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他的小初恋!
下午上课前,“你看见早上那张报纸没?”
“不是在你那里吗?”
“算了,估计是谁拿去看了”
前排同学左右就是找不到那张报纸。
林寒野拍拍自己平平整整的笔记本,小心翼翼地将不小心冒出来的报纸一角抚平,他的“初恋玉照”岂是那等皮猴子可以瞻仰膜拜的!
“喂,放学要不要和我一起走?”秦纾和林寒野的家,大致在一条线路上,两人经常一起回去。当然,林寒野自己一个人…根本回不去,指不定要在哪里纠结,为什么暖和的不是南方呢!
“我得绕到城西去一下,我要寄个东西”
“寄东西?”
“是呀,前两天认识一个比较麻烦的人,给她寄书”
“你骑自行车去?”
“是呀,真是的,你看就是这东西,重死了”
林寒野随意瞄了一下秦纾手中的东西,说真的,他一点都不关心秦纾的事情,他比较关注…没人一起回家,又要给黎叔打电话来接他了!
“等等!”怎么这么巧?又是墨辞!
“这个墨辞是不是跟我们差不多大,头发特别长,然后长得很漂亮?”
秦纾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人还知道女孩子漂不漂亮?
又想了想,那天认识的古怪女孩子确实跟林寒野说的差不多,便点点头。
“那是我的朋友,不用麻烦你了,给我吧,我帮你寄!”秦纾觉得自己一定出现了错觉,林寒野这种人还有双眼放光的时候?
“会不会太麻烦…”毕竟,在他的记忆之中,认识好几年,林寒野从来都没有主动提过“我帮你”这三个字!
“别推辞了,一会儿黎叔就来,方便,方便”林寒野早已经伸手,将秦纾怀里的包裹放到自己桌上。
“…真的没…”问题吗?总有种诡异的感觉。
“顺路,顺路”
“好吧,那谢谢你了”
“好说,好说”
秦纾抖抖鸡皮疙瘩,转身走了。还是不要再看了,那个一脸痴汉相,见牙不见眼的,真的是他认识的林寒野么,好…辣眼睛!
林寒野当天下午,当然没有去找劳什子的帝国快递,他顶着黎叔怪异的眼神,将那包裹抱小孩儿一样抱回家了!
是的,他把写着墨辞的那一面一路都贴着自己心口放着。
------题外话------
今天,贫僧的室友买了一根魔杖,
就是哈利波特那种魔杖,
然后蠢室友跑到店家那里,给了个差评,
你们造理由是啥么?
“因为魔杖并木有我的室友变走!”
这已经蠢得无以复加了,
但泥萌猜最蠢得是啥?
是店家!
店家答曰:
“那可能是因为你念错了咒语”
目睹全过程,作为蠢室友想要变走的人,贫僧表示,
难怪遭人嫌弃,不是贫僧太聪明遭了嫉妒,实在是…鱼唇的人类!
阿弥陀佛,贫僧嗑一把松子压压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