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点点头,忽然觉得和许萌心之间的事情,有点不对劲。
安夏说:“是她主动提出来的,她说我卖了股份,有那么多钱,完全可以坐享人生了。我当时听说你和她分手而且辞职,也有点懊恼,当即就答应了她。”
常乐点点头,喃喃自语:“她这是想干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做?”
安夏问他嘟囔什么?
常乐含糊其辞的说:“胡思乱想,总觉得你丢了亲手创下的基业,有点可惜。”
安夏笑了说:“有你足够了。”
常乐也笑了说:“那我就每天和姐姐吃饭睡觉玩耍,终老一生也是好的。”
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他对安夏说:“姐姐,我干脆把你娶了吧。”
安夏一愣把他推开一点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
安夏又重新抱住他说:“姐姐人老珠黄,你呢却还小,姐姐配不上你。”
常乐说:“姐姐,不许你这样说!放眼这个城市,有姐姐这样美貌和心智的女人有几个?何况,还能有哪个女人像姐姐一样,对我这么好?”
安夏说:“会有的,小乐,姐姐的心意是,要让你娶个最好的女孩,过上最好的生活,但是姐姐不会答应嫁给你。”
女人的心思真是摸不透。
安夏说:“但是姐姐的身体和钱,都是你的,你想怎么挥霍都行,姐姐什么都给你,你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这样姐姐的心愿就了却了。”
“一句话,姐姐就是要亲眼看着你好。”
常乐激动的无以复加,紧紧抱住这个一心一意都在他身上的女人。
在安夏家里住了几天,几天里和安夏除了白天到处游玩,晚上就迫不及待的抱在一起睡觉,感觉到安夏的幸福,常乐想他还能带给别人幸福,他心里的落寞竟然也有点消解了。
一天傍晚安夏说,要陪他逛夜市去,常乐当然随口一答:“好啊!”
于是出门,随便一走,竟然是到了小吃一条街,常乐心一动,拉着她直奔那家大混沌小店。
大混沌店的生意依然火爆,拉着安夏走进去后,常乐眼睛一瞟看见了一道丽影,当即喊了一声:“喂!”
那道丽影转头过来,目光正好对着他的眼睛,有点欣喜的跑到他跟前来,叫一声:“是你呀!常乐,对不对?”
常乐笑了说:“记性真好,竟然还记得我的名字。”
丽影女孩说:“那你呢?是不是早就把我忘记了?”
“苗玥,对不对?”
苗玥笑了:“还记不记得你说过的话?”
常乐楞了一下说:“当然记得了,我这不是来了吗!”
“记得就好,我因为某人是放狗屁,放完一拍屁股就跑没影了呢!”
一个大学生居然说话这么粗糙,而且是当着安夏的面,让常乐有点尴尬。
于是当即沉下脸呵斥她:“还大学生呢,语言不美!”
苗玥咯咯的笑,一边上来就拉他的手,常乐惊叫一声:“你干什么?”
苗玥把他的手一甩呵斥一声:“叫唤什么?别人听见还以为我要非礼你呢!”
常乐凑近她耳朵说:“我要的就是这效果。”
苗玥恼了,出手如电就抓住他腰间的软肉一掐,疼的常乐“哎哟”叫唤一声。
常乐抱怨说:“女生怎么都喜欢掐人呀?骂是亲,掐是爱,以后别随便掐人啊!”
苗玥一下子红了脸,横了他一眼喝一声:“究竟有多少女孩子掐过你?说!”
常乐随口一答:“不少,但掐的最疼的就是你!”
一边斗嘴,苗玥已经把他拉到工作台跟前,对他说:“看我包混沌!”
靠,包混沌有什么好看的?会吃混沌就行了。
但是他只看了一眼就楞了。
一个普通的混沌皮儿把苗玥捏在手里,上下翻飞几下,竟然是被她捏出来一朵漂亮的玫瑰花!
简直**的绝了!
常乐小心翼翼的把她包成的那个混沌拿在手里,越看越觉得好看,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