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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以前她对我真是不错,可是,就一个破男人,她就至于对我这样?
我真是想不明白。
那个王承桀一看就是一个花花公子,绝对不会真心喜欢周兰,爱来欢场的男人,没有一个说话是值得相信的,我记得我刚来会所的时候,她是这样告诉我的,可是现在呢,只要王承桀说一句话,她就奉为圣旨。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智商会降低好几倍,会变成傻子,疯子,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现在的周兰给我的感觉,就是傻子,疯子。
可是这个疯子不该怨恨我,我跟王承桀什么关系都没有,顶多是周兰带着他看我跳舞的时候,他疯狂叫好,给我捧场而已。
至于他看我炙热的眼神,那是他看的,我又不能因为这个挖了他的眼睛。
周兰把王承桀对我的迷恋,怨恨到我身上,真是愚蠢。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最好的不是身边那个乖巧听话的女人,而是那个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女人。
尤其是像我这样,一直坚持不卖身,在他心里算是不一样看待的女人,突然清白没了,还是被那样庸俗猥琐半点都不如他的男人夺走了,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也是一种挫败。
他才会那样恨我。
他是恨我不给他机会,便宜了别的男人。
可在他内心深处,应该对我还是念念不忘。
我清洗好伤口,站直身子,看着一边的白梅真诚道谢:“谢谢你。”
不管她是处于什么目的把我拉到这里来,总之,她是这几天唯一对我伸出援手的人。
白梅却愣愣看着我半天,才喃喃的说:“难道是我看错人了?”
我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看错人了,她却立刻变了脸色:“余念,我虽然跟周兰不合,可是我也不喜欢你平时一副清高样,你现在既然失了身,就跟我们一样,否则,没有人会会喜欢你。”
是的,坚持卖艺不卖身的我,已经失去清白,还在故作清高,就会惹人嫌了,尤其在她们心里,我还是个小偷。
李妈嘴上说找保安来查偷东西的事情,其实过后就算了,她应该也是挨个找了谈话,我再到会所得时候,虽然看我的眼神都很不善,却没有人再找我的事。
就连周兰,也消停一些,只是大家自觉分成两组,唯独把我排除在我。
我看着她,也坚定的说:“我失身是被周兰陷害,并不是我本意,我已经跟李妈说了,我只卖艺不卖身。”
“真是饭堂里的苍蝇看了让人讨厌。”白梅说完,转身蹬蹬走出洗手间。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咧咧嘴,我怎么就成了饭堂中的苍蝇了呢,我只是不想卖身,我怕我妈知道以后,会被我气死,她一个人把我拉扯大,先不说那些艰辛的事,就说她对我的期望,其实还是挺高的。
可是,我没办法,为了钱,只能选择这样的工作。
今天的事情,不怪我,只是以后少了周总捧场,我心里非常遗憾,他打我也是恨我不争气,我不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