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怕,你是没经历过不知道,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我这辈子有一次就够了。”
丁晨夕幽幽的叹了口气,揉散眼底氤氲的雾气:“做女人真不容易,痛经,人流,生产……流那么多血还能活得好好的,真是奇迹。”
大出血的那几天,她一直以为自己会死掉,可怕的记忆,回想起来是那样的血肉模糊,痛苦不堪。
丁晨夕连忙闭上眼睛甩甩头,她不要再想,太可怕了!
喉咙一阵哽咽,孟祁岳猛的把丁晨夕拉入怀中,寡薄的嘴唇翕翕合合,终于吐出颤抖的三个字:“对不起。”
自嘲的轻笑,丁晨夕摇了摇头:“这事不怪你,是我自己的错,忘了吃避孕药的教训,自作孽不可活。”
“我以后会记得戴套。”
虽然戴套很不舒服,但为了丁晨夕的身体,孟祁岳相信自己可以忍受。
“那就谢谢了。”丁晨夕推开孟祁岳,不带任何感情的说:“开车!”
“嗯。”
进入滨城之后,在市中心广场边的十字路口等红灯,一辆白色限量版兰博基尼从他们面前不疾不徐的驶过。
这款兰博基尼全容城只有一辆,全国也不超过三辆。
它的主人不言而喻,是裴荆南。
孟祁岳和丁晨夕看着兰博基尼驶过,谁也没有说话。
但孟祁岳细心的发现,丁晨夕揪紧了提包的带子,不能想象,她很紧张!
她果然,还是最在意裴荆南。
孟祁岳自嘲的勾勾唇角,在绿灯亮起时将油门踩到了底。
回到锦城,远离孟祁岳,远离滨城的人和事,丁晨夕感觉自己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美好。
看书,弹琴构成一个人的幸福。
在经历了苦痛挣扎之后,拥有这点儿幸福,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锦城的阳光总是那么的灿烂,空气也很干净,天空万里无云,碧蓝如洗。
慢慢的,丁晨夕喜欢上了锦城,更喜欢这里的宁静。
完成一天的工作,丁晨夕优雅从容的走出酒店,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女士,我老板很喜欢听你弹琴,想请你共进晚餐,希望你能赏脸。”
丁晨夕怔然,好看的杏眸写满了疑问:“我认识你家老板吗?”
想必不认识。
黑西装的男人立刻证实了丁晨夕的猜测:“或许以前不认识,以后肯定就认识了。”
闻言,丁晨夕的第一个念头是,刚穿上孟祁岳快递过来的深紫色长裙就被人搭讪,他挑衣服的眼光果然不错。
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被人搭过讪了,她最近又变漂亮了吗?
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同时,丁晨夕并没有得意忘形,她微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今天没空,改天吧!”
改天只是托辞,她根本不认为还有改天的存在。
“对不起,我做不了主,还请女士亲自和我老板说,由我老板定夺。”黑西装的男人做了个请的手势,丁晨夕顺着他手伸出去的方向一望,就看到不远处停着的一辆劳斯莱斯银魅。
劳斯莱斯银魅耶,哟嚯,非富则贵!
丁晨夕冷冷的勾唇角,最不屑这种有钱就自以为是的人。
管他是劳斯莱斯银魅还是什么,她统统不在乎。
“我没什么好说的,没空就是没空。”因为不屑,丁晨夕的口气变得有些冲,她绕过面前的黑西装想走过去,却又被拦断了去路。
“女士,我老板很有诚意请你共进晚餐。”言下之意是她不能拒绝。
丁晨夕板起脸,冷笑着说:“我也很有诚意的告诉你,我真的没空,让一让好吗,别挡我的路。”
就在丁晨夕和黑西装男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劳斯莱斯银魅的副驾驶位下来另一个黑西装男人,恭敬的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只穿着亮锃锃皮鞋的脚落地。
强大的气场让丁晨夕呼吸一窒,看着那只脚就丧失了语言能力。
银灰色西装,优雅不凡的气质,眼前的男人和孟祁岳有六七分相似。
丁晨夕呐呐的想,莫不是孟祁岳的兄弟吧?
“我和你根本就不认识,真没必要一起吃饭。”丁晨夕的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只等男人解开她心中的疑惑。
男人迈着矫健从容的步伐,走到丁晨夕的跟前,高大的身影笼过来,让她倍感压力,丁晨夕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保持和他的安全距离。
“丁晨夕?”男人挑了挑眉,那神情又和孟祁岳像了八分。
“对!”丁晨夕更加肯定,他和孟祁岳有血缘关系,不然像不成这个样子,只是眼前这个男人,气质更阴沉一些,给人的感觉有些可怕。
“我是孟祁峰,很高兴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