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见人,怎么也要等脸不红、眼不媚、唇不肿的时候再上去。
十分钟之后,石孺译送来了一个袋子,看见秦茗的时候,俊朗的脸色有些刻意闪避的尴尬,却还是带着惯有的笑容。
秦茗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有冰水,也有冰块。
红晕再次爬到脸上,秦茗怎能不明白,那个恶劣的男人这是让她照着镜子消肿了再上去呢?
可恶!真可恶!
她发誓,再也不要去招惹他,就是他再次不肯就医,她也绝对不会用爱昧的方式逼迫他!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她再也不想做了。
这件事发生之后,秦茗的日子逐渐归为平淡。
一眨眼,已经顺顺当当地五天过去了。
在这五天里,秦茗跟卜即墨仿佛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整天说过的话不超过三句,见面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
即便是双休的周末,二人大白天地也是各自不在家,刻意减少跟对方见面的机会。
二人从各自的难过到强迫自己不得不去习惯,的确大大减少了罪孽感,却平添了更多的忧愁。
而这种忧愁,除了当事人自己,谁也发现不了。
每天一大早,秦茗还是会坐卜即墨的车去医院看望王英,离开病房后,二人分道扬镳,一个开车,一个坐公交车去公司。
谁都逼着自己坚信,只要保持距离,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没有忘不了的人。
卜即墨的身子一天之后就已经恢复健康,可胃口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不是因为被前所未有的急性肠胃炎打击到,而是心中有无法排遣的惆怅与艰难。
这些天,在几乎空白的情感世界上,他有了众多的卜氏领悟。
譬如最经典的便是,一个病人最大的痛苦不是无药可医,而是明确地知道良药就放在哪个位置,却碍于某些原因无法拿来服用。
新的一周很快来临,秦茗进办公室没多久,王芬兰背着单肩包出现在众人面前,急匆匆地吩咐。
“儿子发烧了,我得回去一趟,大家有急事打我手机。喔,童彤,九点半去大厅接待一下,许世国际的总裁临时约见总裁。”
“许世国际?许总?啊啊啊!”童彤受惊的眼睛瞪得极大,在王芬兰面毫不掩饰自己的排斥与惧怕,但还是愿打愿挨地苦笑着点头,“是,王经理,我会去的,您放心好了。”
王芬兰无奈地笑笑,安抚性地拍了拍童彤的肩膀。
面对一个喜欢百般调嬉女人的纨绔,平时若是她在公司,一般都是她去亲自接待的,实在没办法才会让负责接待的属下去做。
瞥了一眼童彤穿着的职业短裙,以及修长的细腿,王芬兰皱了皱眉,建议,“去老汪那儿拿一条大号的裙子换上。”
因为大号的裙子裙摆比较长,可以遮住她腿上更多的肉,从而让铯狼的目光少凌迟几寸。
“喔,多谢王经理。”
童彤感动得差点热泪盈眶,等王芬兰一离开,她就趴在桌子上捶着桌子哭爹喊娘,“啊啊啊,我不活了啊!我能不能辞职不干啊?”
裙子穿得长一些有屁用?她就是把全身都包严实了,只露出一个头,那男人也能将她调侃得体无完肤。
除了秦茗莫名其妙地,办公室其他三人都朝童彤投去了同情的眸光,却没人说一句安慰的话。
不是不愿意安慰她,而是他们都知道,安慰没用。
发泄了一会儿,童彤忽地抬起头来,明知不可能但还是侥幸地问。
“喂,你们谁替我去?谁帮我这个大忙的话,中午我请吃大餐,绝不含糊。”
而她口中所说的替身,自然不包括潘早安,因为那个许总裁点明了要美女接待,否则当场翻脸。
王芬兰能够以已婚妇女的身份屡次去接待他而不被他嫌弃,完全得益于王芬兰过了三十岁却丝毫看不出的上等姿容。
“我来大姨妈。”何家贝第一个举手拒绝。
“我……我今天小腿抽筋。”朱子珊第二个举手拒绝。
童彤各自瞪了她们一眼,最后将期许的目光落在了秦茗身上。
一声不吭的秦茗终于从她们的反应中看出了端倪,一脸疑惑地问。
“你们为什么那么害怕接待那个总裁?难道他是洪水猛兽?”
朱子珊干咳一声,解释,“他很年轻,也很帅,总之是那种帅得连女人都要嫉妒的惑世妖孽。”
童彤立即接上话头,“可是,他却是个游戏花丛的祸害、噙兽、遍态,传说A市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美女,都曾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虽然还是有数不尽的女人想爬上他的床,但我等都有自知之明,本着一颗良家妇女的心,当然不会自恋地以为能靠着他而丑小鸭变天鹅,我啊,不奢望被他瞧上眼,但也不想因他而坏了自信与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