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的种种熟悉感,均是来源于未失忆之前吧。
两个月后,咄苾的伤已经全好了,揭开纱布,身上留下了道道疤痕,他却没事人一般照样与我骑马驰骋。
追风与雪玉被闷了两个多月,也是撒开欢的跑。
“纤儿,你的骑术已经可以参加草原的马赛了!”咄苾与我并排骑着,赞叹道。突厥有个规矩,每年到了冬日里,牧民不用再放牧,却会开始一场盛大的马赛,有骑马、射箭等各项比赛,草原上的姑娘们也会在马赛上选到心仪的丈夫。
虽然明知他是在故意夸我,但心里仍是美滋滋的,一股豪迈之感油然而生,言道:
“好,今年的骑马大赛我一定参加,我还想要学射箭呢,一徒不拜二师,还是请咄苾来教我吧!”
咄苾爽朗大笑,言道:
“没问题,你的身体单薄,正要多锻炼才行。不过么——”咄苾握住缰绳,“吁”了一声,追风停下,我也勒住马缰,笑问道:
“不过什么?难道你怕我不成器,丢你这个师父的脸?”
咄苾摇头,面上挂了一层郁色,翻身下马,我也随他一起,来到湖畔,任追风带着雪玉去那水草最丰美的地方饱餐。
咄苾坐在草地上,眼睛望着远方,沉默了一阵,叹一口气,言道:
“过两日我便要起程了,我与大汗王兄各领兵半年,如今该是我去了。”
我浑身一怔,心中忽然生出一丝不舍,满脸的笑意顿时凝住,呆呆望住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大多都与他在一起,只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幸福的生活,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会离开我。
可是,他的表情没有半分玩笑的意思,他是真的要走了,我心里突然空落落的,仿佛他这一走,会带走我的全部。
我倚在他的胸前,感受着他雄浑有力的心跳,与满怀的温暖,酸甜苦辣一齐涌上心头,眸中染上了一层薄雾,低声道:
“可以带我一起去么?”
我知道,我的奢求根本没有可能实现,但我终究舍不得他。
咄苾伸出手臂,把我拢在怀中,勉强笑了一笑,语气中尽是宠溺,言道:
“傻丫头,打仗岂是儿戏?你就在王庭好好练习骑马,等到马赛开始时,我一定会回来,名师出高徒,不准丢师父的脸!”
他看着我,眼中也尽是不舍,有些干裂的唇突然吻在了我的额上,口中低声却十分郑重道:
“纤儿,冬天突厥不宜打仗,到时我就会回来,每年草原的马赛都会有许多的情侣趁着热闹成亲,我也会在那时娶你,好么?”
眸中的泪一滴滴落下,脸上却挂着笑意,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只有重重的点一点头,分别的忧伤只有真正相爱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纤儿……等我回来……”他更紧的把我抱在怀里,我没敢看他的眼睛,我知道,那里也一定蕴满了离别的忧伤。
更何况,战火无情,我又如何能不担忧他的安危?
但是,他是草原的雄鹰,注定要展翅高飞,我除了默默的为他祈祷平安,就像草原上所有丈夫出征的妇人一样等他归来,其他的,根本做不了什么。
莫名的,我对战争非常的痛恨与恐惧,虽然我没有见过真正的战争——或许以前见过吧,要不然我的梦里为什么总会有血流成河的场景。
咄苾走了,他要代替丽君的丈夫,也就是草原的大汗,去消灭企图分裂草原的射匮可汗。
我望着他骑马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内,以为自己的心已经被他带走,已经空了,可是心中却仍旧满满的,因为里面装满了思念。
之后的日子,我每天骑着雪玉,狗儿骑着灰儿,在草原上练习骑术,不晚不归,丽君曾笑言:
“纤儿姐姐放心,纵然你不能夺得大赛上的金刀,颉王也一定会娶你的。”
金刀并不是纯金打造,而是一把装饰华丽的弯刀,虽然并不锋利,但那是胜者的象征,每一个草原儿女无不以得到金刀为荣,那必须是在骑术、箭术、摔跤等几项运动中的最终获胜者才能得到。
而我,是不可能得到的。
纵然明知如此,我仍旧努力的练习,我想等咄苾回来时,让他大吃一惊,至少我得让他再也不敢小瞧了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