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看着这个女儿的冷淡和排斥,王春花的呼吸急促了一些,好半响,她深深看了眼已经出落成了半大姑娘,再过几年都能说亲的大闺女,掀开自家房门的帘子,进屋后,又将帘子重重甩上。
“兰娘,你可别听咱娘瞎说,学好刺绣,那就是咱们姑娘最大的本事。”
走了一段路,确定边上没人能听到她们姐妹俩的悄悄话后,梅娘低下头对着妹妹告诫道。
“你看咱们三婶就会这一手本事,每个月赚来的银钱就能和大伯父差不多了,连带着咱们三叔都不需要像咱们爹一样下地干活,咱们不求能有三婶那样厉害,但只要会那么几下子,能够达到绣坊的最低要求,以后当姑娘也好,嫁出去成了人家的媳妇也好,这就是咱们安身立命的底气,这世道,只要你能挣银子,那你就是老大,谁也奈何不了你。”
自从察觉到儿媳妇有问题后,蒋婆子就将两个孙女的教导工作接了过去,结果就导致了现在梅娘长着和王春花如出一辙柔弱怯懦的一张脸,性子却十足十的泼辣精明。
“还有,人家有这样的好本事都是藏着掖着的,而三婶能够好心的教咱们姐妹学这门手艺,那就是咱们姐妹的恩人,以后你可不能忘本,要记得三婶对咱们的好知道吗,千万别听了咱娘什么狗屁不通的话,反而怨怼上三婶,知道吗?”
梅娘对着妹妹一通告诫,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
“知道了,三婶对咱们好,我也对福宝好。”
兰娘点点头,她可喜欢福宝妹妹啦,三婶是福宝的亲娘,她也喜欢三婶。
这逻辑有点问题,但最终的效果没毛病就成了。
梅娘点了点头,决定时时刻刻注意着妹妹,坚决不给她那个亲娘教坏她的机会。
她们可是单家的姑娘,不是他们王家出来,一辈子为男人生为男人死没有自己主见的傀儡,奶说了,女人首先就得自己立得起来,你要是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你还怎么能要求你将来的夫婿,你将来的子女看得起你呢。
现在这世道对女人已经够艰难了,女人要是自己还苛责自己,那全天下哪里还有女人容生的地方。
梅娘的年纪未必能想的那么深,但她看的明白。
泼辣的奶奶,刁钻的大伯娘,有一手好绣活的三婶娘一个个都过得很好,唯独她娘在娘家不讨喜,在婆家还将上上下下得罪的彻底,她不想步上她娘的后尘,那就得听奶奶的,将曾经她娘教她的那些东西,全都忘光光。
姐妹俩手牵着手朝三房的屋子走去,蒋婆子站在门帘后,原本放在门帘上的手收了回来,嘴角挂着笑,回房准备睡一个美美的午觉。
梅娘这个孙女她没白教,有这个一个姐姐看着,以后兰娘的事,她也不用太操心了。
*****
“给。”
单福才将自己没咬过的那半个烙饼掰成了两半,递到二堂哥和小堂妹的手里。
以前他都是吃独食的,可从来都不乐意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和兄弟姐妹们分享,还是后来王春花没在家的那段时间,他发觉到和大家分吃东西的乐趣,才渐渐养成了这个好习惯。
而且他聪明的察觉到,吃独食,他就只能吃到一样好东西,而分享着吃,他却能吃到大房三房有的,二房却没有的美味,更让他对分享这件事乐此不疲。
“这是奶烙的饼吧,真香,只可惜上一次烙饼咱们没赶上,不知道这两天奶奶会不会再烙一次饼给咱们吃。”
前些日子烙饼的时候,福宝已经吃了两个了,因此这一次三堂哥分的时候,她就没要,而单福德没有推拒,干脆的将堂弟递过来的饼子接到手里,撕下一块韧劲十足的烙饼,嚼的香甜。
这可是新收的小麦磨的精面,越嚼越香,嚼多了,还泛着甜味儿,除了因为时间存的长了,有些干,有些硬,除此之外,简直找不出任何毛病来。
“如果奶还做烙饼的话,我得求奶给我的烙饼摊上一个鸡蛋。”
单福才嘴巴嚼啊嚼啊,想着加了鸡蛋的烙饼的滋味,口水飞速分泌,都不觉得饼子干了。
“看你那出息。”单福德那可是有大追求的,他的饼子起码得加两个鸡蛋,还得抹上猪油芝麻和香葱,一口咬下去,兹啦兹啦冒着油水,还有鸡蛋葱花的清香。
嘶——不成啦,不能再想啦。
单福德加快了吃着嘴里烙饼的动作,明明刚吃完午饭不久,嘴里还嚼着饼子,怎么肚子就又觉得饿了呢。
“奶奶一定会做的。”
福宝看着哥哥高兴的吃着烙饼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小心虚。
看她往日里觉得二伯娘这不好那不好,可至少二伯娘还知道留点好吃的给三堂哥,而哥哥对她那么好,之前吃烙饼的时候,她光顾着自己吃的满嘴流油的,都忘了给哥哥留一些。
心里狠狠谴责了自己一下,单福宝决定,今天回去,就央着奶奶再做一顿烙饼。
就像哥哥和三堂哥希望的那样,做加了鸡蛋撒了芝麻香葱的那一种。
三兄妹高高兴兴的想着饼子的一百种做法,朝着和小伙伴约定好的地方走去。
*****
“这道菜——”
荣信接到到坝江县当县令的任命不久,就在吏部的任命书到达坝江县之前,先来这个小县城里,看看当地的民风,以及上一任县令的风评。
逛了一上午,他走访了附近几个村镇,对于坝江县的现状,也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
总体来说,这个小县城算不上富裕,但胜在民风淳朴,附近也没有什么久治不掉的匪贼山寇,在这样的小县城当县令,不说挣下什么大功绩吧,但至少也不会有什么大麻烦。
心里隐隐有了数,正好也逛了半天了,荣信干脆带着仆从,随意找了间看起来有点派头的饭庄,准备好好吃上一顿当地特色的饭食。
红焖肉是店小二给他推荐的,据说店里的红焖肉一天只卖二十份,他来的凑巧,正好今天预订了这二十分钟红焖肉的其中一户人家,因为家里出了点事不来了,就多出了一份红焖肉。
听店小二将这道普通的美食说的天花乱坠,荣信打心眼里不相信,他好歹也是权贵出生,什么好东西没吃过,这样偏僻的小县城,还能有让他赞不绝口的美食?
但等到这道菜上来,他才发觉,自己好像要被自己给打脸了。
怎么说呢,就是一道普普通通的红焖肉,这里的厨子手艺不错,但比起京城或是南江的那些厨子,就稍逊一筹了。
不说火候,就是这道红焖肉调配的酱汁,就远远称不上非凡两字。
但有一点,是他吃过的其他红焖肉,远远比不上眼前这一份的,那就是原材料猪肉。
荣信可是个老饕,还天生长着一根金舌头,不是他吹,但凡他吃过的东西,他都能将里面的配方尝的七七八八,好在他的家境,也不可能让他去当一个厨子,不然他绝对会是许多老字号黑名单上的人物。
这一份红焖肉,刚一入口,他就发觉了这和他以前吃过的那些猪肉的不同。
就这份原材料,完全称得上极品两字。
软糯浓香,没有一点猪肉该有的肉膻味,就是那么朴素天然的味道,足够将厨师在烹饪上的不足完全弥补。
忍不住就着猪肉吃了三碗米饭,直到再也吃不下的时候,那碗红焖肉,也已经被他吃的精光。
奇异的,他还一点都没觉得腻。
这下子,他总算明白了这份红焖肉之所以那么受追捧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