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的时候真的不会觉得有什么,那些都不过是他们生活中最普通的、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就像John喜欢上了宋七夕,并且一喜欢就是这么多年。
这个自认为是绅士的男人认为,只要他一直陪在宋七夕身边,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离不弃,终有一天宋七夕会被他打动,从过去的泥沼中走出来。 是的,虽然从来都没有人直接当面问过宋七夕,但从一开始就认识她的朋友们却都知道,刚刚去到那个国家时的宋七夕是死了心又被人强行从坟墓中给挖出来的,而她拼命工作和学习不给自己留下任
何空间的做法,也从另一方面为他们的想法做了佐证。 但在之后的几年里,却从来没有从宋七夕嘴里听到过任何和过去有关的字句,虽然她已经从一个高考英语只有120多分的应试教育学生变成了能说一口地道、流利的英语的留学生,直到他们知道了傅逸
宸和傅明棕的存在。
“对,我已经决定了。”宋七夕笑着对John说,就算是没有做夫妻的缘分,她还是把John当成朋友的,在国外这么多年,要不是有John一直在旁边帮衬着,也许她早就把自己给搞疯掉了。
“John,你是我最信赖的朋友,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选择。”
“Fu……是一开始那个让你遗忘的男人吗?”这是John第一次问宋七夕这样的问题,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也会是最后一次。
傅逸宸并不是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只是越听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让他终于知道了那许多年的空白对他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不知道宋七夕是怎么怀着孩子一个人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挣扎的,也不知道才打掉孩子就被迫离开了医院的宋七夕是怎么度过那段艰难的时光的,而宋七夕差点就在异地尘埃落定了的那几年,对他来
说更像是另一端完全陌生的人生,在他跟宋七夕之间凭空制造出一个深不见底的裂痕来……
他在这头,宋七夕在那头,而唯一作为联系的,就是他们靠自由意志牵在一起,又似乎随时都会因为各种不可抗的外因而松开的双手。
傅逸宸很确定,他不想松开宋七夕的手,他的当然也相信宋七夕跟他的想法是一样的,可意外之所以叫意外,就是因为没有人能够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
而宋七夕则是在傅逸宸内心无比纠结的时候坚定无比地对John点下头,肯定了他的说法。
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让她拼了命地想要忘记,却又恨不得深刻在灵魂里面的人,只能是傅逸宸,也只有傅逸宸。
“我用了这么多年想要忘记他,可是在重新见到他的第一面,所有的努力就都白费了。”宋七夕悠悠叹道,有些遗憾的语气让傅逸宸很不满,可她眼角眉梢都带着的笑意却被John尽数看进眼中。
她还记得那一天,虫虫突然跑到分公司来找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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