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将就着听?已经够好的了。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吗?”
林福笙没说话,不过眉眼却皱的更紧了。
两个人又杀到了百货大楼。来过几次,田小福已经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林福笙带着田小福可以说血拼了整个大楼。
“买这个。”林福笙看到一家店在店门口摆着的塑料模特身上的羽绒服直接开口。
“不买,这个太贵了。”羽绒服,在任何时候都不便宜,田小福瞄到羽绒服上面鲜红的标签。惊爆价还得六百六呢。
真是太贵了,别说是现在了,就是十几年后的时候,她也没舍得给自己买过一件这么贵的衣服。上辈子她的衣服大多数都是在集上买,出门会客怕给丁建国丢人才去店铺里买件儿好的,但是也绝舍不得花超过三百块。她最贵的一件衣服是买彩票中了两千块,她花了五百块给自己买了一件羽绒服剩下的给丁建国买了一双皮鞋。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她真是傻啊,掏心掏肺的对丁建国,最后还不过是自己眼瞎。
“贵什么贵。穿到身上暖和就好。你的手脚容易凉,最应该好好的注意一下保暖问题。手套我定了,过几天应该就会寄过来了。”
“寄过来?寄啥啊?”
“没你的尺码,店家说要调货,我让他们有了寄过来。我写的是陈红英的名字,取包裹要身份证,你人小还没有呢。”
“以后就有了。”
“是是是,以后就有了。”我的傻丫头,快点儿长大啊。
田小福听着林福笙的话,心里如同刚喝了蜜一眼的甜。
她体质偏寒,手脚一年四季都偏凉,上辈子丁建国一直因为这取笑她是冷血动物。虽然会取笑她,但是却从来没有关心过她的衣服够不够,手脚会不会冷。现在想想,大概还是因为不够爱,才不够关心吧。
像福笙哥就不一样。
呸呸呸!怎么能拿那么个渣滓来和福笙哥相提并论呢。那样的人,给福笙哥提鞋都不配。
“二位是要买羽绒服吗?这件衣服是我们老板从海城进的新货,不过就是贵了点儿。现在最后剩一件,惊爆价六百六。这之前都是卖一千二的。”
田小福本不信她说的话,可是看到这布料、充绒还有车线信了几分,这个衣服的档次和百货大楼里其他一两百的衣服完全不能放一堆儿比,那是一种什么感觉?鹤立鸡群,大概就是这样吧。这件衣服放在这个县城里,算是顶级的高档货了。
可能看出了田小福动了心思,售货员又开始游说,“咱们家这间衣服就剩下这最后一件,姑娘你要是真喜欢,给你再来个折上折,凑个整。六百怎么样?”
田小福听到这句话,突然绽放开灿烂的笑,一排莹白的小牙闪烁着狡黠的光芒。“这个价格,咱们再唠唠。”
最后在田小福奋力的游说下,田小福成功的以五百块拿走了那件羽绒服。虽然衣服卖的有些亏,这件衣服上赚到的钱也就够店老板买包瓜子儿的,但好歹不用压货了,没办法,这样贵的衣服整个县城没几个吃的起的。
买了衣服田小福就直接换上了,脱下了她的大棉袄。
“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