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的两侧,长满了高大的乔木,乔木的下面是灌木丛,荆棘和枯草密布期间
像这样的地方,只要有人走过,就会留下清晰的痕迹,即使间隔的时间长了一些,但只要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的。
于、朱二人,分在山道的两侧,同时向前搜索。
这个办法看似有点蠢,却是无奈之举,因为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程雪云就像突然从人间蒸发了似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她既然是在这段山路上失踪的,就必然会留下痕迹,或多或少而已,就看能不能找的到了。
所谓苍天不负有心人,二十分钟后,于大宝终于有所发现了。
这是一处低洼地,距离山道约二十米左右。
地上的荒草,呈现出大面积的倒伏状,有几棵小灌木的枝条也被折断了。
最关键的是,洼地中有一只运动鞋,鞋子很脏,且布满了灰尘。
“孩他娘!快来,我有所发现……”于大宝冲着山路另一半大吼。
“贱人!你别乱动,保护好现场,我马上就到。”
说话的功夫,朱莉娅就已经飞奔而至了。
接着,她就拿起相机,一边勘察,一边不停的拍照。
经过一番繁琐细致的查找,于、朱二人在洼地里,找到了一枚相对清晰的脚印,初步目测,和四十四码的鞋子大小相仿。
在一棵小柘树的针刺上,发现了一小块不规则的,棕色的碎布,大约有指甲大小,布上还叮钉着一只纽扣,应该是衣服无意中刮到了针刺上,才被扯下来的。
另外就是那只运动鞋了。
虽然很脏,还是能一眼就判断出原来应该是白色的女鞋。
鞋子是左脚的,三十八码,很时尚的款式。
于大宝拿着鞋子反复的琢磨着,一会儿看看鞋底,一会儿又把鞋垫掏出来,观察了好几分钟,才说:“这应该就是程雪云的鞋子了。”
“你怎么敢肯定?万一要是别人扔在这的呢?这荒郊野外的谁都可以随便来的。”朱莉娅故意跟他抬杠。
“这只耐克应该是真品,而不是大部分都穿的那种高仿货,你认为山里人有几个能穿得起?”于大宝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另外鞋子虽然脏了一些,但是鞋底几乎没有什么磨损,鞋帮也完好,这是一只大约八九成新的鞋子,价格又是那么贵,谁能舍得扔?而且还只扔一只,另一只留下做什么?”
“果然是凶多吉少吗?”朱莉娅微微叹了一口。
从现场的痕迹,和只留下一只鞋子来看,程雪云应该遭遇坏人了,并极力反抗,最后把自己的鞋子遗落下来了。
接着,于、朱二人便以洼地为中心,向四周扩展搜索,但是没有再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眼看着天色渐黑了,两人才来到绿亭村,找到了程雪云的家人,让他们辨认那只鞋子。
程雪云的父母、妹妹,分别看了一会儿,都说不论大小还是样式,颜色等等与程雪云的鞋子非常接近,但没有一个人敢确定的。
这就足够了,毕竟鞋子是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同牌同款的几乎都差不多,想要确定很难。
于、朱二人正准备离去的时候,突然听见村外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救命啊……救命啊……”
接着
,就是嘈杂的人声,有男人的高喊,有女子的嚎哭……
“过去看看吧!身为警务人员,群众有难了,可不能躲哟……”于大宝自嘲的笑了笑。
两人沿着声音快步走了过去。
只见一名壮汉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他的脸上有十几道清晰的抓痕,脖子的侧后方,是四个血洞,正汩汩的往外冒血呢!
男子目光呆滞、眼神涣散,一看就知道是惊吓过度了,他嘴里喃喃的重复了两个字:“僵……尸……僵尸……”
“孩他爸!你怎么了?你到底怎么了……”一位中年女子坐在男子身旁,抓着他的双肩,不停的摇晃着。
听见僵尸两个字,于大宝瞳孔不由自主的一阵收缩,虽然他精通玄易之学,但是从未见过僵尸,更不用说收服了,若是让他遇见了,他坚信自己也会撒腿就跑的。
之前朱莉娅亲眼看见了,现在又伤了一个壮汉。
看来,那僵尸一直在这附近转悠,伺机害人。
不过呢,现在说想多了也没用。
当务之急,还是赶快救人为重。
“别乱晃他,他现在急需止血,快去拿纱布……若是没有纱布,毛巾也行……”朱莉娅一边按压壮汉的伤口,一边吩咐妇女去拿止血的东西。
然后朱莉娅给他做了简单的包扎,吩咐道:“立刻去医院,一刻都不要耽误,他的血止不住……”
“咳、咳……”于大宝咳嗽了几声,清了清嗓子,大声问,“村长在不在?我们俩是公安局的……”
连续喊了几声,才有人小声说:“村长上午就到镇上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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