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车一直往东走,在副驾驶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包,里边装满了钞票,大概有四五十万吧。
我挺感激李文文的,真的,我得感谢她给了我一条生路,更得感谢她给我准备的这些钱,虽然不是太多,但是足够我做个小生意,重新来过了。
永别了,李文文,孟洁,永别了我的过去,我对自己说道。
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以后会怎样生活。
嘉伯说过叫我有多远就走多远,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所以我开着车一直开了两天两夜,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然后我在这个城市的郊区租了一座房子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五天以后我转接了一座小超市做起了超市老板,我只是失忆,脑子并没有坏掉,对于这么简单的工作我还是能够胜任的。
日子过的简单平淡,但是充实快乐,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也很喜欢我四周的街坊领居,虽然他们有各种毛病,比如贪小便宜,明明无知但又装的很见过世面,表面凶恶但是心地善良。
和他们呆在一起我觉得无比的轻松自在,甚至有一丝优越感,我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同类,远离了那群叫我惧怕的生物,我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继续下去。
日复一日,转眼一个月过去了。
我记得李文文曾经给我说过,叫我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她会搞定一切。
也不知道,她的事情现在办的怎么样了。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看着外边的瓢泼大雨,我心想应该不会有什么人再来光顾了。就在我打算关门的时候,有一个穿着雨衣的男人走进了我的店里,他低着头我没有看清他的面容。
我又坐在了吧台那耐心的等待他挑选物品,一只黑洞洞的枪管顶在了我的脑门上,雨衣男缓缓抬起了头,居然是嘉伯,脸色有点憔悴,在他那张帅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从左边的眉骨一直拉到了下巴,他内心的邪恶好像从那条刀疤里渗透了出来,叫他显得像只恶鬼。
“刘奉先,跟我走,李文文出事了。”嘉伯的声音略微沙哑,但是毫不惊慌。
但是他眼中的狂暴告诉我,如果我敢说出办个不字,他会用他手里的枪立即在我的脑袋上打出一个洞。
不管怎么样,李文文是我的恩人,她出了事,我不能不管。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跟你走。”
匆忙拿起店里的一把雨伞,我先一步踏进了雨幕。
嘉伯却说道:“等一下。”
我诧异的回顾头,却发现他细心的把店里的物品归拢了一下,又替我关好了店门,还在门上挂了一块牌子——店主有事外出,暂时停业三天。
我真想大声问他,是不是对什么事情都得这么认真,现在不是应该急着去救李文文吗?
黑色的小车在雨幕中穿梭,我忍不住问道:“文文她到底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知道,突然消失了,生死不知。”嘉伯冷冷的说道。
“怎么会这样?是不是井重干的?”我焦急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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