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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会儿,简梵傻笑起来。
就算是危险的食人魔,海茵也是最美的那个。
能睡到这么帅的世界冠军,死也值了。
拉布拉多欢快地往前奔,很快它停在一家餐馆门前不走了,抬起一只前爪搭在玻璃门上,眼睛湿漉漉地看向主人。
简梵蹲下去教育芬妮:“不行,大魔王给你买了最好的口粮,如果晚上他回家,发现你碰都没碰过,你就惨了。”
芬妮呜咽了几声,低下脑袋,趴在餐馆门前,时不时抬头,用祈求的目光看一下简梵。
不少路人注意到这一幕,他们或侧目或会意轻笑。
简梵有些不好意思地,她试着拖芬妮离开,可惜芬妮非常顽固,知道主人要带它走,登时委屈地大叫起来。
这引来更多人注目。
简梵郁闷地与芬妮对视:“坏狗狗,如果大魔王在这,你一定早就乖乖听话跟他走了。”
身后传来笑声。
简梵看过去,面目英俊的青年站在一株树下,他笑容里有一种讨人喜欢的特质。
“需要帮忙吗?”
青年走过来,“我在流浪狗收容所做过三年义工。”
“太好了!”
简梵松了口气,她发现芬妮定定看了陌生人几秒钟,一骨碌蹿起来,直扑对方腿边绕来绕去,好不兴奋。
简梵:“……”
这条狗身上自带帅哥雷达吗?
“谢谢你,”
简梵指了指青年背上显得上了年头的大背包,“你是旅行客?头一次来?”
“对,一直听说这里的风景非常优美,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难道你也……”
简梵摆手:“我没有钱,我是被人包养的。”
青年:“……”
发现这话容易引起误会,简梵赶紧补充道:“不不,之前是被包养,不过现在我已经金盆洗手了。”
看她急得满头是汗,青年笑容更深了几分,他把芬妮递过去。
“总之……好吧,不说那个,这是你的狗。”
青年注意到芬妮尾巴上的光秃,他皱眉:“看来它曾遭遇过一些不太好的事。”
“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快要冻僵了,倒在路边瑟瑟发抖。”
简梵搂紧芬妮,心疼地揉揉它脑袋,“因为尾巴秃了,还有很严重的皮肤问题,它看起来很糟,没人愿意领养它。
最后我把它带回了家。”
“你会是一个好主人。”
青年赞许道,“啊,我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海耶斯。”
简梵歪头疑惑地问:“海耶斯是你的真名吗?你看起来并不像白种人。”
“我母亲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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