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一个小时后, 车驶进了程之宜住处的巷口, 停在了她租住的公寓楼前。此时,已过了晚上九点半。
但巷弄内却并没有入夜的寂静, 四面都是灯, 时有人声, 人来人往。看来, 这是一个人员相对密集的住宅区, 热闹活气。
沈昀看向窗外, 感到满意。她虽然租住在市郊,不过,却并非荒蛮偏僻的地方。这令他安下心来。
他盘算过, 若这里荒僻, 他就得给她另寻个住处。最好能住得离他近一点。当然了,私心里, 他最想的是她能搬去他那儿, 与他住在一起。
可是, 还不是时机。他不想进展太快,而吓到她。她值得他珍爱, 值得最好的对待。既然已认定了她,那么, 他愿意守候在她身边, 耐心等待。
即使, 他万分的渴望她, 他也会等, 他也会忍。等到她做好准备,等到她心甘情愿的将自己交付给他。
他想,那大概就是他们的“洞&房花烛”之夜。因为,她愿意身心俱交付给他之时,他便要将她娶回家。从此与她相依,相守。
执子之手与子白首。
美好的未来,让沈昀心情舒畅到了极点。他转头,凝望睡得安然香甜的爱人,眸光深情而温柔。
半晌后,他伸指抚上她的脸,看着她孩气的呶起嘴,无意识的侧头躲避他的手,小动物一般哼哼唧唧。却是没有醒。
他看得发噱,闷声低笑。以为是只小猫,却原来是只小小猪啊!
“小东西,这么好睡。”他摸她的脸,低低喃语。眸光定在她脸上,柔情满腹,无限温存。
她是完全信赖他了吧。所以,才会在他面前,毫无戒备的安睡。又看了她一会,他不舍的起身。转去她那边的车门。实在是时间已经太晚。来日方长,他想,他与她还有大半辈子呢,不是吗?
他们余生都会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沈昀先将她的随身小包勾在手臂上,然后轻柔的抱起酣睡中的小猪猡,考虑到夜风凉,他细心的将她裹着毛毯,连人带毯一起抱了起来。
“之宜。”他轻声唤她。
没有回应。
他垂首贴上她暖香温热的小脸,爱恋的在她额间啄&吻。
沉睡中的程之宜,缩了缩头,本能的在他的胸膛间,寻找着更舒适的位置。随即,她便将脸埋进了他胸前,靠近心脏的地方。
然后一动不动,酣睡如故。
沈昀看得心疼又好笑。
“之宜宝贝儿。”他声音更轻。
其实,他情愿就这么抱着她,不放手。他喜欢抱着她的感觉。软软的,很舒服。真跟小猫似,又轻又柔软。
说她小猫,委实形象。脸儿圆圆的,生得小小的。看着瘦伶伶,小可怜似。但抱在手里便会发现,一点也不硌手。甚而肉肉的,很有肉感~真当是春水一般,柔若无骨,绵绵软软的娇人儿。
“宝贝儿,醒醒!嗯,之宜小宝贝,已经到家咯。”又站了一会,他摇摇她手臂,稍提高了声唤她。一边唤着,一边在一位外出的公寓住户,打开公寓铁门后,顺势抱着她往里走。
沈昀把车停在这里时,已有不少过往的路人朝他的车张望。这会,他身长玉立,玉树临风的站在这,更是醒目扎眼得很。
几乎所有经过的路人都要停下来,送上惊艳又探究的打量目光。平日里,沈昀对这些浑不在意,完全无感。
可现在,他的姑娘,乖宝宝一样偎在他臂弯,满满的娇柔态。他不想要任何别的人窥见。她是独属于他的可人儿,她的娇态,只有他一个人可以看。
他曾在简历里看到过她的住处地址。缘着他过目不忘,超群的记忆力。上楼后,他近乎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她的居所。
他一路唤着她。程之宜终于慢慢醒转。夜间从沉睡中被唤醒,让她更为犯迷糊。她睡眼惺忪,呆呆的看着沈昀。
“乖,到家了。”沈昀笑睇着她,声音温柔极了!
程之宜迟钝的眨巴眨巴眼,少顷,才自他沉稳的心跳声中,渐渐清醒,回到三次元世界。继而吃惊的发现,他已抱着她,站在了她家门口。。
对他能如此精准的找到她的住处。她大感惊讶!
她记得,她只告诉了他巷口的位置。因为并不想他将车开进巷子里。巷弄不宽,她体贴他,难得倒车。
他这是问了谁吗?
也不对啊!她虽住在这里,但性情使然,一向深居简出。休息日里除了去母亲那,或者母亲来她这里,会要出去以外,她几乎都宅在家里。
如今网购也方便,足不出户都不怕会饿死。都市中的现代人嘛,基本都是公寓动物。进得家门,门一关,各有各世界。便是对门的邻居住户也未见得认识。邻里间压根没有来往。
由此,她虽在这住了近两年,但说人生地不熟也不夸张。除了房东,她在这没有熟人,也没有人认得她。然而,房东另有居处,并不住这里。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呀?”她疑惑的问他。
“不是你告诉我的吗?”他一本正经的,声音平静无波。
啊!
程之宜问号脸,傻傻的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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