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聪明的,实在不太可能。
看在这笨脑子多数情况下都挺可爱的份儿上,原谅她了。
可是……这种白白的好看,实在不适合用在婚礼当中。
一眼望去一片白,到底是婚礼啊,还是葬礼啊?
“除了百合呢?还有什么?”墨锦书又问。
“桂花!”白萱道。
“为什么?”墨锦书真是相当惊讶。
“因为很好吃!”
噗……墨锦书好悬没喷出一口老血!
好么,不是白的就是黄的!婚礼的花艺要是这么来,可真是够热闹的。黄的白的都有,让嘉宾再都穿一身儿黑,就更加和谐且完美了。
“除了白的和黄的,你还喜欢什么?”
“我还喜欢绿色的东西!”白萱依旧答得毫不犹豫。
“为什么?”墨锦书觉得……心好累!
“因为绿油油的看起来有生气!”白萱道。
墨锦书脚下一滑,好悬没在自己的车门前摔倒!
本能地摸了下自己的头发,还好,上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一鼎帽子。
“赶紧上车!”墨锦书没好气儿地说了一句。
从进电梯到车库的这一段路,墨镜书觉得,自己已经经历了几个轮回!几次被她气死又活过来,也真是不容易。
“我看你家里的东西都是粉色的,就粉色吧,婚礼的花艺,就用粉色。”墨锦书觉得,还是不听这蠢女人的意见比较好。
不过蠢女人有一点还是比较可取的——听话!
“好,都听你的,你觉得好看就可以啦,我没有意见!”白萱喜滋滋地笑道。
虽然白萱极力制止,但墨锦书去的第一站果然是花店。
而且因为她是喜欢黄的白的,墨锦书就真的给她买了两大束黄的白的——一大束菊花、一大束百合。
为表他的确比顾逸风有钱又大方,这两束花真的有够大,足有顾逸风那束百合的三倍。
白萱吃力地抱着这一大束百合,根本看不清面前的路。
墨锦书就是自作孽,他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身高和宽肩都摆在那儿,但抱着这太大的一束花,还是相当吃力。
这俩人儿嘿哟嘿哟地把花抱到停车场,一束放在后备箱,一束放在车后座……好么,看去……真跟去奔丧似的!
墨锦书看着这放眼望去的黄的白的,也是相当头疼。但还非常体贴地解释道:“没办法,咱们跑了几家花店都没有桂花,就只能用菊花来代替了。回去我就交代凤嫂,让她在后院儿选一处好地方,给你种一棵桂花树,想吃你就去摘。”
“不……不用这么麻烦。”白萱真是被墨锦书的脑回路给吓着了!
她哪知道墨锦书要弄这么大的动静啊?要是知道,她就直接说她喜欢狗尾巴草了!这样哪里都买不到,也就不用豪车里装着黄的白的满大街乱窜这么丢脸!
不过墨锦书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完全没在怕的。白萱被他一脸坦然的样子所感染,也就真的不觉得有什么了。挺直了腰杆儿,决定要用自己的气势来驾驭这满满一车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