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子被坑的死去活来的朝臣,纷纷上书反对皇帝的旨意,说二女同为正妻不合礼法,并且有辱皇家尊严。
可他们的那点小心思李世民知道的是一清二楚的,自然不会被说服,一句嫁女乃皇家家事就给顶了回去。李世民是打定了主意,这次要挺武元庆这个女婿到底了。
朝中的纷扰武元庆无心理会,有什么问题便宜老爹武士彠自会处理。
除了到司农寺看看土豆那些作为之外,剩下的时间武元庆就安心钻在家里准备当新郎官了。
结婚这种事古代和武元庆穿越那时候是有很大不同的,像他穿越前那会,简单的领个结婚证就完了,隆重热闹点的也就是请亲朋好友参加个婚礼,吃喝一顿。提倡自由恋爱的,很多连介绍人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
就算有媒人介绍,也就是先相互见个面,看看有没有交往的意愿。然后有这个意思,那就处处看,觉得处的可以,打算结婚,那就双方父母见见面,男方家里提上礼物到女方家里商讨结婚的事情,其实多数的就是商量彩礼的问题,然后就是有没有房,有没有车,存款几何,等等一系列有关钱财的问题,都妥当了那就开始筹办婚礼就行。
可这古代却是完全不同的,每一步都有严格的仪式,成法,规矩多的武元庆看的都头大,更别说要跟着学了。
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顾名思义就是傍晚开始举行的仪式,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因为阴阳五行、神道设教的观念里,女子属阴,黄昏是“阳往而阴来”,婚礼的一切都合着迎阴气入家的含义。
是汉人一生礼仪——冠婚丧祭——中的一种,是属于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礼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
早在周朝就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礼”,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六礼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就是求婚,问名为请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纳吉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适,纳征为交纳彩礼,请期为确定迎亲日期,亲迎为迎接新娘。两者一起被合称为“三书六礼。
正如《礼记》对贵族婚礼所做的规范化的表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传》:“有男女然後有夫妇,有夫妇然後有父子。”所谓神道设教,是指在时间、服饰、仪式上都要象天法地。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其实都对结婚年龄有着立法的规定,不过嘛,这遵守的人还真不多,尤其是古代,更是如此。
除了年龄,在一个就是古代成婚对姓氏也有要求,西周初期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称为同姓不婚,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不过到了唐代的时候,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家皇族对民间流传的李家有胡人血统的这一传言做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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