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达,刀磨光了。”
秦昊抱着一把刀靠着酒馆深处的那张桌子正闭目假寐,一个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矮个子凑到他身边说了这么一句话。
秦昊睁开了眼睛。
他点点头,然后起身去后面,数十坛烧酒,几十斤风干牛肉和奶皮子,这些是他放出来的诱饵,也是中午的时候刚刚运到的。
秦昊不知道将军哪来的这些东西,不过这些东西无疑让他更方便在这草原上行动。
在这大草原上,黄金白银不值钱,但是食物和酒,非常值钱。
他拎着一坛酒出去,哐当一声放到几个正在聊天吹牛的人群中间。
这些人高鼻深目,棕色的长发编成辫子,为首那人带着一顶毡帽,下巴上的胡子都打了结,他抬起浑浊的眼睛看向秦昊。
“耶达,就一坛酒就想请老子办事,你他妈是不是想得太美了?”
“十五坛酒,你的人每人一坛,三十斤风干牛肉,二十斤奶皮子,事后还有两百斤黑麦粉,昆达,够吗?”
被称之为昆达的人哈哈大笑着站了起来,伸手拍了拍秦昊的肩膀,“耶达,你够义气!还不快去把酒肉搬出来!”
秦昊知道这是昆达做事的规矩,而且这一次十分冒险,昆达这个小队总共二十人,虽然看着像是草原上的游兵散勇,实际上他们的战力堪比鞑子军队当中最强的勇士。
他们不服如今草原上最强的部落安达部落的领导,这才聚集在这么个小酒馆,平时靠打劫和接暗杀的活计度日。
这一次秦昊故意把大萧朝送了安达部落十万粮食的消息透露给他们,又说这粮食是常明达送的,安达部落拿到了粮食可不会分给普通的老百姓,更不会分给其他部落,他们接近不了安达部落首领的营帐,但是给大萧朝那边一个教训还是能做的。
恰好常明达的儿子在北境,他们自然要给常明达一个教训,再栽赃到安达部落身上,到时候安达部落和常明达斗起来,才是他们乐于看到的结果。
“来,喝酒!”
“我们要让乌里木那小子知道,就算他灭了我们的部落,我们的精神依旧不会死!”
“不会死!”
这就是草原的现状。
大萧朝统称他们为鞑子,实际上他们内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个部落兴盛通常都是伴随着多个部落的消亡,仇恨存在于草原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里的人们从小就在厮杀和战争中成长,所以他们有着更强悍的肉体和不畏死的精神。
秦昊目光一暗,这是大萧朝的士兵们远远比不上的。
这一次他不过是顺势而为,让昆达这些人有个报复的机会罢了。
当大家吃饱喝足之后,各人便回去做准备,等到他们在草原上集合的时候,每个人座下都是一匹战马,和安达部落军队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兵器,甚至连头发的样式都和他们一样。
而草原的尽头处,天光渐渐明亮起来,一轮红日正慢慢升起。
“走,让我们杀了那个孙子!”
马蹄声起,这一队二十一人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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