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物的实际控制力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权利的表现形式。清泰以财务总监的角度,通过对资金与实物的实际管控,某种程度上控制住任中公司的整个贸易。客观而言,一定程度架空了耿康,如果说耿康是先锋,清泰貌似殿帅。
权利,清泰不喜欢。
大局,无论是从企业的利益还是自己的命运,只有通过自己掌控,媒介就是所谓的权利。
权利是把双刃剑,掌控,却意味着担负更大的责任。与很多人不同,清泰不为了满足私欲,出于公心。
居正而事不曲,所以清泰没有愧疚感,也不怕反噬。
贸易在清泰的监控下,应收账款倒也没有扩大,只是甘南公司收到27W货款后欠下130W怎么协调也收不回来。
宝敖公司钱货款180余W,对方要求发200W货,才支付老欠款,典型的赤裸裸的挟持。
这家客户的开发,实际上是别人介绍做的,耿康压根就没仔细进行调研,只知道一点,这个企业是几十年的老国企,也不考虑客户信誉,财务资产状况,糊里糊涂贪图贸易空间大,有利可图就发了货。现在对方用这种方式要挟自己,却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对付,除非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渠道,但那只是最坏的打算。
宝敖公司也在水东,说话地方口音重,也不太听得懂,电话交流了半天,啥也没谈成,实在没法,耿康只好亲自去催收,谁知也没特别的效果,欠钱的就是大爷。
对这家客户的合作,耿康内心着实后悔,但也没办法,哑巴吃黄连,自己承受,还不能让包括清泰在内的任何人知道。
耿康为了发这批3000吨的货,催收以前欠款,差点和清泰干了仗,当然是在清泰他们开会之后的事。最终还是牛董出面才解决。
10月28号,耿康非常清楚的记得,之所以记得,主要是与人干仗的机会不多,偶尔一次,印象就特别深。
宝敖公司提出付款条件有好些天了,耿康一直没同意,最后实在没法,只好来找清泰商量,也希望清泰给予支持。
“泰总,宝敖公司的货款我催了好几次了,对方提出发货后付以前货款的事,想和你商量,还是先给他们发吧!不然真的很难收啊!”
听了耿康的介绍,清泰一脸黑线,这是什么逻辑?
“耿总,我不知道我理解有误还是你没说清。你的意思是我们继续发货3000吨,也就是200W,对方就偿还原来的180W是吗?”
“对方就是这意思。”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按这条件发货给他们?”
“怎么说呢!被他们坑了,不过要收回这笔款,只能这样,发货过去,他们偿还以前货款。帐面上,我们发完货,到2014年1月以后办理结算,账上就体现收回来嘛!”
“我终于懂了,你这是为了报表好看,采取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的方式来收货款嘛!哈哈。”
清泰虽然是开玩笑,但也透露出些许的讽刺意味。
“除此之外,实在没办法。只有起诉,但是起诉打官司毕竟伤和气啊!”
耿康无奈的表情显露无遗。
“耿总,按理说,你说的有道理,但明年我还得在此继续干,今年挪到明年的应收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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