结果被闪得眼花缭乱。
顾意驰倒是目标明确的样子,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盏兔子外形的小灯,回过身问她,“这个怎么样,喜欢吗?”
“嗯。”
她笑着,点了点头,“喜欢。”
这种小摊位都不送包装袋,顾意驰结过了账,就直接将兔子模样的小灯交给了她。
她把小灯捧在手心,忽然明白了纪念品这种东西存在的意义——它不一定要很精致很好看,只要能在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想起曾和某人到过某地就够了。
虽然就算没有纪念品她也不会忘,但有了物件做载体,似乎显得更鲜明。
从卖小兔灯的地方离开,顾意驰问她,“你是很喜欢兔子吗?我看你家里好像有很多和兔子有关的东西。”
她稍微愣了一下。
本以为顾意驰是觉得她挑得太慢所以随手拿起一盏灯给她的,原来他是猜测着她的喜好,一眼捕捉到了她应该会喜欢的类型。
她想:看来在他面前真的要谨慎一些,不然喜欢他这点小心思,应该很轻易就会露出马脚吧。
“是呀,我挺喜欢兔子的。”
“有点神奇。”
“神奇什么?”
“你看起来不太像会喜欢兔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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