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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似曾相识(第1页)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相去甚远,此心可鉴...”

山路崎岖,杂草丛生,一名书生模样的白净男子此时正背着行囊,吃力地越过丛丛及腰杂草,嘴中念念有词。

“娘子,我这次一定会金榜题名,你要在家等我考取功名的好消息!”

男子名叫孙云,是齐雷国中南部一个小县城之人,此县依山伴水,风景秀丽,乃是齐雷国不可多得的鱼米之乡,而此县曾经出过震国大将军,此将在齐雷国内乱之际,据守县城要地,采用火攻,一举击溃沿江而来的数十万叛军,平复齐雷国之乱,震撼全国。

为表其功勋,上一代齐雷皇曾赐于此县一物作为震县之宝——一枚通体赤色之璧,因为这枚璧的缘故,此县后来更名为赤璧县,闻名于齐雷国。

孙云乃是此县秀才之一,虽年纪轻轻便通过县里的乡试,但之后郡里三年一次的统考却次次落榜,每每兴尽而去,失意而归。

“掐指算来,这已是第三次前往蕴灵城...”

孙云重重叹了口气,望了一眼远方,杂草与树木交汇之处,勉强能看见些许城镇轮廓。

那便是孟云向往之地——蕴灵城。

蕴灵城位于齐雷国南部,大小不及天岚城,却也人才济济。

不同于天岚城遍地的练武之才,蕴灵城乃是齐雷国文化气蕴最为浓郁之地,书生才子放眼可见,实在是钟灵毓秀之地,故此得名蕴灵城。

越过这座山丘,便是一处渡口,这渡口沿江而设,有乌篷船数十艘,客栈两处,还有零零散散几名在此处落脚之人,或沿江而行,或相谈甚欢,年纪皆与孟云相仿,穿着朴素,看来都和孙云一样,是要往蕴灵城赶考的书生。

不过,倒是有一名男子引起了孙云的注意。

此人静默地倚靠在客栈木门一侧,只见其一席白衣,面如冠玉,俊朗非常,加上其脱俗气质,显然是大户人家之公子,不免与周身环境有些有格格不入。

但腰间所佩长剑,与其剑眉相映,又给人以肃杀之意。

“此人定然非同寻常,我得速速离去,免得招惹麻烦”

孙云心中喃喃,旋即加快脚步,走向离自己最近的一艘小船,“要是我出了什么差池,苦的是我家娘子...”

“蕴灵城么?五两银子。”

孙云方一上船,船夫已然开口。

“五两!

?”

孙云失声,这是他第三次渡江前往蕴灵城,前四次都只要二两银子,今儿这船夫竟狮子大开口要收自己五两。

要知道此次出门,孙云也只带了二十两银子而已,光是到达渡口前的路程已经用了五两,届时到达蕴灵城还要解决食住问题...

念及至此,孙云抬头环顾一眼周边船夫,欲下船依次询问。

像是看破孙云心中所想,船夫将斗笠微微上抬,露出沧桑面容望向孙云,沉声道:“不必多问,这次都是五两银子,如今天色不早,你若不想睡在城外,便爽快些!”

孙云苦笑一声,心想也只能认栽,的确如船夫所言,现在已是午时,若再不动身,便只能日落后达到蕴灵城城下了,虽然城下渡口也有客栈,但那都是富绅公子才住得起之地,一晚少说也要十两银子往上,孙云如何都不敢去思量。

正当孙云右手伸入腰间,手心已经握住五两银子准备付给船夫之时,一席白衣蓦然横在眼前,旋即入耳的是男子的温润之声:

“这是十两银子,我也随这位兄弟去一趟蕴灵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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