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特指怀孩子)。”
“一定,一定!”关志义连忙保证道。
挥挥手,李月莲说道:“想必你已经有了决定了,那你去安排吧!”
关志义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后院儿。
他现在需要找到司兵军曹、司法军曹,制定一份关于花魁大赛期间以及今后,各大世家和达官贵人必须遵守的条列。
这个东西他会请李世民御批,作为他在岳州的执法准绳。
不仅如此,他还需要和司礼军曹、司吏军曹合作,把这个条例贯彻下去。
他可不想他制定的规则向前世的法律一样成为摆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就是他想要完成的。
对了,这个事儿可以让录事参军、司功军曹参与,到时候看哪个敢乱来。想到这里,关志义得意的笑了起来。
其实,并不需要他另外制定法律,只需要他严格执行法律就行了。
别看自古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实际上没有那个朝代执行过。别说皇帝他老人家舍不得收拾自己的儿子,就连普通百姓也不愿意追究王子所犯的罪。
当然,关志义所说的都是强抢民女,夺人钱财等事情。关于谋杀、造反这些案件,他关志义还没有那个本事管。
那么贵族抢东西,关志义会怎么管呢?
首先不是等贵族抢了之后在执法,而是在贵族未抢之前就提醒他,这么干,你要倒大霉的。
以前抢了东西,大不了就退回去就是了。
抢了女人就更麻烦了,已经那个啥了,总不可能把那层膜给她修复吧?除了给钱之外,没有任何好思路。偏偏王子和贵族最不缺的就是钱,因此犯罪的收益和惩罚不成正比,这才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关键。
关志义想好了,在岳州和其他州县交界的入口,都大张旗鼓的宣传新法。
那就是贵族(包括皇室、世家、官宦子弟)抢劫财富,那么发号施令的人,所有财产充公。若是找不到下令者,那么抢劫东西的人被处死,他们的主子所有财产没收。
当然,这个律令通过的可能性很小,李世民一直以来都希望减轻刑罚,关志义这么干,纯粹是和李世民过意不去。
另一个法令就更不容易被接受了。
强抢民女的,关志义认为凡是执行者,被抓获之后,杀无赦。背后的真凶杖责五百,永远不许入境。若是已经强女干了,那么强女干犯被直接阉割。
这种事情,就要靠宣传。
你想要女人可以,那么你按正规的法子来。若是违法乱纪,那么关志义只会严惩。那些被骗的,自愿的,关志义觉得没有必要去管。
只要司法军曹、司礼军曹同意了,那么这次花魁大赛将成为这个律令的宣传良机。
关志义不仅会安排专人讲解,让所有衙门的人知道这个律条。那些里正、耆老、各家族族长都将接受专门的培训。
全岳州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律条,那么犯罪的人就没有理由辩驳了。到时就是李世民来了,关志义都不会同意更改。别看皇帝是金口玉言,可是对于某些问题,他还是必须做出让步的。
一边考虑要不要加入其它强买强卖之类的案例,一边想着如何说服几个功曹。
关志义不知道,他这个律条交给李世民之后,会引起多大的震动。更不会知道,若是没有公主、武将的支持,他可能就要被调回京城了。
想想也是,那个地方的保守势力,都不会轻易让出自己的地盘儿。更何况习惯了高人一等,不把别人生死看在眼里的皇亲贵胄。他们是不会容忍这种律法出现的。
再说,哪个官吏家中没有点儿不争气的亲戚,要是他们惹出事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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