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件都是一环扣一环,与时间线紧密结合的。一旦开端提前了,后面的就会跟多米诺牌一样全部歪掉,那整条剧情线就散了。
试问她都坚持避开雷区到现在了,又怎么能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呢?
综上,当肉垫什么的,都是命。[蜡烛]
以上的想法不过是一秒钟的事儿。简禾还晕乎着,下一刻,就被感觉到有人把自己从地上捞了起来,紧紧地搂到了怀里。
猩红的光在玄衣眼中打转,他颤声道:“简禾!”
郑绥和郑芜也围了过来,跟招魂一样喊她——
“简姑娘!”
“高人!”
“简高人!”
……
伤势一时半会儿自愈不好,又被人团团围住,空气不足,简禾比刚才更晕了,勉强应了句:“轻伤。我先睡会儿。”就晕掉了。
见怀中人忽然没了反应,玄衣如坠冰窟,好在低头一看,她仍有微弱的呼吸。
郑芜替她把了把脉,又摸了摸身上的骨头,观她指甲发青,道:“没有骨折,而且简高人似乎是中了毒,先带回刘府看看吧。”
方才一瞬间外露的情绪已经敛起,玄衣平静下来,一言不发地把简禾背到了身上。
危机过去,郑绥与郑芜才注意到眼前英俊的少年是个魔族人。郑芜鼓起勇气道:“你是魔族人啊?还是让我兄长来背简姑娘吧。”
玄衣什么都没说,转头看了她一眼,脸上分明没有怒火,可郑芜却无端觉得脊背一寒,后面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玄衣见她没有异议,就直接背着简禾走出了山洞。
在洞中不知时间流逝,原来外面已是月明星稀之时。
夜空清朗,山路昏暗。十四岁的少年,臂力却很稳,走在嶙峋的石路上,丝毫不会颠簸到背上的人。
郑绥安慰式地拍了拍郑芜的肩,拾起了落在地上的仙器,快步跟了上去。
——小彩蛋——
《玄衣日记》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很多遍。
如果不愿再眼睁睁地看到重要的人离自己而去,不愿再体会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唯一的办法,便是变强——强到仙、魔、邪祟三道都无法左右我的地步。
简禾心里发毛,没由来就升起了一股强烈的警惕感。
事实证明,人要相信自己的野性直觉。就在下一秒,玄衣搭在腹部的手倏地扣住了简禾的手腕,那力度大得吓人,与修长的五指毫不相称。
紧接着,他就把这只手送到了唇边,张开了森森利齿,凶猛地朝她的虎口处咬了下去!
——在这持续了几天几夜、充诉了腐肉恶臭味的炼狱中,玄衣饥肠辘辘、神志不清、焦渴难耐,这个久违地接近他的陌生人,的气息,是如此地清甜甘美,令人垂涎欲滴……
甜腥的甘霖入喉,那阵暴躁的焦灼感霎时偃旗息鼓。直到后颈一痛,他的世界终于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等玄衣的牙关松开后,简禾一脸屮艸芔茻地把手举到眼前,只见虎口处被咬出了一圈整齐的牙印,血珠滴滴答答地往外冒着,心里好似有一万只神兽奔腾而过,一会儿排成“次”字,一会儿排成“奥”字。
系统:“他也不是故意的,是魔怔了,分不清现实和幻象。从这里出去后就会好起来了。”
系统:“叮!检测到宿主受伤,血条值—10,实时总值:1点。”
简禾:“……”
她生无可恋地望天。
人生大起大落太快,实在太蛋疼了。
*
“啊啊啊——”
“是猎魔的人——快跑——!!!”
月黑风高,星子黯淡。漫天的红炎烤炙着山林,百鸟惊飞,万兽奔逃,那扑面而来的热浪足以把人掀翻跟头。
尸体烧焦的肉味、族人的哭喊逃命、兽类的哀嚎,随着四散的火灰飘满了整座西朔山,俨然是人间的炼狱。
他的头发开始变焦、卷曲,双手都磨出了血泡。嗖嗖声不断,玄衣心口一痛,一支破空而来的暗箭,已将他掼倒在地,血花喷溅……
玄衣眉头紧颦,痛苦地粗喘一声,倏地睁开了双眼,全身冷汗,简直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人。
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从噩梦中醒来,但这回,他看到的不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而是一个结满了蛛网的屋顶,火光明灭,一只小蜘蛛慢悠悠地爬过。
这似乎是座废弃的荒庙,榆木神像掉漆严重,目中无睛,慈悲地垂望着世人。庙门虚掩,木窗半开,夜风徐来,取暖的火堆明灭一闪,柴枝发出了细细的噼啪声。
积了灰的地板被刻意地打扫过,他身下垫着一张破旧的草席子,上身□□,左肩绑着止血的绷带,箭已被拔出,伤口只剩一阵钝钝的痛。身上还盖着一件藕色的外衣。
这是……哪里?
玄衣茫然地蜷动了一下手指。这时,一只微凉的手搭到了他额头上,与此同时,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似乎还松了一口气:“终于醒了。好点了吗?”
玄衣全身一震,倏地抬头,只见一个秀逸的人类少女盘着腿坐在了他身旁,温和地看着他。于昏暗的光线下,她脸庞与脖颈的肌肤依旧泛着莹润皎洁的光泽,小扇子般的睫毛在眼皮上散出一片暗灰的阴影。
忽然感觉自己手心抓着什么,玄衣怔了怔,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然把这少女的无名指拽在了手心。
说也奇怪,一只手五根手指,他偏偏抓的就是无名指。可还真巧合。
“你方才在梦里说胡话,抓住了我的手指。”简禾道:“起慢一点,不必这么戒备。如果我要对你不利,刚才有无数机会可以动手,不用等到现在。”
玄衣没做声,低咳两声,坐了起来,视线不自觉随着简禾移动。他心中有太多的疑问和不解,话到嘴边,却像哑了一样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直勾勾地看着简禾在火堆边蹲下,舀了点什么,折身回来。
那是用叶片装着的新鲜鱼肉,片片切得极薄,弥漫着淡淡的腥气。
魔族天生只喜欢吃腥膻的生肉,一定要新鲜,如果带血就最好不过了。
来到人类的地盘作威作福后,在文化方面,他们或多或少也受到了一点影响,唯独吃饭的喜好没有拗过来,依旧坚持生肉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对人类的食物嗤之以鼻。
记得在上辈子,玄衣发迹后,特别喜欢设宴喝酒,下酒菜也还是以碎冰铺垫的鲜肉居多,口味可以说是非常专一了。
讨好他人不必委屈自己。简禾端出了一条烤鱼。这是她刚从小溪里捞的,鲜度十足,只可惜这荒郊野岭的,没有盐巴等调味料,鱼肉虽然鲜嫩,可吃进嘴里还是淡出了鸟。不小心烧焦了的地方反而更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