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