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老常彻底玩完。
玉米地里鲜血四射,男人的惨叫死去活来。
那黑熊咬他两口,并没有要他的命,咬完拔腿跑了,穿出了玉米林。
等村子里的人听到嚎叫,匆匆忙忙手持武器赶过来的时候,老常快不行了。
手电筒一晃,大家发现他右腿骨完全断裂,只跟身体连接一张皮,白白的骨头叉子上还有巨熊咬的牙印,屁股蛋也只剩下半拉,右边的半个腚分明是个血窟窿。
惹祸的根苗也没了,那块肉可能最好吃,黑熊毫不客气给他吞了。
男人已经不能说话,彻底昏迷,失血过多的缘故,面色白得像纸。
有经验的好心群众赶紧给他包扎伤口,用绳子将断腿的伤口束缚,后背上的窟窿也赶紧找东西堵。
根本堵不住,被子糊上去,鲜血顺着棉被往外冒,抓起一把土盖上去,土也被弄湿了,都变成红泥。
老常的女人赶到,看到男人这个样子,白眼一翻,嗷地一声同样昏死过去,半天没醒过来。
老常仍旧是被族人用三马车拉医院去的,赶到医院,他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
好在去得及时,还没死清,医生赶紧帮他手术,输上血浆,伤口缝补,能不能醒过来只能看天了。
醒过来也是残废,因为那条断腿彻底被剪除,完全没有了,被医生用手术工具拉掉了,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而且他再也不能尽人事,那条惹祸的东西被熊嘴啃干净,蛋也没给他留下。
半个月的时间,老常都没醒,直到香菱离开,这老东西也没出院。
没有人知道这场惨祸是怎么发生的,大家认为只是巧合。
老常半夜到野地里乘凉,运气不好,碰上了偷掰棒子的黑熊。
只能这样解释,没人相信他的惨祸会跟一个孩子有关,更加不信孩子会驱使一条战狗,把那条大熊给赶到老常怀里去的。
打死也不信。
小天翼大获全胜,终于为娘除掉了一辈子的祸患。
事情解决,他跟没事人一样,牵着狗回家睡觉了。第二天起来,该吃饭吃饭,该上课照样上课。
处理掉老常还不算,很快,天翼的目标又瞄准了老常的小舅子,就是那个乡长的秘书。
小舅子是祸害四伯跟晓晓叔的罪魁祸首,他的行为恶劣,比老常还要可恨。
小天翼最看不过横行霸道仗势欺人的人,今天撞小爷手里,算你倒霉。
接下来的几天,他开始偷偷了解小舅子的来历跟家庭地址,以及他上班下班的路线。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只有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才能寻找最佳的机会。
一个礼拜不到,天翼打听清楚了,把小舅子的一切摸得门清。
他是胖女人的娘家弟弟,今年四十出个头,秃顶,圆脸,肥胖,三角眼,大脸蛋子,个子不高。住在距离磨盘岭七八里以外一个荒僻的山村。
那个山村一共八九户人家,小舅子上学出去,混一段时间到了乡里,是远近赫赫有名的人。
附近的山民有事儿,大多都求他,给他送钱,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很好。
但这小舅子一般不回来,只是每个礼拜五下午回家一趟,瞅瞅孩子,跟老婆爽一把,礼拜一早上天不亮就走。
因为村子距离乡里办公的地方很远很远,足足四五十里,一来一回近百里,每天来回很不方便。
礼拜五下班以后,天就黄昏了,开摩托车到家,往往都要搭黑。
起初,天翼想选择去家里教训他,直接奔小舅子住的村子,半夜放狗进去一通乱咬,咬完撒丫子走人,神不知带鬼不觉。
但是后来一想,怕伤及无辜,也怕那个村子人多,自己很难脱身。
所以,他就选择了半路袭击,礼拜五的下午,守住道路的入口,趁着夜色,给他一家伙。
上个礼拜,他就看清楚了那小舅子的样子。
因为老常住院,小舅子到医院看他姐夫,傍晚将他姐胖女人送回了家。
天翼是瞅清楚目标才选择下手的。
果然,他出发了,礼拜五下午没课了,孩子们也开始撒欢。香菱忙着批改作业没怎么注意,也没找孩子。
天翼拉着狗奔袭七八里,躲进了小舅子家附近的那片玉米林,等啊等,盼啊盼。
玉米林距离小舅子的村子还有一段距离,旁边的哪条山道是小舅子回家的必经之路。
天色黑透,蚊子很多,冲孩子乱咬,天翼啪啪拍着蚊子,咒骂着南方的鬼天气。
除了蚊子就是小咬,身上被咬得净是疙瘩,还是仙台山好。
黑虎就卧他旁边,吐着舌头,哈哈呼着热气,摇着尾巴。
漫山遍野的玉米成熟了,风一吹玉米林随波荡漾,带着玉米成熟的甜味。
目前,还不到收割的季节,开镰的时候,正好赶上八月十五。到时候爹一来,一定会把俺带走,这仇就报不成了,俺娘岂不是白白被人欺负?
所以,天翼不敢懈怠,而且打算一击成功。
眼瞅着夜色朦胧,天色黑透,远处闪出一道明亮的灯光。
瞅到摩托上那个肥胖的身躯还有白衬衫,天翼就确定,那就是老常的小舅子无疑。
于是,孩子将嘴巴靠近獒狗的耳朵,低声吩咐了几句。
他没打算要掉小舅子的命,同样只是教训一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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