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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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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我自己告诉别人说,成功是和金钱没有关系的话,他们肯定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即便是我奶奶或者母亲,也一定会是如此认为的。

    故此现在我可没有和行行,为了所谓成功这种词汇的真实含义所展开辩解,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所以我即是拿着这些很重而又很贵的笔记本,和行行一起抽着香烟,喝着啤酒,就此走在回联展科技的路上。

    一路上我也和行行进行了很多交流,但可不是关于我要写书的事情,我知道写书这种想法其实从我小时候就有了,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四年级,经常逃学,那时候我就有想过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因为太痛苦了,而且当时我也是付诸了行动,只是最后不了了之,而这晃眼就是十几年之后的今天了,故此我知道,写书这种事情,真的从一开始,那就只是我自己的事情,这和除我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那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故此这会我和行行聊的是别的事情,我从行行嘴巴里知道了将军香烟,这种烟在他们那边是有烟王这种说法的,就是刚打开一盒新的香烟,前排最中间的那支就是烟王,听到行行说到这里,我这才想起来,之前行行给我发烟的时候,总习惯一盒刚打开的香烟,总把前排中间的那支给我,我现在知道了这支前排中间的香烟,原来是有特殊含义的,只是此刻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这种滋味很难形容,但就是一种不好受的感觉。

    而且我还从行行这里知道了,其实他们山东人说吃面条,那不是走,我们去吃面条去,而是走,我们一起去喝面条去,对这种语法,我还是觉得比较奇怪的,因为水才是用喝吧?怎么这面条也是用喝呢?

    只是我在意的完全不是这些东西,我和行行一路上说了很多很多话,但最终记住的也就烟王和喝面条这两件事情而已。

    我们回到宿舍以后,我就开始写书,我觉得先写几本书练练笔,因为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虽然自己小时候学习比较好,可问题是我这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已经学习不好了,最后一次初一的时候,为了能和汪文静一起升学,我还特意努力过一次,那一次我知道了自己的境况,故此我觉得以目前我的文采与语言组织能力,去书写我自己的故事,那真的犹如痴人说梦一般,反正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故此我想虚构一本书,名字我也想好了,叫《死亡剑魔》,我起这个名字还有写这本书的原因乃至灵感,其实很简单的,我一直比较喜欢剑道,对于剑这种古代冷兵器兴趣特别大,而死亡两个字,这可能是我内心中的某种呈现吧?

    反正写书这种事情肯定不容易,首先我自己用钢笔写在笔记本上的字体,这就歪歪扭扭的,反正不漂亮,再说了,现在我可没有桌子什么的,我就是爬在床铺上写的,所以这写出来的字就更加难以辨认,只是我不想就此放弃,如此昂贵的钢笔,如此昂贵的笔记本,我可不想亵渎它们。

    但是在我构思与书写这本书的时候,也和董伟发生了一些冲突,因为宿舍里实在是太热了,而且只有一个很小的风扇,是吊在我们头顶的,这个小风扇是可以转头的,所以我把它对着我吹,可是董伟也热啊,所以一直往他那边转。

    至此我自私的和董伟吵架了,我甚至用剪刀把风扇上的线剪断了,但说是我和董伟吵架,其实董伟完全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样,我就像个神经病一样说着重话,可是最近因为董伟这位男孩子,我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且他对我很好,就像上次我生日,他就给我买了很多吃的东西,故此我可没有破口大骂,我是真的没有骂他。

    可董伟从始至终,这也是真的没有多说一句话,最终好像错的人就只是我一个人一样,我很是尴尬,所以第二天,我把那风扇的线又接好了,而且是带电接的,这个怎么说呢?我表哥闫路可是和我姑父学电工的,所以之前经常和路哥一起玩的我,这也是学了一点的。

    接好风扇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董伟吵过架了,甚至还是董伟先向我认错,莫名其妙,因为这件事情不管怎么看,这都是我的过错吧?

    但是这件事就算这么过去了,而且我写书的事情,也是继续进行着,我甚至买了台灯,晚上下班以后,大家都睡了,我一个人就爬在床上,轻轻的在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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