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天以后,从第一天以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醒来。
这时候,我已经积攒了比第一天多了很多的精神,终于发现了睡眠中我的修炼速度比上一世快这个唯一的好处,心情难得灿烂了起来。
我决定,每天醒来一小会儿。所以这一次有人抱起我喂饭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然后,瞪着面前依然只有黑白灰三色的世界,懵逼了!
原来,我的倒霉绝对不止穿成一个傻妞这一点!我的倒霉还在于——我上辈子缺色的缺陷,带到这一世来了!
我内心顿时瀑布泪!老天爷你是在搞毛线啊!上辈子就让我缺色地过了18年,木头的美色看不出、身体激情体会不到,虽然有人爱但从来没有爱过人,始终像个可怜的旁观者,这辈子竟然还要继续!老天爷你这么对我到底是为毛为毛为毛?
然后就见那只男人手上的瓷碗“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碎了。响声惊得我回了神,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惊喜状态的男人,很不争气地一下子精神力耗空,又睡死了过去。
不怪我准备不充分,一方面是感知这事儿对于现在弱逼的我来说真的是一个巨大的消耗,另一方面,就是这人的情况真的太让人意外了!
我感知到他没有恶意,可明明看起来是三十来岁,却满头长满了白发的男人,我见了即使不怕也要惊讶一下的好吗?
满头白发的三十岁男人!怪胎哦!
再醒来的时候,白发男在喂我喝什么药汁,很苦。我第一反应先尝了嘴里的药,都是通窍补脑的,心里立刻一松。这人好像一直在喂我喝这种药,他是要治疗小傻蛋的傻病?
我心情挺不错地慢慢睁开眼看他,然后再次瞪大眼。他的白头发呢?还有,这人怎么长得——这么“难认”啊?
原谅我使用如此蹩脚的形容词,实在是老子天生缺陷,越好看的美男美女老子越不会分辨,越丑的人老子才容易识别面部特征。所以,别人所谓的“好看”和“难看”,在老娘这里是要倒个个儿的。
他的眼睛像是宁静的琥珀,眉毛像是春日的山脊,鼻梁高挺,下巴的线条却又柔和,长得“难看”得就像……就像……对了,像前世的那个影星陆毅!
男人发现我睁眼看他,身子一僵,这次碗没有掉,而是小心翼翼地看着我。我从他眼睛里明明白白地读出他在用目光问我:醒了?
三岁孩子应该会说话了,可我不会,也没有那个力气。同时觉得他很傻。我都睁开眼睛了,当然是醒了。
“你知道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吗?”他急切地拿出一个字条,拉着身边一个店小二念给我听。他指的那样慢,店小二不得不一个字一个字读,仿佛怕我连人话都听不懂。我心里顿时抽抽了,我靠!还是个哑巴!
不过话说……我忍不住在内心里翻个白眼。语速这么慢,这两人显然明知我是个傻子。既然知道我是个傻子了,那还问个冬瓜?
困意又开始袭来。我这具身子估计活了三年绝大部分都是睡觉,身子一点儿劲儿都没有。我倦倦地闭了闭眼,想到这白发怪人还是个哑巴,再次在心里叹息。
我又睡着了。并不知道我能在三天里面醒来这么一眨眼功夫的两次,已经让后来我的这位漂亮养父对他的药方树立了无比昂扬的信心,从此坚持不懈地治疗了下去,也给了我后来的康复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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