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走出屋子,喊来有财备马。他准备练习骑马,为了将来的骑马培训班做好准备。
有财从马厩牵出一匹黑色的马,脖颈修长,身材高大,威风凛凛。巩义心里叹道,六叔和有财还真是挺能干的,这些马都被照料的极好。这黑马比红玉更加英俊贵气,好似一个深知自己美貌的尊贵王子。
“去吧,旋风。你的主人终于想起你了。”
豁!原来自己的坐骑这么威风!巩义欣喜不已。
他接过旋风的马缰绳,抚摸它的如缎面一般的被毛。旋风将美丽的头颅高高扬起,嘶吼一声,蹄子在原地踏步,似乎在为即将到来的奔跑做着准备。
巩义上了马,先在马场里跑了几圈。旋风的腿部肌肉更加发达,漫步时稳如山,跑起来疾如风。
溜了几圈后巩义骑着旋风跑出马场。他们来到了更广袤的草原,山坡、树林……
巩义的两侧虎虎生风,草原从身后飞速略过。他尽情享受着这样的畅快!
在现代,巩义也十分迷恋骑马,曾经专业去学过,记住了很多知识点,但实践经验欠缺。现在,他能驾轻就熟,多半是来自于巩少爷的肌肉记忆。
绿色,还是绿色,全是绿色。巩义驰骋在绿色的海洋里。
忽然,前方的绿地上出现一片彩色。巩义减了速,慢慢地向彩色靠拢。近了一看,原来一片小野花。粉的、黄的、紫的、白的。
他飞身下马,向那片花海走去。他扬起头,闭上眼睛,张开手臂,想要拥抱住整个花海。
摆完pose后,他蹲下来开始采摘野花,由于花朵太小,所以要采摘很多很多,才能完成一捧。他要采两捧,一捧送给娘,一捧送给吴四小姐。当花海渐渐消失的时候,他采完了,手上沾满了草木的浆液。
巩义望着手里的花束,想起了吴冰那个丫头。相处两个月,他连一个花瓣都没送过她,一毛钱礼物也没给她买过,自己却享受着吴冰的崇拜和宠爱。他责怪自己太不懂浪漫了,亏欠了吴冰很多。
巩少爷也许比自己更不懂浪漫,不,他亏欠的岂止是一束花,一些礼物,恐怕是吴四小姐最想要的……爱情!因为娘说过,吴四小姐对巩少爷一见钟情,是吴家主动来说亲的。
现在的吴四小姐,她充满胶原蛋白的脸,却像被霜打了一样,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暮气。她那寒凉的眼神里,令人感受不到一丝爱的温暖。
她才二十五岁啊,青春未过,容颜正艳,她有权利被丈夫宠爱。
难道我的前世,不爱她!!!
巩义意识道,他和吴冰的前世似乎有很大的问题。
他决定留下来,拯救他们二人的前世,弥补自己前世的过错,让他们趁着大好年华好好相爱,不要再互相折磨。
“吴冰,我把咱们前世的感情修复好了再回去。请你一定要等我!”
太阳在快下山的时候,总是变得温柔许多。它染红了天边的云,将最后一抹光撒尽,便沉沉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